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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父与子:信仰与偏见

書城自編碼: 2839674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傳記其他
作者: 【英】埃德蒙·戈斯
國際書號(ISBN): 9787531686996
出版社: 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6-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173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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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埃德蒙戈斯(18491928)的自传是英国文学史上*部现代派传记。戈斯在这部自传中一反隐晦的维多利亚时代传记风。围绕父与子之争,建构了偏执、狭隘、固执的父亲形象,颠覆了维多利亚时代父权至上的伦理观。
戈斯从现代派的角度出发,构建了一个偏激、粗暴的父亲形象,一定程度上,把英国传记文学从理论偏见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他对父亲充满敬意。所以,他的所做所为,既无炫耀示威之意,更无公然对抗之为,他只不过利用了人类的特有权利,开始为自己塑造独立的精神世界。
新旧两代人在伦理道德观上的矛盾日益凸显,追求自由独立的年青一代对父权提出质疑,结果必然决裂。
內容簡介:
埃德蒙戈斯(Edmund Gosse,18491928)的自传《父与子》(Father and Son,1907)是英国传记文学史上第一部现代派传记.现代主义作品的代表作之一,它已较为充分地体现了波德莱尔(Baudelaire)和艾布拉姆斯(M.H.Abrams)等人所描述的现代主义的特征与传统相对立,质疑宗教和伦理道德,强调主观意识。在这部自传中,戈斯以自我表达为目的,讲述了自己摆脱父权和宗教压迫走向自由与独立的经历,建构了一个与维多利亚时代父权观念背道而驰的挑战父权和严父而叛逆成长的青春期成长的形象和过程。《父与子》出版后立即在英美两国引起强烈的共鸣。美国莎士比亚研究专家霍华德富纳斯(Howard Furness)在致戈斯的信中称《父与子》是戈斯所有作品中最出色的一部,足以令整个20世纪为之振奋。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盛赞戈斯在《父与子》为揭露真相所表现的勇气和力量。
關於作者:
埃德蒙戈斯(Edmund Gosse,1849-1928),英国诗人、作家、文学史家、文评家。 代表作有:《父与子》(Father and Son)、《桌上的书》(Books on Table)、《图书馆私语》(GOSSIP IN A
LIBRARY)、《十八世纪文学史》(A History of Eighteenth-Century Literature)、《易卜生传》(Life of Ibsen)、《杰里米泰勒传》(Life ofJeremy Taylor)、《面貌和印象》(Aspects and Impressions)等。
目錄
前言 信仰的力量
第一章 灵魂深处的力量
第二章 叛逆的祈祷
第三章 母亲的离世
第四章 自我意识的觉醒
第五章 日渐浓厚的偏见
第六章 局限意识的发生
第七章 偏执的爱
第八章 家庭管理制度的变革
第九章 灵魂深处的自我救赎
第十章 继母带来的变革
第十一章 成长的烦恼
第十二章 出现裂痕
后记 我渴望纯粹而简单的信仰自由
內容試閱
第一章 灵魂深处的力量
