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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股权转让纠纷裁判规则与适用标准

書城自編碼: 2550698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經濟法/稅法
作者: 王元庆 主编
國際書號(ISBN): 9787511874856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5-04-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458/561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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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精心总结、系统梳理200多个股权转让领域的重点疑难问题
★对海量裁判文书进行总结归纳、浓缩提炼,形成裁判规则,便于直接引用、参考
★启发、引导办案思路,帮助掌握同类案件法官的裁判标准和尺度
★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拓宽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方法
★独创的检索码系统,帮助读者快速查找使用
內容簡介:
本书对股权转让领域的法律纠纷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分,从中归纳、提炼各类纠纷的裁判规则与适用标准,并对裁判规则进行深入阐释,裁判规则之后则是与之相关的指导案例,且与同类书不同的是,本书的案例部分将只提供案例标题,具体内容通过扫描二维码阅读,使得本书可以将更多的内容和空间放在裁判规则的提炼与阐释上,大大增强了本书的价值。
關於作者:
王元庆,法学博士,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仲裁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学基础理论、商法学和司法行政应用政策。主要著作:《法理学》(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经济法学》(编著),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现代公司法理论与实务》(主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目錄
检索码1
第一章审理程序
一、立案受理
1.地方高院对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的股权转让纠纷是否有管辖权?
2.因协议未生效被驳回诉求的,协议生效后是否可再次提出诉求?
3.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效力的诉求,可否与股权转让纠纷合并审理?
二、股东代表诉讼
1.受让人未办理变更登记亦未记入股东名册时,是否能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2.股东事先未向董事会等部门申请起诉的,是否有权直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3.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均遭受侵害时,如何认定股东提起诉讼的性质?
第二章股东资格及股权确认
一、股东资格
1.工商变更登记是否为取得股东资格的必要条件?
2.信托公司股权的受让人自何时取得股东资格?
3.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东离职,是否影响其股东身份?
4.股东仅领取出资证明书,能否证明具有股东身份?
5.股权受让人未支付对价,是否必然不具有股东资格?
6.股东未亲自缴纳出资款,是否影响其取得股东资格?
7.有限责任公司的“岗位股”能否继承?
8.未出资但被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记载为股东的主体,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9.持有公司发放的股份成员证,能否认定具有股东资格?
10.公司将红利支付给显名股东时,隐名股东是否有权要求返还?
11.已办理工商登记但未实际出资的公司职工,是否具有股东资格?
12.未列入股东名册的认股人,能否要求股份有限公司退回认缴股款?
二、股权确认
1.受托出资管理矿山企业的托管人,能否因此取得采矿权股份?
2.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的继承人能否继承该企业股权?
3.应如何理解合作收购合同中关于“违约视为放弃股权”的约定?
4.被非法转让股权的股东,能否要求善意受让人返还股权?
5.股东通过公司向他人缴纳的款项,能否认定为对公司的出资?
6.名义股东将代持股权转让给实际股东后,是否有权主张股权转让款?

7.工商登记能否起到证明股东已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的作用?
8.公司内部规定能否限制股东自由处分公司股权?
第三章股权转让合同
一、合同性质
1.当事人之间协议变更股权转让款及支付方式的,对合同性质是否产生影响?
2.当事人之间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达成的意向书,是否具有强制履行效力?
3.受让人取得股东权益后获得转股公司资产,能否视为资产转让?
4.就股权所有权转移和转让价款作出约定的协议,是否属于股权代持协议?
5.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为目的的意向性协议,其性质如何认定?
6.约定“先期支付部分收购款可取得公司项目经营权”的协议,是否属于资产收购协议?
二、合同成立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转股事宜不知情,转股行为是否成立?
2.中国股东代外国股东签订的内容与原股权转让协议一致的合同,是否成立?
3.股权转让协议的一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拒绝签订书面合同,能否认定合同已成立?
4.在无购买人举牌的情况下,企业产权转让信息公告可否变更?
5.部分股东签订的转让公司全部股权的合同是否成立?
