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可控性混乱
》
售價:HK$
66.1
《
篡魏:司马懿和他的夺权同盟
》
售價:HK$
65.0
《
狂飙年代:18世纪俄国的新文化和旧文化(第三卷)
》
售價:HK$
177.0
《
协和专家大医说:医话肿瘤
》
售價:HK$
109.8
《
潜水指南 全彩图解第4版
》
售價:HK$
132.2
《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从工具到实例
》
售價:HK$
88.5
《
村上春树·旅(一本充满村上元素的旅行指南,带你寻访电影《挪威的森林》拍摄地,全彩印刷;200余幅摄影作品)
》
售價:HK$
66.1
《
智能驾驶硬件在环仿真测试与实践
》
售價:HK$
155.7
|
編輯推薦: |
种类股法律制度是公司证券法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股权多元化和个性化的重要实现形式,已为各主要发达国家广泛运用。
我国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日臻成熟,企业对多元股权类型的需求日益强烈,尤其是互联网科技公司及筹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等对特殊股权类型及结构有着急切的诉求。
然而,我国现行《公司法》《证券法》未能提供充分的制度供给,公司进行多元股权设计的制度空间相当有限。本书首先从近年社会热点事件提出问题,进而对种类股之基本问题予以充分阐释,接着通过详备的比较法研究,总结各国制度模式并提炼出我国未来种类股制度建构的宏观模式和方向,然后从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探讨我国种类股制度的具体构建,*后由公司法视野过渡至证券法视野,特别研究了证券市场下种类股制度的适应性调整。
|
內容簡介: |
具体章节如下:
*章,种类股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章,比较法考察:各国制度和模式总结及我国的模式选择;第三章,种类股制度之静态调整研究;第四章,种类股制度之动态调整研究;第五章,证券市场下种类股法律制度之特别调整研究;第六章,证券市场下种类股发行公司的特别监管及投资者保护研究。
|
關於作者: |
李润生
男,1990年生,安徽合肥人。现任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法学博士,法律系党支部宣传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医药卫生法学、网络法学、公司证券法学,至今已在《行政法学研究》《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科版)》《学习与实践》《学术论坛》《湖南社会科学》《甘肃社会科学》《医学与法学》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CSSCI期刊论文9篇,在《健康报》《中国中医药报》《北京晨报》等报纸发表评论文章20余篇,参与编写《卫生法学通论》《卫生法学》等教材或著作6部,主持或参与《医疗大数据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中医药法〉及其配套规章的风险防控机制研究》等课题10余项。
|
目錄:
|
序 001
第一章 种类股法律制度概述 001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001
第二节 种类股的概念研究 007
第三节 我国种类股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019
第四节 种类股制度引入的价值 025
第二章 比较法考察:各国制度和模式总结及我国的模式选择 033
第一节 美国种类股法律制度研究:制度和模式 033
第二节 日本种类股法律制度研究:制度和模式 049
第三节 英国种类股法律制度研究:制度和模式 080
第四节 德国种类股法律制度研究:制度和模式 098
第五节 我国的模式选择 117
第三章 种类股制度之静态调整研究:载体、适用范围和类型 128
第一节 种类股的载体研究 128
第二节 种类股的适用范围研究 143
第三节 种类股的类型研究 156
第四章 种类股制度之动态调整研究:外部互动和特别保护 206
第一节 种类股制度与公司资本制度和治理制度的外部互动研究 206
第二节 种类股东的特别保护研究 233
第五章 证券市场下种类股法律制度之特别调整研究 251
第一节 证券市场下种类股制度特别调整之必要性研究 251
第二节 证券市场下种类股制度特别调整之展开 258
第三节 我国之现状及未来发展 287
第六章 证券市场下种类股发行公司的特别监管及投资者保护研究 293
第一节 特别监管及保护的必要性研究 293
第二节 种类股发行公司的特别监管及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研究 299
第三节 我国特别监管及防护体系之建构 313
参考文献 324
|
內容試閱:
|
一晃眼,博士毕业已三年有余,我也已经进入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工作,成为一名高校教师。但是,关于种类股法律制度等民商法话题的研究,我一直在坚持着:一则为工作需要,这是职称评审的客观压力;二则为研究兴趣,民商法、卫生法和网络法始终是我最大的研究趣旨所在。其间,相关的论文也陆续发表出来,如《论种类股事项之载体、性质和效力》(《甘肃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有限责任公司适用种类股制度研究》(《学习与实践》2017年第11期)、《人工智能视野下医疗损害责任规则的适用和嬗变》[《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等。这段时间内,公司证券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尤其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设的科创板,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双重股权结构终于被我国证券交易所接纳;2019年12月28日完成的《证券法》修订对注册制、投资者保护等方面也有重大革新。这些新的变化也为本人的后续研究提供了充分的素材和额外的动力。
毕业后的这三年,我的人生也有了巨大的变化。和一直陪伴自己的女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从同学关系、情侣关系再到夫妻关系,显然,这不只是法律关系的简单变化,更是社会心态、人生方向的重大变化;米勒小宝宝的诞生让家庭生活更加完整而多彩,为人父母,方知父母,回到家看到永远不知疲倦、叽叽喳喳的小宝宝,感觉什么烦心事都无需再计较;除了法学科研和教学工作外,我还一直在系统地学习中医、中药等知识,中医药学确实与众不同,既很实用,也让我对世界有了新的认识,尤其与中医学老师的接触,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人生其实可以不必那么忙碌,处处时时可有平和。三年,虽然时间不算长,但于我而言,确是一个充满变化、充满营养的人生阶段。
基于前述种种,我认为是时候进行一个阶段性总结了:一方面把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提炼,另一方面也是对一直支持和陪伴自己的家人的交代。我必须认认真真地答完这道题。这也是我这一年整理书稿、推进后续研究的缘由。
虽然辛苦,但终归是完成了繁复的书稿整理和校对工作。当然,这其中仍有种种不足,希望大家批评指正。这也只是阶段性的工作,对于未来,我也有了大体的规划:其一,继续公司法、证券法等的研究工作,希望能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继续有所发挥、有所深入,发表更多优质的研究论文;其二,在医药卫生法领域投入更大的精力,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挖掘且尚未充分挖掘的研究领域,虽然是工作后才接触的法学细分学科,但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它,相见恨晚,尤其是在卫生法和网络法相交叉的前沿视阈,如人工智能医疗、医疗大数据等领域,我非常感兴趣,并已决心将其作为长期的研究重点,以期有所突破、有所成就,目前这项研究工作已经有一定的进展。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学术之路,永不停歇,这也是我的志趣所在。感谢一路陪伴我的家人、朋友和师长!我会继续前行!
李润生
2019年12月
于北京家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