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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从诉讼视角切入破产业务
提示管理人履职难点要点
梳理600余个法院裁判案例
精炼重要裁判观点实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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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破产业务千头万绪,本书按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由,选取了破产撤销权纠纷、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对外追收债权纠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追收抽逃出资纠纷、追收非正常收入纠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取回权纠纷、破产抵销权纠纷、别除权纠纷、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管理人责任纠纷12个主题,从争议焦点、实务裁判观点、典型案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对其中的争议焦点和各地法院的裁判观点进行类型化、抽象化的总结,试图从破产衍生诉讼中检视破产程序涉及的各方利益诉求以及法院的裁判观点,寻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疑难问题解决方式,力图探寻破产程序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冲突与博弈,从而为破产管理人及参与破产衍生诉讼的其他相关主体提供良好的借鉴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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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高美丽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3年进入大成工作,目前为大成总部破产重整与清算专业组负责人、大成中国区董事、北京市青联委员、北京市东城区青联常委、国际破产法协会会员、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理事。在债务重组及破产业务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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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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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破产撤销权纠纷
一、无偿转让财产
(一)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争议焦点
◆实务裁判观点
◆典型案例
1.A公司管理人与B银行F支行破产撤销权纠纷一审案
2.A公司与B公司破产管理人破产撤销权纠纷二审案
◆管理人履职提示
(二)无偿加入他人债务
◆争议焦点
◆实务裁判观点
◆典型案例
顾某与A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撤销权纠纷二审案
◆管理人履职提示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争议焦点
◆实务裁判观点
◆典型案例
A公司管理人、郭某甲破产撤销权纠纷二审案
◆管理人履职提示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一)可撤销的担保是否系为债务人自有债务提供的担保
◆争议焦点
◆实务裁判观点
◆典型案例
A银行B分行、C公司、D公司等借款及担保合同纠纷二审案
◆管理人履职提示
(二)为他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是否包括保证担保行为
◆争议焦点
◆实务裁判观点
◆典型案例
A公司破产管理人与林某破产撤销权纠纷二审案
◆管理人履职提示
(三)可撤销的担保是否为既存债务提供担保
◆争议焦点
◆实务裁判观点
◆典型案例
A公司管理人与B支行破产撤销权纠纷二审案
◆管理人履职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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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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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一
新中国的破产法治实践,经历了《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企业破产法》适用的两个阶段,至今已30余载。尤其是《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管理人队伍蓬勃发展,破产审判专业化专门化建设、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日趋完善,破产案件数量增长较快,破产诉讼的裁判规则也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和深化。破产衍生诉讼反映的是破产程序中各方利益主体的争论焦点。本人及所在的研究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一直重视破产衍生诉讼问题的研究,通过举办专题研讨会的方式进行过多次深入研讨,但囿于时间和精力,一直未能进行全面的个案梳理和总结。