这本书记录的是两种气质、两类内心、甚至是两个时代的斗争。斗争的结果,不可避免地造成两者的决裂。这里讲述的两个人,一人生来就要飞回起点,而另一人则身不由己地要被带向前方。有时,两人都无法用同样的语言沟通;他们从未怀揣共同的希望,当然也不会为共同的渴望所激励。但至少,即使在最后时刻,没有一个人对另一方表现出怠慢,也未以一种可悲的迁就审视对方,这对生者而言,无疑是种慰藉。两人之间的情感,不断受到外部力量的冲击;相比之下,健康、命运或环境引起的变化,已无足轻重。两人都能笃守一个信条:血浓于水(紧密的家庭关系必须得到珍惜和维系),这也算是一种慰藉吧!虽然这种慰藉令人唏嘘感叹,但不管怎样,终究是一种慰藉。若非如此,本书的故事也就无从谈起。
两人的摩擦发端很早,但显然不可能在作者的婴幼年时期。为了让读者了解两个人的情况(非同寻常)和大致的气质(也许天生就是对头),有必要在开篇时尽己所能进行一番回忆,以期呈现一个真实而完整的画面。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为了尊重家族传统,作者在讲述故事中还做了一些必要的解释。
父母都是清贫、温厚之人,年事已高,孤独、敏感,而且清高虽然他们都未意识到这一点。两人都属于所谓的中产阶级,有一个共同之处:祖辈都曾在18世纪时大富大贵,只是后来家族逐渐没落衰败了。这两个家族,都是在健康方面先出了问题,才导致财富的衰败。父亲的家族,衰败的过程缓慢持久;而母亲的家族,衰败的过程则快速迅捷。外祖父生来富有,19世纪初结婚不久,就在北威尔士的斯诺登峰的山坡上买了一小块土地,过上了似乎有些骄奢的生活,养了一群猎犬,享受着挥金如土的快乐。他的妻子,对他过这种大手大脚的生活并不反对。他有三个孩子:我母亲和两个弟弟。他声称自己是卢梭的信徒,极力督促孩子们接受教育,这也算是他性格中屈指可数的优点了。但他自己却难以笃守《爱弥尔》的教导,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雇佣了家庭教师教授卢梭一心想要阻止的课程:历史、文学和外语。
母亲是外祖父的掌上明珠,能让她出人头地是他最值得炫耀之事。她学习希腊语、拉丁语,甚至还接触了一点希伯来语。但最重要的是,她学会了独立思考,这也直接导致了在一些关系重大的问题上,总与她那随和、奢侈和放纵的父母势不两立。母亲到了30岁,在回顾人生时,她曾私下里写过这样的话:回想起来,我从未有过一刻不挚爱宗教。她的想法与众不同:如果必须追溯自己献身宗教的起端,我最初的愿望和尝试应该开始于婴幼儿时期。假如要把我的悔改一直推迟下去,直到我不再犯下罪过,那么,我就永远都不可能献身宗教了。当时,如很多年轻人一样,她的道德意识已然复苏,因此,她对父母恣意妄为的寻欢作乐深恶痛绝。外祖父因毫无节制且肆无忌惮地挥霍,最终败光了家业,不得不卖掉地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生活;母亲是家里唯一不为这种衰败而感到懊悔之人。而我,尽管外祖父的所作所为实在有些离谱,可以说罪孽深重,但我想,自己应该还会喜欢他的。可惜他80岁去世时,我才9个月大。
就宗教信仰而言,父母几乎是沿着同样的路径走到了同一地点,这种人生交集,也算冥冥之中的定数吧。母亲最初入的是英国国教,而父亲则起源于卫斯理宗,两人都在未征求对方意见的前提下,在体验了千奇百怪的神学经历后,不约而同地对新教的所有教宗取得了几乎截然一致的态度:于超然孑立和毫无偏见之中,投入自我冥思。父母所认同的那些教宗,应该行走于光明之中。而每个与他们意见相左的宗教,都几乎确定无疑地滑落到其宗教界限的边缘,那里漆黑一片,父母是永远不会跟随的。因此,通过不断的抉择,两人完全出自个人意愿,将自己关在了任何新教的大门之外,最终,只与一些与他们持同样观点的极端加尔文宗的信徒聚会,他们一致奉行的是所谓的摒弃信念摒弃牧师,摒弃仪式,摒弃节日,摒弃任何形式的教堂用品。只有上帝的晚餐和研习《圣经》,才能令这些古板苛责的灵魂凝聚成一体。他们互称弟兄,是外界把他们夸大为了普里茅斯弟兄会。
