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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长期以来,大部分针对道德伦理的讨论研究,都是在亚里士多德的理论框架下展开的。而随着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开始主导哲学舞台,亚里士多德理论对普遍关切的缺失已经给大多数哲学家留下了退化的印象。
在刻意避开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之后,当代德性伦理领域领军人物之一的迈克尔斯洛特试图借助于休谟和哈奇森的道德情感主义,带领读者走向一个全新的进路。较之于其他我们所熟悉的道德哲学,这种基于行动者的德性伦理将更具理论性,同时也更彻底、更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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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当代大部分对德性伦理的复兴,都是朝着亚里士多德的方向前进的。斯洛特提出,亚里士多德的道德理论缺少对全体人类的关切,德性伦理学需要从18世纪英国的道德情感主义中寻求灵感。通过求助于休谟和哈奇森的理论,他不仅填补了亚里士多德理论的缺陷,还以此拓展了伦理学疆界,展示了基于动机的纯德性理论如何有助于理解人类福祉和实践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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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迈克尔斯洛特,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当代德性伦理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曾先后任教于哥伦比亚大学、都柏林三一学院、马里兰大学和迈阿密大学。其著作涉及伦理学、政治哲学、道德心理学和心灵哲学等领域,著有《善与美德》(1983)、《常识道德与后果主义》(1985)、《从道德到美德》(199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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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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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道德和正义
第一章 基于行动者的德性伦理
第二章 道德与实践问题
第三章 关怀的结构
第四章 关怀的正义
第五章 普遍仁慈vs.关怀
第二部分 实践合理性和人类善
第六章 自我利益中的德性
第七章 基于行动者的实践理性
第八章 拓展这一进路
索 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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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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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直到非常晚近的时候,大部分当代对德性伦理的复兴还是朝着亚里士多德的方向前进的。但是在过去几年内,斯多葛学派的观点开始对当前的论争产生影响,休谟和哈奇森的道德情感主义也被与德性伦理的论题和方法联系起来。
本书有意避免模仿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虽然我早年间的一本书《从道德到美德》(From Morality to Virtue)是循着新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脉络写就的,但历史上的亚里士多德似乎与当代伦理学中若干最重要的问题毫不相干,此外,如果新亚里士多德主义德性伦理家想使其进路全然有吸引力,他们就不得不以一种非同寻常的新方式来对待亚里士多德。让我说得更明确些。
长期以来,人们(比如格劳秀斯)往往认为,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学说(doctrine of the mean)无法处理诸如说真话和守诺这样的德性,虽然大体上我认可这种批评,但我相信,亚里士多德(本人)的伦理观点有更深层的问题。尽管亚里士多德提及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倾向于赞扬热爱人类的人,但他的道德理论似乎并不要求对全体人类的关切,对力图与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日益关联起来的世界打交道的任何道德哲学而言,这种缺失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如今,主导哲学舞台的道德哲学是(功利主义)后果论和康德主义,两者都有现成的答案去回答我们为何必须关切(至少在某种范围内)所有其他人类的问题。要接受任何没有为对(其他)人的普遍关切提供辩护的总体道德哲学(就像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哲学)已变得很难。现在,这样一种道德哲学给大多数哲学家留下了退化的印象,尤其就当代(或现代)生活中的重大、核心道德问题之一而言,这种道德哲学看上去是无所助益的,这个问题是:我们欠生活在另一个半球的人多少关切或帮助我们对他们的麻烦或苦难有所耳闻,也能做点什么以减轻其麻烦或苦难。(然而,这里亚里士多德面临的困难也部分地在于如下事实:他没有现代人的超义务概念,从未区分我们为他人所做的在道德上为善的事情和我们实际上有义务为他人所做的事情。)