近日,活跃在破产管理人执业领域的高美丽律师发来了《破产诉讼案件裁判规则与管理人实务》书稿并邀请我作序。本书按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的“与破产有关的纠纷”案由,选取了破产撤销权纠纷、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对外追收债权纠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追收抽逃出资纠纷、追收非正常收入纠纷、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取回权纠纷、破产抵销权纠纷、别除权纠纷、损害债务人利益赔偿纠纷、管理人责任纠纷12个主题,对每一个主题进行重点问题的细分,然后从争议焦点、实务裁判观点、典型案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深入研究12个主题领域内的破产诉讼纠纷案件,并对其中的争议焦点和各地法院的裁判观点进行类型化、抽象化的总结,力图探寻破产程序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冲突与博弈,对于破产管理人履职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对于破产法律实务的发展亦有裨益。
本书作者高美丽律师具有丰富的破产实务经验,在撰写的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的案例,涉及范围较广。本书章节安排适当,虽然引用了大量的案例但行文却不烦琐,既有经典案例的重点剖析,又有大量类案的总结与列举,兼顾案例的数量与质量。同时,作者将团队多年来担任破产管理人和破产程序各参与方顾问律师的心得体会融入了书中,言之有物,实乃用心之作。
破产法治建设,既需要破产法学界的努力探索,也需要实务界的归纳总结。如果我们只顾埋头个案,若干年之后留给我们的仍然只是一个个零星分散的案例。只有及时地发现和梳理问题,归纳和总结经验教训,才能让破产法的规则得到准确的适用,经过检验的良好实践才能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破产法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实施所需要的制度和机制才能逐步建立健全。衷心期待有更多的破产从业者能够在个案之余,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归纳和总结实务中的问题和经验,为破产法治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徐阳光
2021年9月24日
前言二
破产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结果,然而破产并不意味着企业的“死亡”,从某种意义上说,破产反而是对企业的“保护”和“挽救”,能帮助部分企业涅槃重生。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成熟,破产业务也获得不断发展,破产业务从业者的数量在未来几年将会持续增长。同时,破产业务对于从业者的专业化程度要求也不断增强。破产项目,尤其是大型破产项目,往往面临非常复杂的局面,各方博弈非常激烈,作为破产管理人需要一种执着:即使问题繁杂交织,依然能够沉下心来认真细致地对待分析每一个问题的执着;即使项目障碍重重,依然能够多头想办法积极应对,不放弃的执着;即使有过不少项目经验,依然如履薄冰地对待每一个项目并从头开始的执着……
作为专门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大部分时间都在破产项目上奔忙。2020年疫情期间居家工作,让我们有了一些时间能够静下心来对过往的破产项目经验教训进行回顾、思考和总结,对项目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系统进行整理和研究,于是开始筹划撰写本书。
破产程序中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出资人、投资人等各方的利益冲突、矛盾与博弈,破产衍生诉讼是各方矛盾的深层次体现。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21年1月1日生效)中第二级案由“二十三、与破产有关的纠纷”项下的13个三级案由,基本涵盖了破产项目的各个环节。在破产衍生诉讼中,各方利益诉求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展示,不同当事人、各地和各级裁判机关的观点也都得到了充分表达。
破产业务千头万绪,从破产衍生诉讼中窥探破产程序涉及的各方利益诉求以及法院的裁判观点,对于破产管理人履职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因此,我们拟定了从诉讼视角切入破产业务,反观管理人履职的思路,前后参考的案例超过600件,总结了实践中较为常见、容易发生争议的疑难问题。每一问题下,提炼具体的争议焦点、总结司法实践中对该问题的不同裁判观点、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更好地指导破产管理人开展相关破产业务。本书还增加了管理人履职提示部分,将争议焦点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情形相联系,提示管理人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如何尽量减少争议,如何在发生争议时审慎履职等。
如今破产衍生诉讼已经成为解决与破产程序相关的实体权利义务纠纷的通行方式。破产衍生诉讼作为一种诉讼类型,存在与一般诉讼的共性,也有着不同于一般诉讼的特性。结合破产衍生诉讼实务,总结破产诉讼案件裁判规则,也可为参与破产衍生诉讼的律师等主体提供良好的借鉴思路。
由于破产案件的实践差异,并随着府院联动机制在破产领域的不断深化,我们相信在实践中有更多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疑难问题解决方式。本书提出的观点和解决思路实为抛砖引玉,欢迎大家与我们探讨和交流。本书中的瑕疵也在所难免,敬请各位读者在给予厚爱、宽容的同时不吝批评、指正。
本书从疫情突发居家办公时开始筹划,开始时进度还是不错的,随着疫情稳定,大家各自返回项目,本书的推进陷入了“蜗牛模式”。真是既有大家一起持续讨论快速推进撰写的时刻,也有近一个月一字未动的局面。出版前恰逢民法典生效,团队根据民法典对本书重新进行了全面的整理和修改,当时参与本书编写的全体成员心情五味杂陈,不过倒是对于民法典和破产业务的衔接进行了系统学习。想来,破产业务工作者想集中精力完成项目以外的总结和梳理实属不易,由此也对各位老师、同行等长期以来对于破产事业的付出更加钦佩,不论是论坛、交流还是书籍、文章,都是对我们破产实务人员的引领和支持,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此外,感谢本书的全体编辑成员,感谢大家在承担繁重的项目任务的同时,加班加点甚至通宵达旦地付出。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在本书出版过程中的指导与帮助,尤其是因为民法典的修改对于本书的多次指导和辛苦付出。
高美丽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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