6.股权转让协议缺少关于转让标的对价的条款,能否导致合同不成立?
7.未签订股权托管协议但已达成一致意见并已实际履行,托管关系是否成立?
8.未约定对价且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成立?
三、合同效力
(一)回购、收购行为
1.就转让被收购、重组公司的股权达成协议后,转让人是否负有告知新公司成立的义务?
2.台商为隐名投资内地个体诊所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3.未损害债权人利益且未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收回出资行为是否有效?

4.公司回购股权后转让给第三人的,该回购行为是否有效?
5.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将股权整体转让给一人?
6.股东对外转让出资时,其他股东是否有权收购该出资?
7.将公司全部股份集中于股东一人名下的股权收购行为,是否有效?
(二)批准、登记行为
1.以变更登记为支付股权转让款条件但条件未成就的,转让人是否有权请求支付?
2.转让人依无效转让协议取得的股权转让款利息,性质如何认定?
3.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4.变更涉外股权转让合同价款,是否应经审批机关批准?
5.中外合作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时未经批准,是否生效?
6.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未办理审批登记手续时,是否生效?
7.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探矿权转让合同是否生效?
8.为规避法定事项并便于办理工商登记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9.职工持股会成员与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10.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11.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12.限制股权转让期内签订但期满后办理变更手续的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13.证券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经过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三)夫妻共有权益
1.夫妻一方就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与受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2.转让夫妻共有股份时仅由一方代签协议的,协议是否有效?
3.约定将婚内取得的股权无偿赠与子女的协议,是否属于赠与合同?

4.夫妻一方擅自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转让给亲属的行为,是否有效?
(四)恶意串通
1.未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即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属于无效协议?
2.股东将已转让的股权再次转让给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该转让是否有效?
3.未履行债务的股东在股权被查封前将其转让的行为,是否有效?
4.名义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受实际股东委托的受让人的,该行为是否有效?
5.尚未取得股权的受让人再转让股权的,是否为恶意串通损害转让人利益的行为?
(五)无权处分
1.代理人代转让人订立转股协议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处分?
2.夫妻共同投资一方未经配偶同意转让股份的,是否属于无权处分?
3.股东之间未经股东会讨论通过而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4.未经配偶许可处分取得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5.代理人超过授权期限就被代理人的股权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否属无权代理?
6.显名股东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隐名股东股权的协议,是否有效?

(六)出资不实
1.股东未履行后续出资义务即将股权让与其他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否一并转移?
2.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是否有权主张转让款?
3.受让人对转让人出资不实明知的,是否影响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认定?
4.股东之间就出资不实的股权进行转让的行为,是否有效?
5.股东虚假出资,是否影响其与善意受让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七)签名、印章
1.受让人单方起草股权转让协议并加盖股东公章的行为,效力如何?
2.受让人未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但已支付大部分转让款的,协议是否生效?
3.股权转让协议中一方签名为伪造的,协议是否当然无效?
4.无受让人签字的在后股权转让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5.股权转让协议中担保人印章为私刻的,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
(八)善意受让
1.尽到注意义务且支付合理对价的股权受让人,在股权转让存在程序瑕疵的情况下能否取得股权?
2.受让人为善意的情况下,显名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3.受让人已尽到注意义务的,其与显名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九)抽逃出资
1.股东投入增资后又转出,是否有权向公司主张其投入的增资款?
2.股权受让人能否以汇入公司的增资款,支付股权转让款?
3.一人有限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后,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4.股东退休时将其持有的股权退还给公司并领取退股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5.受让人明知转让人抽逃出资仍受让股权的,能否拒绝支付转让款?
(十)公司章程
1.公司章程规定退休股东应当退股是否有效?
2.公司章程中关于强制离职股东转让股权的内容是否有效?
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回购死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4.违反公司章程但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十一)国有股份资产转让
1.未经资产评估转让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国有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
2.作出转让国有法人股的决议后直接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的行为,是否有效?
3.未经财政部批准的国有法人股转让是否生效?
