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传播的跃迁:人工智能如何革新人类的交流
》
售價:HK$
113.9
《
纯粹·古代中国的历史与制度
》
售價:HK$
64.4
《
生活来来往往 别等来日方长 新版(伍佰:“讲好了这一辈子,再度重相逢。”别等,别遗憾!珍惜当下才是最好的解药)
》
售價:HK$
59.8
《
一个英国军事顾问眼中的二战
》
售價:HK$
285.2
《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徐毓枬译本)(经济学名著译丛)
》
售價:HK$
69.0
《
瘦肝
》
售價:HK$
102.4
《
股票大作手回忆录
》
售價:HK$
57.3
《
秩序四千年:人类如何运用法律缔造文明
》
售價:HK$
158.7
|
編輯推薦: |
一本温馨的法学开蒙书籍,用一百个故事讲述法学的缘起、规则的渊源、哲人的智慧以及法律的趣味。书中有西方的苏格拉底、边沁,有中国古代的商鞅、唐太宗,亦有日本副岛种臣、梅谦次郎,将不同区域法律文化融会贯通,呈现出深厚的法学底蕴。本书不仅适合法学学者、学生阅读,更是各界人士轻松了解法律、认识法学的桌前必备之书。
|
內容簡介: |
《法窗夜话》是日本近代法律奠基人穗积陈重用四十余年积累撰写的法学故事、随笔,从中选出百话编辑而成的法学故事集。本书收集了法律史上的异话奇谈、古代法的奇妙规则、习俗以及法学家的轶事,妙语连珠,字里行间漂浮着法学的人文智慧,堪称法学的《一千零一夜》。
|
關於作者: |
作者,穗积陈重
男爵1855年8月23日-1926年4月7日出生于远离江户的四国爱媛县,其祖父麿重、父亲重树都是本居派即本居宜长,日本江户中期学者。是日本复古国学的集大成者,日本首批法学博士5人中的1人。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长。英吉利法律学校中央大学的前身的创立者。贵族议院的议员。枢密院的议长。
译者:蔡承伟 陈怡如 林威延 林巍翰 赵呈琦等,香港大学硕士博士
监译:吉田庆子,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法律学科,中国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博士。曾就职于京都立命馆大学,国际部専门职员;立命馆孔子学院,教务副主任。现在就职于大东文化大学 外国语学部中国语讲师。
|
目錄:
|
目录
一 帕比尼安拒绝起草罪状
二 哈乃斐拒任高官
三 神圣的御玺
四 有其父必有其子
五 迪奥克勒莱斯以身殉法
六 苏格拉底的最后一堂课
七 圣者的义务心
八 副岛种臣伯爵与大逆罪
九 大津事件
一〇 副岛种臣伯爵与量刑范围
一一 德拉古血法
一二 狄奥尼西奥斯的悬柱之法
一三 踊贵履贱
一四 商鞅移木树信
十五 迂回立法Oblique legislation
十六 竹内柳右卫门的新法、取缔赌博
十七 禁止吸烟法
十八 对违反禁烟令的处罚
十九 松平信纲的像刑
二〇 家康的鉴戒主义行刑法
二一 法律的事后公布
二二 法服的制定
二三 法学博士
二四
二五 动植物的责任
二六 死亡之骰
二七 最长的诉讼
二八 矛盾的申诉
二九 对幽灵的诉讼
三〇 有关盖尤斯的谜团
三一 向评定所派送艺伎
三二 法官加斯科因禁锢皇太子
三三 慧眼识金
三四 卡兰的用法之道
三五 “He shakes his head, but there is nothing in it!”
