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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精华的部分是对刑事辩护操作指引的解析,通过技能解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解读新刑诉法下的刑辩实务技能。同时,结合新刑诉法的规定,重点讲解了新刑诉法下律师担任侦查阶段辩护人的新规定、新要求、新做法,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特别程序中律师如何开展辩护工作等。全书围绕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这两个重点,深入阐释刑事辩护要旨。
本书第三版结合新修订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对本书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并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补充了一些案例,对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新技能进行了解读。比如增加了"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辩护"一节;同时将近年来笔者在各地讲课中听众提出的问题及解答整理成《刑辩百问》,作为附录。这些问题都是在刑辩工作常遇到的问题,有些还是难题,笔者提出一些做法,供大家办案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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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刑事辩护实务操作技能与执业风险防范(第三版)》精华的部分是将刑事辩护每一步具体的操作方法上升为指引,通过问题解析和案例分析的方法,深入解读刑辩实务技能及执业风险,便于读者理解与掌握。同时,结合刑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难题、陆续颁布的法律规范中有关刑辩的规定,提出了解决办法,提炼出操作技能,并充分提示存在的执业风险。
本书第三版结合新修订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对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补充了一些新案例,对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新技能进行了探索。同时将近年来笔者在各地讲课中听众提出的问题及解答整理成《刑辩百问》作为附录。这些问题都是在刑辩工作常遇到的问题、难题,极具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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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徐宗新,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会议主席。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杭州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被聘为浙江省公安厅专家咨询委员、特邀监督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监督员,浙江省政法委特邀督査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律师学院刑辩分院执行院长,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曾在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历任起诉科副科长、 办公室(研究室)主任,曾获浙江省优秀公诉人比赛团体冠军,个人立二等功;2001年转岗从事律师工作,历任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主任、所副主任、管理合伙人。2009年10月,发起创办专门从事刑事业务的靖霖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会议主席。徐宗新,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浙江大学法律硕士,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会议主席。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杭州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被聘为浙江省公安厅专家咨询委员、特邀监督员,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监督员,浙江省政法委特邀督査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律师学院刑辩分院执行院长,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曾在国家检察机关工作,历任起诉科副科长、 办公室(研究室)主任,曾获浙江省优秀公诉人比赛团体冠军,个人立二等功;2001年转岗从事律师工作,历任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主任、所副主任、管理合伙人。2009年10月,发起创办专门从事刑事业务的靖霖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党支部书记、合伙人会议主席。
徐宗新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致力于发展刑事业务,十余年来,先后办理了千余件刑事案件及刑事法律服务项目,其中不乏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别领导干部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办案讲求"专业服人,诚信待人,尽职敬业",辩护意见采纳率较高,一部分案件得到无罪、罪轻处理。积极开展法学理论和诉讼实务的研究,撰写并发表十余篇刑事论文,编著出版《定罪量刑指南》、《浙江省经典刑事案例选》、《辩护人认为》(第一辑)(第二辑)、《刑事辩护的专家经验》等专业书籍,刑法理论造诣较深,刑事办案经验丰富,刑辩研究成果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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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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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基本原则
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
原则二: 以法律为准绳
原则三: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原则四: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则五:独立辩护原则
原则六: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原则七:有理、有利、有节,不请客送礼、贿赂司法人员
原则八:律师不得对案件的结果打包票
原则九:不得贬损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
原则十:不诋毁司法机关形象
第二章收案
第一节咨询
第二节办理委托手续
第三章侦查阶段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第一节接受委托或指定
第二节与侦查机关联系
第三节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四节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第五节代理申诉和控告
第六节接待当事人
第七节调查取证
第八节提出辩护意见
第九节侦查阶段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四章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接受委托或指定
第二节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第三节会见和通信
第四节调查取证
第五节提出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
第六节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辩护
第五章担任公诉案件审判阶段一审辩护人
第一节接受委托或指定
第二节审查管辖
第三节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第四节会见和通信
第五节调查取证
第六节庭前会议
第七节出庭准备
第八节法庭调查
第九节法庭辩论
第十节休庭后的工作
第十一节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案件的辩护
第六章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第七章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方的诉讼代理人
第八章律师办理刑事特别程序
第一节未成年人犯罪的辩护
第二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三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四节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附录刑辩百问
后记
再版后记
第三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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