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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罗伯特议事规则》编辑推荐:
1、作者生前最后一次全面增修版,中文译本首次出版!内含最系统全面的议事规则学习计划。
2、罗伯特议事规则是西方议事规则的集大成者,已成为美国的通用议事规则,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议事规范。
3、开会是门大学问,将罗伯特议事规则应用于会议中,能够大大优化会议程序,既保障会议的民主性,又保障其效率。
4、罗伯特议事规则适用于各类会议,其精神还可广泛应用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组织、学生社团等的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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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罗伯特议事规则》内容推荐:
会议是整个社会公共治理的一个缩影,议事规则为此类社会群体活动提供了规范的操作程序。现今中国的会议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效率低下、缺乏秩序等,因而对议事规则的需要尤为迫切。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议事规范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作品,自初版后历经多次修订。本书是作者生前最后一次全面增修版本的首个中文译本,详细阐述了各项规则的内容及其所适用的情况,并为读者制定了系统全面的议事规则学习计划。通过本书,读者能够学会保障会议秩序,优化会议程序,大大提高会议效率,取得卓有成效的会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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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罗伯特议事规则》作者简介:
亨利M.罗伯特(Henry Martyn Robert,1837—1923)
全球首位议事规则专家。曾为美国陆军的工程兵长官,后升至准将。在一次被选为教会会议的主持人后,对议事程序产生了极大兴趣。在军务之余,罗伯特积极参与议事实践活动,并研究议事规则。
经过多年的研究、整理,在参考各地议事规则的基础上,他编撰并出版了《罗伯特议事规则》。该议事规则博采众家之长,是西方议事规则的集大成者,渐渐成为美国的通用议事规则,并在全球受到广泛认可,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组织管理架构的完善,增强了集体决策的科学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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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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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议优先顺序表
动议规则表
前言
导言
第一编议事规则
第一章 如何在协商会议中处理事务
1.引入事务
2.进行辩论之前
3.获得发言权
4.动议和决议
5.附议动议
6.陈述议题
7.辩论
8.辅动议
9.提交表决和宣布表决结果
10.用于达成特定目的的规范动议
第二章动议的一般分类
11.主动议或主干动议
12. 附属动议
13.偶发动议
14.优先动议
15.其他主动议及未分类的动议
第三章优先动议
16.指定后续会议时间
17.休会
18.休息
19.权益问题
20.议程
第四章偶发动议
21.规则问题及申诉
22.暂缓规则
23.反对审议一项议题
24.拆分议题,以及逐段或逐条审议
25.起立重新表决,以及涉及表决的动议
26.关于提名的动议
27.产生自会议组织事务的请求
第五章附属动议
28.搁置
29.立即表决
30.调整辩论限制
31.有限期推迟,或推迟至某个时间
32.委托或交付
33.修改
34.无限期推迟
第六章其他主动议及未分类的动议
35.取消搁置
36.重新审议
37.撤销、废除或取消
38.重提一项动议
39.批准
40.故意拖延性质的、不合理的或浪费时间的动议
41.会议传召
第七章辩论
42.辩论
43.辩论礼仪
44.结束与阻止辩论
45.辩论原则以及不可辩论的动议
第八章表决
46.表决
47.即使获一致同意也无效的表决
48.需要多于过半数得票的动议
第九章委员会和理事会
49.委员会分类
50.理事会或董事会,以及执行委员会等
51.理事会和委员会的当然成员
52.特设和常设委员会
53.接收报告
54.通过或接受报告
55.全体委员会
56.准全体委员会
57.非正式审议
第十章官员和会议记录
58.主席或会议长
59.秘书或文书
60.会议记录
61.执行秘书
62.财务官
第十一章其他
63.一届会议
64.法定人数
65.会议程序
66.提名与选举
67.总章程、章程、议事规则及管理规章
68.修改总章程、章程及议事规则
第二编会议组织
第十二章组建与会议
69.临时或公众集会
70.固定社团
71.代表大会的会议
第十三章会议组织的合法权利及对其成员的审理
72.会议组织处罚其成员的权利
73.会议组织将任何人驱逐出其会场的权利
74.宗教法庭的权利
75.审理社团成员
议事规则学习计划
中英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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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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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议事规则》精彩书摘:
前言
关于议事规则的著作是必不可缺的,它在一般原则上应当以美国国会的规则和惯例为基础,而在细节上能够适用于普通的社会团体。这样的一本著作不仅应该提供组织和召开会议的方法、官员的职责及常用动议的名称,还应系统地说明每一项动议的目的与效果;是否能修改或辩论;如果可以辩论,又可以让主议题在多大范围内接受辩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这项动议,而当这项动议待决时又可以提出什么其他动议。《罗伯特议事规则》(1876年出版,1893年少许增补)期望能以扼要而系统的形式提供上述信息,其中的每一条规则都自成体系,或者,对于一项被以某种形式限制的规则,附注所有相应的条目,这样不熟悉本议事规则的人也能稳妥地查阅任何特定的主题。
《罗伯特议事规则》在过去的39年中已经销售了50万册,这说明了人们需要这类著作。但是,我也不断地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这些咨询都是关于协商会议组织中会议程序的信息的,而这些信息并未涵盖在旧版本之中,因而需要作修订与扩充。为满足这一需要,我对旧版本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和扩充,并且,为避免与旧版本混淆,修订版以“罗伯特议事规则(修订版) ”为名出版。
议事规则的目的是协助会议组织以最合理的方式完成其既定工作。为达到此目的,必须在某种程度上对个人进行限制,因为在任何团体中,个人为所欲为的权利总是与全体的利益相矛盾的。没有法律而人人各行其是的地方,其实是最缺乏真正自由的地方。经验告诉我们,明确的法律十分重要;而且,在这个国家,形成的惯例太少,而出版的议事实践手册之间又相互矛盾,因此,除非一个社团采用某本相关著作作为其议事规范,用于所有未被其自有的特殊规则涵盖的范围,否则,该社团不应尝试处理事务。
一个会议组织拥有适合的规则很重要,但拥有用于决定其会议程序的规则更加重要。举例来说,更重要的是,一个会议组织拥有一项决定无限期推迟动议的优先等级的规则,而不是像美国参议院那样给予该动议除搁置动议以外的最高优先等级;或是像美国众议院那样给予该动议最低的优先等级;又或是像以前的议事规则那样给予该动议与立即表决、有限期推迟动议以及委托动议相同的优先等级,而使得如果其中一项待决则不可以提出其他几项。其中一位最伟大的议事规则作者很好地表述了这点:“这些制度是否在所有情况下都最为合理,事实上并非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有作为依据的规则,而不是这规则是什么;重要的是有一致的议事程序,而不是受制于主席的反复无常或成员的强词夺理。在一个严肃的公共团体中,保持秩序、得体和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亨利M.罗伯特
1915年2月
对新手主席的建议。在主席之位上,伴随你的是总章程、章程和议事规则,你应当不断学习直到完全通晓。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可能需要这些知识。如果有成员询问应该提出什么动议来达到某个目的,你要能够马上告诉他[第10条] 。你应当按照优先顺序记住常用动议,并能快速查阅“动议规则表”,如此,不费什么工夫就能判断其中的所有要点。通晓本书的前十条规则;它们非常简单,并能使你更快速掌握议事规则。仔细阅读第69至第71条,这能使你熟悉在协商会议组织中处理事务的一般方法。要注意做同一件事可以有不同的方法,所有这些方法都是被允许的。你应该在会议前知道要处理的所有常规事务,并且以常规的顺序提出这些事务。你要备有一份所有委员会的成员名单,用以指导提名新的委员会。
在一项动议获得提出后,不要准许任何成员发言,或允许任何人讲话,直到该动议获得附议,并且你已陈述完该动议的议题;或者,如果没有人附议,没有人回应你的“是否有人附议”的询问,则直到你陈述这一事实;除非在一项主议题获得附议或陈述前,有人起立并说他起立是要提出一项重新审议动议,或是要求着手讨论重新审议动议,或是提议取消搁置一项议题。在这些情况下,你都应该准许这些打断发言的成员有发言权[第3条]。如果你犯了错误,分配错了发言权,或是准许了一项违反规则的动议,你应该在发现的时候立即更正该错误。因此,在进行表决之后,要先宣布表决结果,如果有的话还要宣布之后是什么议题待决,然后才能准许任何以职衔称呼主席的成员发言。不要在你知道没人会反对时等待别人附议例行动议。[见第8条]
如果有成员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提出了一项不合规范的动议,不要裁判该动议违反规则,而要有礼貌地建议合乎规范的动议。如果提出的动议是“此议题搁置到下午3点”,由于该动议是不合规范的,所以,你应该询问是否想要提出“将此议题推迟至下午3点”;如果回答为是,那你要将议题陈述为推迟至下午3点。如果仅是简单地提出“推迟此议题”,而没有说明时间,则不要裁定该动议违反规则,而要询问提议者是否希望“无限期推迟此议题”(即扼杀该议题),或是“搁置此议题”(这样便能在任何时间取消搁置);然后陈述符合提议者希望的议题。所以,如果在提出并宣读一份报告后,有成员提议“接收这份报告”,你要询问他是否想提议“通过这份报告”(或接受,意思相同),因为该报告实际上已经被接收了。不应对是否接收一份报告进行表决,而仅仅在会议组织前提出该报告,并允许宣读就意味着报告被接收,除非有人反对接收该报告。
针对委员会面前的议题,一个委员会的主席通常发言最多;但一个普通协商会议组织,尤其是大型规模组织的主席,应当是所有成员之中对待决议题的利弊发言最少的。
作为主席,不要只是因为你知道得更多而打断成员的发言;不要激动;要公平地对待麻烦的成员,不要利用他对议事规则的无知,虽然这能带来暂时的好处。
要了解议事规则的一切,但是不要试图卖弄你的知识;不要过于专业,或是超出会议的利益所必须的严格;运用你的判断力;会议组织可能缺乏议事规则的知识,并倾向于和平地解决事情,这样的话,不提供帮助而是严格执行规则将会严重阻碍事务,但是,在大型的会议组织中,有许多工作需要完成,尤其是在容易产生问题的会议组织中,唯一稳妥的做法就是要求严格地遵守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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