三六 女律师
三七 处分可依腕力
三八 决斗裁判
三九 板仓的茶石磨、大冈的镊
四〇 模范的事务交接
四一 陶片放逐
四二 汉摩拉比法典
四三 古城戈提那的石壁法
四四 埃杰里亚的泪泉
四五 伊达家族的法典《尘芥集》
四六 山本大膳之五人组账
四七 大木司法卿之造语造字案
四八 法律用语
四九 法理学
五〇 宪法
五一 民法
五二 国际法
五三 国际私法
五四 法例的由来
五五 准据法
五六 经济学
五七 统计学
五八 自由
五九 共和政治
六〇 没有人向牛马讨债的道理
六一 以法国民法为蓝本编制日本民法
六二 没有解释民权的意义
六三 舶来学说
六四 格老秀斯的妻子玛利亚夫人
六五 约翰·奥斯丁的夫人莎拉
六六 历史法学和比较法学的始祖——莱布尼兹
六七 边沁的崇拜
六八 不抄笔记的听课生
六九 默默无名的某人
七〇 边沁的功绩
七一 无法达成共识
七二 边沁的法典编撰提议
七三 以生命为赌注的提案权
七四 醉酒人的责任
七五 蝌蚪未必要当青蛙
七六 法庭的扒手
七七 小偷的慧眼
七八 石出带刀释放囚犯
七九 大儒的拟律
八〇 罪的语意
八一 食人无罪
八二 掠夺刑
八三 食人刑
八四 本居翁的刑罚论
八五 奇异的死刑
八六 一钱切 t
八七 共犯
八八 现行犯和非现行犯
八九 古代和平条约
九〇 家族属地与领海
九一 绝食催告
九二 地位与收入
九三 绝不成为盗贼的宣誓
九四 针对违约的刑事法律
九五 末期养子与由井正雪事件
九六 梅博士才是真弁庆
九七 法典实施延期战
九八 萨维尼与蒂博的法典论争
九九 民法编纂
一〇〇 法谚
译者后记
|
內容試閱:
|
二九 对幽灵的诉讼
冰岛是中世纪时期曾在北欧一度颇有势力的“北方人中文也称诺曼人。译者注”Northmen于公元 9 世纪发现后移居的北海中的一座孤岛。早已习惯于法治生活的维京人,迁移到这个无人岛后逐渐建立起政治社会。因此,发现该岛这段历史,给予我们极大的启示,也引起笔者浓厚的兴趣。
詹姆斯·布莱斯James Bryce,英国自由党政治家、外交家、历史学家。译者注在其著作《历史与法律的研究》 Studiesin History and Jurisprudence中所介绍的对幽灵的审判故事就是其中一例。以前在冰岛西岸的博尔加内斯有一个叫菲恰尔的地方,有一位被称为 Thorodd 的族长。某天他在海上遭遇海难,同行的船员们也都溺死。之后,虽然船骸被冲回海岸,却始终找不到遇难者们的尸体。因此,族长的遗孀 Surizzu 和长子 Kyarutann· 58 ·遵照当地的习俗,邀请邻居们举行了葬宴。但是,就在葬宴的第一日,正好是日落入夜,暖炉点火时,Thorodd 和他的部下们全身湿答答地突然出现,并围坐在暖炉周围,聚集到场的客人们也热情款待了这些降临的幽灵。这是因为当地人自古就相信,死者如果出现在自己的葬宴上,是死者很幸福地生活在大海女神身旁的象征。
这群来自黄泉的客人们,对在场人们的招呼毫无回应,只是默默地坐在炉火边,当火熄灭后又突然消失离去。隔天夜晚,幽灵们又在同样的时间,同样默默地坐在炉火边。不只是葬宴期间,葬宴结束后,亡灵们仍然照来不误。
最后,连仆人们都觉得恐怖,谁也不敢一个人走进有炉火的房间。很快炊事就成了问题,因为只要一点上火,Thorodd 和亡灵们就会出现。虽然长子 Kyarutann 每晚在别的房间为亡灵们准备了大火堆,解决了无法做饭的问题。但之后,家里却接二连三地开始出现不幸的事情。不仅遗孀 Surizzu 重病卧床,甚至还有其他人死亡的现象。Kyarutann 十分担忧,他去向他的叔父 Sunoruri 著名的法律家商量,并依照叔父的建议,对幽灵们提起了诉讼。