因而,主要出于刚刚提及的理由,仅当复兴中的亚里士多德主义提出某些方法为对全体人类的义务辩护时,它才能够严肃地与伦理学和政治学中的后果论和康德式的进路竞争,某些晚近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如菲利帕福特和罗莎琳德赫斯特豪斯)的确是朝这个方向前进的。不管怎样,历史上的斯多葛学派基于理性(主义)的基础的确非常明确地主张对人类的普遍关切,在某种程度上,这预示了康德对这种关切的论证。所以,复兴中的德性伦理可以寄希望于斯多葛学派的当代相关性,一些晚近的德性伦理学家(特别是茱莉亚安纳斯、劳伦斯贝克尔和玛莎纳斯鲍姆)就是那样做的。
然而,还有另外一种使德性伦理相关于当代伦理学理论,并且大有希望的可能性和方法。德性伦理可以从18世纪英国的道德情感主义中寻求灵感,而无须追随或努力更新亚里士多德或斯多葛学派。因为休谟和哈奇森都论及普遍化形式的仁慈并为之辩护,而哈奇森特别参照普遍仁慈这个动机来做这件事,普遍仁慈(独立于其后果)被认为是令人钦佩的、道德上理想的品质。这更近于德性伦理而非功利主义或更一般意义上的后果论,最近,在我看来,基于行动者的德性伦理观念,是把德性伦理复兴于同一时期的相关话题中的一个非常有前景的方法,这种基于行动者的德性伦理将其对行动的评估奠基于(评估)情感,而这些情感反映了对人类的普遍关切。道德情感主义为德性伦理提供了它以前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忽视的若干绝好机遇,在下文里,我首要的目标就是兑现这一主张。因此,本书将较少集中于对其他(德性伦理)观点的批评,而较多集中于一种受情感主义启发的德性伦理的诱人特质(以及该进路对指向它的批评所能做出的回应)。
不过,本书在某种范围内对18世纪情感主义的依赖也与更晚近才发展起来的女性主义关怀伦理相关。因为,和仁慈一样,关怀是休谟意义上的自然动机,没有预设任何形式的自觉的或明显的道德责任心(或理性论证)。以前,我觉得关怀道德类似于情感主义,强调并珍视动机,但事实上,它最好被理解为某种形式的基于行动者的德性伦理,或者至少最好被辩护为某种形式的基于行动者的德性伦理。
凭借随后章节中提出的论证,我同样确信,关怀伦理像奠基于普遍(即不偏不倚的)仁慈的一种基于行动者的德性伦理一样,能很容易地对全人类的福祉加以考虑。粗略地说,唯一的区别是,前者虑及并要求偏爱那些与某人关系亲密的人,而后者,至少在根基处,要排除那种偏爱。但是,对关系亲密之人的偏袒(partiality)颇相容于对所有人(无论为某人所熟知与否)的实质性关切,并且(像弗吉尼亚赫尔德一样)我将在下文论证,关怀道德能且应该不仅仅容纳对那些为某人所亲密了解或可能逐步了解的人的关切,而且也容纳对这样一些人的关切,这些人或者永远不会为某人所了解,或者某人对他们的了解仅限于知道他们是他曾听说过的某一群体或国家的成员而已。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得审视爱的概念。我们对爱(对他人的爱,甚至在某些情形下,自爱)的评价很高;我认为,我们需要花些时间讨论(我们的)关于爱的理想,如果我们想获得关于下述两者之区别的恰当理解的话:爱特定的人,以及对人类本身更普遍的或人道主义的关切。结果表明,爱(在若干先前未曾考虑过的意义上)在道德上是与众不同的,这个事实需要被普遍的(虽然是有偏袒考虑的)关怀伦理加以考虑,而本书从根本上承诺了这种关怀伦理。
然而,作为一种研究伦理学的进路,用行动者奠基(agent-basing)是相当罕见或陌生的,所以,本书(特别在前几章中)设法回应针对这一进路的反驳意见,读者们毫无疑问会想到这些反驳意见。我希望能借此使你们相信,把道德从根本上奠基于诸如关怀或(普遍的)仁慈,甚或是爱这样的动机之上,是极有道理的,此外,做了这些之后,我想进一步审视位于个体行动的道德之外的重要伦理学领域。
这样一来,把诸如关怀、仁慈和爱之类的概念运用于个体道德(支配个体行动的道德)问题之后,我将论证,关怀伦理能被拓展从而容纳社会正义和公正立法的问题。有些人认为,关怀和怜悯(compassion)反对关于正义的考虑,或者起码有别于关于正义的考虑,我不仅不与他们为伍,还要设法表明,关怀伦理或仁慈事实上如何能产生与众不同的正义观。随后,在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将提出一种基于行动者的实践理性理论,该理论可用以研发一种基于行动者的人类善理论和美好生活理论。这将面临诸多挑战,但是我发现,我越审视并探究以这种方式研究伦理学的可能性,它就越证明它有更多的资源,并且,对所有体系性的意图而言,它就越显得有希望。那么,就让我努力说服你们相信所有 这一切吧。
迈克尔斯洛特
2000年5月于马里兰大学帕克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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