4.未经资产评估的国有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十二)欺诈、重大误解
1.股权受让主体认识错误,是否构成重大误解?
2.出资人是否有权以公司隐瞒真实信息为由主张撤销出资协议?
3.故意隐瞒公司负担巨额债务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构成欺诈?
4.未披露公司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而转让股权,是否构成欺诈?
5.明知目标公司资产披露不实,仍受让股权是否构成欺诈?
6.未故意隐瞒股权抵销债务事宜而转让股权,是否构成欺诈?
7.因受欺诈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撤销?
8.转让人被刑事拘留期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属于受胁迫而签订?
四、合同解除权
1.股权受让人可否以股票发行人破产为由,拒绝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
2.股权转让方为多人时部分当事人表示不履行合同的,合同能否解除?
3.股权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股权转让款,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4.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是否受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限制?
5.证券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转让该公司股权的合同应否解除?
6.当事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能否在此后主张解除合同?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当事人,是否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8.股权转让人的行为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的,受让人可否解除合同?
9.受让人未履行与转让人之间的其他协议时,转让人可否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10.股东转让其持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时未告知公司无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11.股权受让人拖欠转让款且多次违约的,转让人可否解除合同?
12.股权转让人经催告仍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受让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13.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未完成但受让人已管理公司的,能否视为股权转让合同目的已实现?
14.未履行股权转让付款义务的,股权受让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五、合同撤销权
1.对外转让股权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时,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撤销?
2.夫妻一方转让其婚前出资取得的股权,其配偶是否享有撤销权?
3.受赠人不履行股权赠与协议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是否有权撤销赠与?
4.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双方均有多人在场,是否认定为受胁迫签订?
5.转让人隐瞒公司巨额债务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受让人是否享有撤销权?
6.未经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质押股权转让后,受让人是否有权撤销?
7.明知配偶转让共有股权未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8.依据漏评资产的评估报告转让股权后,是否有权再主张股权转让款?
六、表见代理
1.股权受让人未审查代理人身份时,转股协议能否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
2.夫妻一方转让与配偶共有的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3.表见代理人签订的未经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生效?
4.股东代其配偶签字,受让股东本人持有的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七、附条件转让
1.以矿产投产为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在矿产采掘前是否应支付转让价款?
2.以转让股权的目标公司上市为履行条件时,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3.约定回购股权的条件未成就时,转让人是否有权要求受让人履行协助义务?
4.违约金针对的义务内容所附的条件未成就时,违约条款能否适用?
5.以质押股权取得贷款作为还款条件时,如何认定还款时间?
6.不正当阻止要约收购豁免批复条件成就时,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7.支付股权转让款条件成就时,受让人可否以转让人未移交资产为由拒付?
8.自然人在法律允许法人股自由流通前以公司名义购买法人股的,是否享有股权?
9.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所附条件未成就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何确定?
10.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时,如何认定条件是否成就?
11.受让人未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的,转让人可否要求其提前履行附条件的合同义务?
八、抵押、质押担保
1.以受让的股权出质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质押是否有效?
2.以转让股权的方式担保债务履行,是否有效?
3.公司能否为其股东的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4.承诺对第三人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是否属于担保?
5.未约定股权转让保证金条件时,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应如何定性?
6.公司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向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
7.以股权质押但未办理登记的,质权人能否享有该股权的优先受偿权?
8.发起人在公司成立三年内质押股权但约定在公司成立三年后实现质权的,该质押是否有效?
9.保证人向股权转让人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函后,是否有权单方撤回?
第四章股权转让价款
一、约定不明
1.仅约定出资占注册资本一定比例的股权出让时,转让价款应如何认定?
2.股权转让关系中付款人未明确作出为赠与意思表示的,款项性质应如何认定?
3.股东以受让人取得公司项目所有权为股权转让前提的,项目转让费应如何定性?
4.受托人低于授权价格转让股权的,该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5.对股权转让价款约定不明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时,应如何认定?
6.未约定转让股份的资产基数时,如何计算转让股份的数额?
二、履行期限
1.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一定期限内转让股权的,转让人是否可随时转让股权?