于是 Kyarutann 和其他七人作为原告,对 Thorodd 和他的部下幽灵七人以不法入侵私宅及致家人死亡提起诉讼。· 59 ·Kyarutann 在法庭上高声申诉 Thorodd 和他的部下幽灵不法入侵私宅,其结果导致家人生病死亡,请求在土墙仓库前Dyrad ómr开庭,传唤他们出庭。开庭后,法官们也和通常一样,经过证据调查、辩论等程序,对幽灵们一一宣布判决。而幽灵们聆听判决后,一个个起身离去,之后再也没有出现。
这个故事荒诞无稽,无可置疑是人们编造的。要是换在我国的话,故事定会使用祈祷法术等方式,最终用咒术击退恶灵吧! 但是,故事的结局却是诉求法律上的帮助,让人感觉格外有趣。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了解到尽管维京人的知识水平仍处于相信幽灵会造访葬礼的程度,却具备丰富的法律思想。也让人痛感当一群乌合之众在一个全新的环境下建立社会之初始,为宣扬法治生活的必要性和注重秩序的重要性,所以才编出来这样的故事吧。
就连古代遥远海上孤岛的幽灵们都懂得必须尊重法律,反观现今社会的文明法治国家,却有人蔑视法律,相比之下现实比这个编造的故事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
林威廷 译· 60 ·
三〇 有关盖尤斯的谜团
盖尤斯是罗马五大法学家之一,他属于萨宾派并留有大量的论著,其中以《十二表法》的注释和一部被称为《金言》Aurea的著作最负盛名。
查士丁尼一世大帝在《法学汇纂》中曾大量引用他的学说,还有查士丁尼一世大帝的《法学阶梯》是以盖尤斯的同名著作为蓝本,已是人尽皆知的事实。
然而,与荷马、莎士比亚等伟人的事迹都存在各种各样的谜团一样,盖尤斯的事迹也无法避免相同的命运,应该称之为历史上的一种奇特的现象吧。
第一个谜团即是他的生死时间不明。但依据《法学汇纂》的文章可以推测在哈德良大帝Hadrianus,117~138 年,外号“勇帝”。译者注时代时,他应该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我们只能通过他的著作了解到大约在安托尼乌斯·披乌斯大帝Antoninus
Pius,138~161 年。译者注、路奇乌斯·维鲁斯大帝LuciusCeionius Commodus Verus Armeniacus,130~169 年,是罗马帝国· 61 ·五贤帝时期的皇帝,与哥哥马尔库斯·奥列里乌斯曾经共同统治罗马帝国,也是罗马帝国首度出现两帝共治,虽然实际的运作还是以奥列里乌斯为最高领道者。译者注和马尔库斯·奥列里乌斯大帝Marcus Aurelius,161~180 年,外号“哲学家皇帝”。译者注时代。
第二个谜团就是他的国籍不详。克里斯蒂安·蒙森德语:Christian Matthias Theodor Mommsen,1817 年 11 月 30 日 ~1903年 11 月 1 日。译者注认为盖尤斯是外邦人。胡施克则主张盖尤斯是罗马人,众说不一使我们更加无从知晓。
第三个谜团则是对于他是否有解答权jus respondendi,对法律上的问题解答的权利。译者注,学者们对此也是众说纷纭。有学者说查士丁尼大帝在对编纂《法学汇纂》的委员们的命令中明文规定只能收集获有皇帝恩准拥有解答权的法曹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学说。而《法学汇纂》中引用盖尤斯的学说特别多,可见盖尤斯拥有解答权。然而,根据反对者的意见来看,尽管盖尤斯的著作甚多,但记录他解答的文献完全没有。由此可见他不是律师而是教师,或是一个纯粹的法学家,并不拥有法律解答权。只是因为他的学识渊博,名声显赫,所以委员们并没有拘泥于皇帝的命令,将他的学说编入了法典。
李杨 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