正是在这些教友聚会中,父母才偶然邂逅,并因共同的境遇走到了一起。两个人,每人都寂寞,每人都清苦,每人都执著地寻求精神独立。结婚时,父亲接近38岁,而母亲已过了40。父亲把母亲从一个郊区农舍接到奶奶位于伦敦东北部的一所小房子里就算结婚了,他们没过上一天蜜月。父亲是位动物学家,也写过一些有关自然史方面的书。母亲是位作家,写过两薄册的宗教诗集我猜测,第一本诗集一定小有成功,因为它还出了第二版此后,她便投笔于时下流行的启迪类创作了。虽然都可以称为文人,但他们的目标,他们的习惯,他们的抱负,却与当前的文人有着天壤之别,无法用语言描述。两人对呈现现代文学都漠不关心,他们最近读过的诗人只有班扬。他们童年时从未读过浪漫小说,都只对一版再版的《维佛理故事集》情有独钟。他们认为,形式多样且富有想象力的科幻作品,只是提升和获利的手段,能让学习者出世,以保持自我,有所作为。真正让他们获得喜乐的,只有上帝的神谕。所以,每天工作一结束,他们就亟不可待地投入到皓首穷经般的《圣经》研读中。
在这个与众不同的家中,孩子并不受欢迎,只是出于无奈才让他降生。父亲是这样在日记中记录我的降生的:
艾米生了个儿子。收到了一只牙买加雏燕。
他的这种记法,让人忍俊不止,说明他对小鸟和男孩的喜爱别无二致。但这不是关键,重要的是,这段措辞还充分表明了父亲对细节已拘泥到锱铢必较的地步,因为那一天,牙买加雏燕刚好比儿子来得晚了一些,他就按先来后到的次序把先到的先记录下来;对物种的排列顺序,父亲向来一丝不苟。
很久之后,父亲才告诉我,母亲在产我时遭了不少罪,而我却始终一声不发,大家还以为我不幸夭折了呢。我被孤零零地放在另一个房间里,所有的焦虑和关注都集中在了母亲身上。万幸的是,一位老奶奶碰巧在场,闲着无事时注意到了我,就想方设法唤起我身上仅存的星点的生命力。她成功地救活了我,连医生都夸赞她妙手回春。可父亲当他告诉我这个故事时却说什么都想不起我救命恩人的名字了,我经常渴望知道她是谁。无论生活中有多少欣喜若狂,有多少变幻跌宕,充满了多少焦虑期盼,又包含了多少变化万千的愉悦,甚至不管在生活中饱尝多少悲伤与折磨,我都要由衷地祝福和赞颂这位不知名的老奶奶。
六周后,母亲才走出房间,当时,还为她特意举行了隆重的安产感恩仪式。巴尔弗先生,一位上了年纪的本教牧师,专门办了个私人仪式,把圣水洒给我们的孩子,他会成为主的孩子。这个仪式揭开了我奉献上帝的帷幕,它给我留下终身难忘的印记。在下面的章节里,我也会不遗余力地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呈现给大家。在我那柔软且懵懂的思想周围,挂满了光彩四溢的织网,它们似薄如蝉翼、却弹性十足、难以穿透的面纱,人们希望借此让我永不受外界的玷污。
此前,祖母一直住在我们家里,帮助打点家务。现在,她可以放心地离开我们,让我们独自生活了。毫无疑问,祖母搬出去住,让母亲如释重负,因为强壮而丰满的祖母讲究实际,脾气暴躁,喜欢说一不二,根本没有可能跟她进行思想交流。她的媳妇,虽为人温柔,举止和外表看起来有些神经质她的金发和白色的皮肤散发出的色泽,与祖母粗糙的肤色和黝黑的发色,不可思议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的确如此)却拥有锻钢般的意志。两人分开住之后,反而成为了挚友。祖母住在附近,房间明亮,里面摆放着她的守护神和几件做工精致的家具,都是18世纪的,她那些小巧而光灿灿的瓷器,则放在了架子上。
留下母亲一人打理家务后,我成了母亲牵挂的中心。这种牵挂,交织着动物般的本能,维系着每个母亲的力量和耐心。她身上也充溢着这些本能还融合了某种虽罕见但仍存的坚毅。我想,虽然这些本能的轮廓模糊不清,但的确有些虔诚的母亲虽然寥寥无几能够为这些模糊的轮廓填补上坚实的细节。我还要感谢母亲的一本日记,它一直上锁封存着。直到今天,在60年之后,才有除她之外的人读到它。我两个月大时,她是这样记录的:
我们把他奉献给上帝,我们相信,他长大后必会表明他是上帝之人;若上帝早日带他走,我们相信,上帝一定是要把他带到自己身边。只要带走他能取悦上帝,我就认为,上帝是不想让我们看见他遭受折磨,在绵延的疾病和难忍的痛苦中苟延残喘。在这件事上,如同在其他的万物一样,上帝的意愿超越我们的选择。无论孩子的生命得以延续与否,对我们和其他圣徒而言,都是一种赐福,它引领我们更努力地祈祷,直面各种需求和考验。
最后一句话的意思有些模糊,我没太明白。幼小的我懵懂无知,怎样才能成为对圣徒的赐福,既让其他人感到不可思议,也令自己困惑不解。圣徒,习惯上指的是那些经常与父母在祈祷活动中见面的朋友。他们参加的活动,包括星期天早晨的圣餐仪式,还有在其他时间举行的祈祷活动和研习《圣经》的活动,再就是在哈克尼区租来的小礼堂里进行的礼拜了。把我庄重地奉献给上帝,还在襁褓中时,这句话就在公共场合不断地重复着;我猜想,即使在教友看来,这种奉献行为定有其与众不同之处。所以,大家都对这个即将举行的仪式产生了某种好奇和期盼;有人也认为,这是出于母亲的宠爱或偏心。母亲一向离群索居,现在要照顾孩子,更让她有了借口,可以更久地远离大众,过上默默无闻的生活。与那些在简陋的小礼拜堂里遇见的信徒,她既无精神上的共鸣,也无思想上的交融。她记道:
与哈克尼区的圣徒交往,我并未认为自己的幸福感增加了;于是,我决心把整个冬天都交给这个孩子,不接受任何邀请,只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去参加星期天早祷,再就是看望妈妈。
她单调的生活已达极致,但她似乎很快乐,整天都在忙着在照顾我和调教一个年轻女佣。而父亲,则总待在自己的书房里,写作、绘图、解剖。他永远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坐姿对这个姿势,我后来已习以为常了眼睛死死地盯着显微镜,每次都要持续20分钟。他一周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以这种方式度过。周日,他临时会进行一次布道,有时是两次。他对工作的付出,获得了学术界的赞扬,而他对此却并不在乎,因为他获得的经济回报很低,而他的需求却很高。婚后3年多,因为支付不起出行的费用,父母从未离开过伦敦。他们几乎不接待任何访客,从未在外用过一次餐,也从未参加过一次社交晚会。夜晚,他们研讨神学,互相朗读《圣经》,再就是把科普小册子从法文翻译成德文。表面看来,这种生活似乎充满压力和艰辛;从物质角度上讲,对身体也有害无益。可他们却感到无比的满足,而且这种满足感,根本不掺杂任何虚假的成分。我一岁时,是他们生活最为拮据的时期,这时,我们离开了伦敦。对于这件事,母亲私下里是这样记录的:
我们快乐而满足,拥有所需的且令人愉悦的一切。我们的住处因带上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而变得神圣起来;我们拥有自己的家,享受着相互间的依赖。如果搬家,我们就不再独立了;但是,这也许对孩子有好处,因为乡下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我希望在此事上无权选择,因为不知道哪种选择对我们更好;可上帝却一清二楚,所以我渴望让上帝去选择。如果上帝不愿我们搬家,他会提出异议并设法阻碍;如果上帝希望如此,他会让亨利(我父亲)立即行动起来。无论结果如何,全由上帝裁决,我们绝不后悔。