2.对股权转让款支付期限约定不明时,受让人经催告仍不支付是否构成违约?
3.约定付款期限为法定休假日时,次日开具转账支票是否构成违约?
4.未明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期限,数年后受让人支付是否妥当?
三、支付方式
1.股权转让合同中可否约定以代为偿还债务的方式支付转让款?
2.名义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是否免除?
3.境外企业受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权时,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币种如何认定?
第五章公司决议效力
一、股东会决议
1.同意公司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的决议,是否具有股东会决议的性质?
2.股权转让事宜已经股东会同意的,能否认定股权转让关系成立?
3.股东依照股东会决议签订退股协议后,能否主张协议无效?
4.股份合作制企业将全部股权转让给非公司职工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5.内容包括股东离开公司时必须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
1.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转让股东股权的决议是否有效?
內容試閱
现代法治的核心就在于构筑法律至上的理念,它的形成离不开民众对于法律的尊重与信仰。因此,司法裁判活动直接影响了民众对于现行法治的态度,正当的司法裁判是民众认同司法行为并形成法律信仰的直接推动力。
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严格司法。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规则。要实现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严格司法,统一法律适用规则的目标,就要解决现实中民众反映较大的司法审判中“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只有做到“同案同判”,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归纳、提炼或者制定统一的司法裁判规则是必要的措施和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发布的《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编纂并发布对全国审判、执行工作和检察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案例发布后,各级法院和检察院在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时参照执行。到目前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分别发布数批指导性案例。这些指导性案例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和国家赔偿、民事执行等工作领域,对于统一裁判规则,实现同案同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与我国每年审理1000万余各类案件的司法实践的需求相比,目前指导性案例的发布节奏和数量还远远不够。
解决以上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制定出相关法律领域的司法裁判规则。世界上许多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都非常重视司法方法与技术,制定了完备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范供司法人员具体适用法律时使用。但是,司法实践中各种案件纷繁复杂,人为事先列出各类案件的裁判规则只能是挂一漏万,很难全面覆盖所有法律领域。在现有司法方法与技术还存在缺陷与不足的情况下,对裁判规则的寻求,就不得不把目光又落在了案例身上。
最高人民法院及各审判庭、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多年来相继发布和编辑出版了相当数量的具有指导作用及示范作用的案例。这些案例均为精心挑选的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基本涵盖了我国现阶段民事、商事、刑事、行政等各个法律领域,汇聚了司法工作者的大量劳动和法律知识成果,蕴含了大量的具体法律适用规则。这无异于一座法律适用规则的富矿,从中归纳、提炼对类似法律事实的案例具有示范指导作用的裁判规则,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这些司法裁判规则具有窥一斑而知全豹的作用,能够有效克服司法审判中法律运行的不确定性,实现同案同判,对广大法律专业人士、涉及纠纷的相关读者具有很强的参考借鉴价值。
本丛书对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股权转让等领域的法律纠纷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分,挑选相关领域的法律专家归纳、提炼各类纠纷的裁判规则与适用标准,并对裁判规则进行深入阐释,裁判规则之后则是与之相关的指导案例,且与同类书不同的是,本丛书的案例部分将只提供案例标题,具体内容通过扫描二维码阅读,使得本丛书可以将更多的内容和空间放在裁判规则的提炼与阐释上,大大增强了本丛书的实用价值。同时,为节省篇幅,在对法律依据的陈列上,仅于第一次出现时列明法律名称及具体条款的内容,之后如再次涉及上述条款内容时,仅列明具体法律名称及条款序号,具体内容省略。如该法律此后出现修正、修订情况,将修正、修订后的内容以脚注的方式对具体修改内容进行说明。
本丛书对裁判规则的提炼,实现了在“抽象到具体”的法律适用中,增加一个“具体到具体”的参照,有助于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司法效率,也有助于减轻涉诉群众诉累。
最后,希望本丛书的出版对广大法律专业人士、涉及纠纷的相关读者有所帮助。本丛书内容如有疏漏和错误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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