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留学早规划
》
售價:HK$
76.2
《
文化的演化:民众动机正在重塑世界
》
售價:HK$
88.5
《
布鲁克林有棵树(孩子喜欢的阅读经典读本 基于真实生活的全球经典成长小说 走出成长困境 追逐梦想 人生励志 自我塑造小说)
》
售價:HK$
76.2
《
构建未来教育图景:实践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模式
》
售價:HK$
87.4
《
技术统治(未来哲学系列)
》
售價:HK$
53.8
《
中考热点作家孙道荣2024年散文精选集三册
》
售價:HK$
127.7
《
全球城市案例研究2023:基于网络的合作与竞争国际经验借鉴
》
售價:HK$
199.4
《
引爆:炸药、硝酸盐和现代世界的形成
》
售價:HK$
85.1
|
內容簡介: |
本书构建了信义法的理论体系,指出所有类型的信义关系存在的共同问题:为了让受信人完成其所提供的服务,委托人必须将财产或者权力委托给受信人进行处分或行使,而这种委托可能会引起受信人对财产的侵吞或权力的滥用。信义法的作用就是通过对受信人施加信义义务,预防和制约受信人滥用权力,为委托人提供法律的救济和保护。本书一方面为开放的、多样化的信义义务画像,总结出它的特征,以便能较清晰地识别和施加信义义务;另一方面,试图厘清信义义务的边界,以限制司法裁量权在受信人专业领域的过度扩张。本书将信义法与合同法、侵权法等学科比较,认为信义法有独立性,可以作为特别法解决特定的问题。本书主张对信义关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并指出,若不能有效地执行信义法规则,可能导致金融和经济体系的风险,因为这些体系都是建立在信任与财产、权力委托的基础之上。在资本市场和私法领域,信义法的理论对立法者制定法律、市场人士和行业协会确立行为指引、法官和仲裁员解决纠纷时的法律适用,都有较强的参考意义。
|
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
塔玛·弗兰科(Tamar Frankel),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教授,麦克尔(Michaels)研究学者。她出生于1925年,在以色列获得法学学位后,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硕士(LL.M.)学位和法律科学博士(S.J.D.)学位。1967年开始在波士顿大学法学院任教。
弗兰科教授从事信义法、共同基金、资产证券化和公司治理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出版了10余本书,发表了80多篇论文。信义标准协会从2013年开始用她的名义设立“弗兰科信义奖”以奖励那些研究信义理论的人士。她撰写了《资产证券化》《监管基金管理人》《现实世界的信任和诚实》《信任和诚实:美国商业文化的十字路口》等专著。财富管理网将其评为“50名财富管理的女性”;法龙(Law Dragon)将其评为“500名知名的律师”;她还被美国律师协会(ABA)评为女性法律职业的开拓者之一。
弗兰科教授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布鲁金斯学会的访问学者,她曾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咨询,曾在日本、印度、马来西亚、英国和瑞士教学或演讲。她还曾在以色列空军服役。她目前是马萨诸塞州律师协会的成员,美国法律研究所的终身会员。
译者简介
肖宇,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证券法、金融监管与司法、国际金融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省部级课题多项,
|
目錄:
|
引言
章 信义关系的性质
一、概述
二、信义关系的构成要件
三、信义关系的定义
四、信义关系的举例及其边界
五、法官该如何认定信义关系?
六、信义关系的消极影响
七、相关争论
第二章 信义法的源起
一、概述
二、《汉谟拉比法典》和《埃什努那法典》
三、新约圣经
四、伊斯兰教法
五、犹太法
六、道德与宗教的影响
七、罗马法
八、中世纪盛期
九、近代美国历史公司法
十、相关争论第三章 信义义务
一、概述
二、基本原理
三、受信人的主要义务
四、忠实义务
五、履行忠实义务
六、受信人的服务合同和报酬
七、争论
八、受信人何时应该考虑公共利益?
九、注意义务
十、为利益相互冲突的委托人服务
十一、受信人权利及其免受委托人诉讼的保护
十二、现行法律规定中的受信人义务
第四章 信义法中的默认规则
一、概述
二、受信人豁免信义义务的程序
三、同意的性质与代位同意人
四、默认规则和合同
五、相关争论
第五章 为什么要将信义法视为独立的法学领域?
一、概述
二、分类的重要性
三、信义法是否应被视为独立的法学领域?
四、相关争论
第六章 司法对受信人的规制、救济及程序
一、概述
二、法院司法裁量权的运用
三、对违反信义法的救济措施
四、衡平法救济
五、惩罚性赔偿
六、公司的解散
七、刑事处罚
八、诉讼资格与程序问题:普通法与衡平法
九、受托财产知情受让人的责任
十、归复信托
十一、结论
第七章 信义法对委托与信任的促进
一、信任的性质与角色
二、对滥用信任与不诚实的约束
三、相关争论
结语
参考文献
案例一览表
索引
译后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