任何通情达理之人,都不会将这种任由上帝评判的态度当成一种胸无大志的表现。这不是意志薄弱,而是一种自我克制,一种毫无怨言的心甘情愿。母亲,在其优雅端庄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坚韧的心,表现出的是一种恒久的自我忍耐。每当她萌发了某种愿望,她的意识就会觉醒,让她抛弃这个愿望,或更准确地说,让她将愿望交给她所信赖的上帝,让上帝的意志做出裁断。也许我该说,直到她去世的那一刻,她都确切无疑地对父亲的意志和本性施加了一道磁力;两人的磁场都很强,但母亲无疑是两人之间较力的强者。正是来自她的思想磁力,才逐渐将父亲的思想拉到她这边,让他明确且坚定了自己的立场。虽然她主导着磁场,可她却总是早早地化解掉磁力;这是他们之间达成的一种恒久不变的默契。因此,尽管我所叙述的是自己与父亲之间的长久冲突,但其实在父亲身后,永远屹立着母亲的意志,它总萦绕在父亲那若有若无的记忆之中,牵引着他,鞭策着他,支撑着他,让他坚守她塑造并确定的意志毫不动摇。当命中注定的决裂时刻来临时,我心中装满凄苦,却又无法言表,因为我意识到,自己要与之决裂的,决不是一个人的意志,而是父母两人共同的意志。
母亲的清教观念根深蒂固。我们生活清苦,需要忍耐,她却从无怨言,日记里也不会出现一句抱怨的话。外表看来,母亲意志坚强,身体健康,而我也是如此。我们三人之中,要是有一个人先行崩溃,那一定是父亲。虽然他患的急性神经性消化不良没有痊愈,可他的收入却意外地有所增加。我3岁时,我们终于能在德文郡过上了10个月的假期。出离的与世隔绝,一直紧绷的紧张情绪,都一去不复返了。返回伦敦时,再没有了遗忘了世人,又被世人遗忘的那种感觉,我们有了更为宽松惬意的环境。但是,这种表面上的轻松,虽说值得欣慰,可也只是相对而言,在他们的思想深处,仍有一座底比斯城,任何诱惑都无法让父母从这古城的洞穴中探身出来。可喜的是,受环境影响,两人已或多或少地开始走进一些公共场合,再也不无视周围的世界了。
在此,我想没有必要再写一遍父母的生平了。在某种意义上,他们都是名人,即使在今天,也时常出现在公众的谈论话题之中。而在半个世纪前,在各自的圈中,他们也同样惹人注目。他们思维活跃,成就突出;因此,把他们的思想与今天同一阶层的人的思想进行比较,两者间的差异就变得别有一番情趣了。而且我希望,这种差异还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但是,对于接受过不止一位传记作者采访的公众人物而言,本书并不是他们的另一部回忆录。我的职责是严肃的,我必须敢于恪守自己的职责,去讲述一个截然不同的故事。
那是展示给世界的一面,
人们看见了他们,就以为认识了他们,还发出声声赞扬!
于是,我也站到一旁,对他们称颂歌唱!
发自我的本心,大胆激昂。
可是,这次审视的角度却完全不同,它探寻的是:
小说的另一面,
那凄冷的银光,还有那从未入梦的黑暗。
本书记录的是一种灵魂的状态;曾经一时,这种状态遍布于新教主导的欧洲;拥有了这种状态,就拥有了光明和领袖风范,父母跻身其间,也许也成为了它的最后坚守者。
建立在如此信念之上的家庭生活,对于一个孩子而言,其与众不同之处显而易见。但请允许我强调一下。这个家纯洁无暇,坚韧无畏,克己自制;当然,它也有狭隘、封闭、短视之处;坦率地说,它缺点人情世故。这个家庭,既谦卑又骄傲,既完全服从于上帝的意志,又对人类的判断和观点极尽推崇。父母将《圣经》奉为圭臬,每一行动,每次表态,都完全听从上帝意志的引导,从祷告中获得的永远是终极答案,面对两难的困境时他们会本能的呼喊:让上帝做出裁决吧!
他们信心满满,认为自己完全能对与上帝交流,所以从不寻求任何其他的指引。他们不认可任何精神权威,不听从任何牧师,对当前任何宗教信仰的表白都不屑一顾。他们生活在自己思想的囹圄之中,为自己建造的围墙所禁锢,只在房顶打开一扇窗,去直视世界的本性。
这就是一个幼童栽种心灵的环境,它不同于普通的花盆,也不是经过精心培育的公共花坛。心灵,被栽种在一块岩脊之上,它从花岗岩般坚硬的山上劈凿而出,一面悬于夜晚与冬雪之间,另一面悬于夜晚与迷蒙的世界奥秘之间。它的周围有土壤点缀,但只能容纳下一根龙胆草,准许它向上挣扎,破土而出,顽强地绽开那湛蓝如星般的花朵。如果有杂根野蔓认为这岩脊冷酷无情,感觉受到了羁绊,想要逃离,它将不会为之提供任何容身之处,更不会给予救赎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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