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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在这部作品中,2021年诺奖得主古尔纳不仅续写漂泊异乡者的孤独与挣扎,完美诠释何谓“回不去的故乡,融不入的他乡”,更是首次聚焦于移民后代所遭遇的身份危机,揭示出种族中心主义对人类心灵造成的伤害,并尝试探讨出路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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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最后的礼物》是202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阿卜杜勒拉扎克·古尔纳出版于2011年的作品,也是他的另一部小说《赞美沉默》的姐妹篇。故事讲述了主人公阿巴斯因自卑和猜忌,在十九岁时抛妻弃子,逃离故乡桑给巴尔,成为一名水手,穿梭于世界各大港口,过着居无定所的阿飞生活。直到十五年后,他在英国埃克塞特与一位出生后即遭遗弃的黑人混血姑娘玛丽亚姆一见钟情,二人决定在诺里奇定居,开启一段生儿育女的平凡生活。
然而,人生并非从此幸福美满。英国移民的卑微身份始终如梦魇般弥漫整个家庭。而阿巴斯闭口不提桑给巴尔的一切,更是令一对儿女如同无根的浮萍,在身份认同的问题上迷失了自我。阿巴斯在六十三岁那年中风,此后便缠绵于病榻,直至过世。在这段临终岁月里,他用尽大半生努力淡忘的那片遥远故土,在他脑海中变得愈发清晰,令他魂萦梦牵。在妻子的鼓励下,他最终对着一台录音机,缓缓道出了他完整的人生故事,为孩子们留下了他生命中最后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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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阿卜杜勒拉扎克?古尔纳,坦桑尼亚裔英国作家,2021年因“他对殖民主义文学的影响,以及对身处于不同文化夹缝中难民处境毫不妥协且富有同情心的洞察”而获诺贝尔文学奖。古尔纳1948年出生于东非海岸的桑给巴尔岛,20世纪60年代移居英国并求学,最终在肯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他的主要学术兴趣是后殖民主义写作和与殖民主义有关的论述,特别是与非洲、加勒比和印度有关的论述。曾担任凯恩非洲文学奖和布克奖评审,2006年入选皇家文学学会。古尔纳的作品围绕难民主题,主要描述殖民地人民的生存状况,聚焦于身份认同、种族冲突及历史书写等,他展现的后殖民时代生存现状被认为具有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代表作有《天堂》《海边》《来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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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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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天
2 搬家
3 逃跑
4 归来
5 仪式
译后记
附录 202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阿卜杜勒拉扎克·古尔纳 获奖演说“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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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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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这是一个有关移民家庭的两代人,在英国遭遇心理危机与精神困顿的故事。至于这种困顿的缘由,我相信很多读者的脑海中一定盘桓着一个词——歧视,前面或许还应加上“种族”二字。然而,这个词在全书中一次都没有出现。在我看来,这并不是因为作者要刻意回避,而是因为他的笔锋更加深刻地触及了这个问题的实质。
就在翻译本书的过程当中,我个人一些尘封的回忆——一些不愉快的回忆——也不止一次被故事中不同人物的遭遇所唤醒。我想,我不如就从个人经历着手,谈谈我对这个故事的感同身受。
那是2005年到2007年间,我本科毕业后,去往澳大利亚攻读硕士学位。十五年前国内的社会氛围与民众心态,与今天当然有很多微妙的差异。而对于留学生而言,最重要的一点在于,那时的我们大多相信,自己是从一个相对欠发达的国度,去往一个更加富庶、更加“文明”的社会学习观摩。此为背景。只是,那个社会展现“文明”的方式,与我最初预想的大相径庭。
第一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正在悉尼城区的站台上排队等公交车。我排在队列的第一位。等了好一会儿,车终于来了。车门刚一开,我就急着上车,公交车司机却皱着眉头对我摆摆手,指指我身后。我回头一看,这才发现身后是一个坐着轮椅的老人。应该让这位老人先上车。接着,司机又严肃地对我补了一句:“下次要多体贴他人。”听到这句“训诫”,原本正忙不迭要道歉的我,把到了嘴边的“Sorry”咽了回去,只是耸耸肩,默默地让到一旁,看着司机体贴地为老人放下专用坡道,把轮椅推上车。
第二件事情也是发生在悉尼街头。我正准备走斑马线过马路的时候,看到对面站着一个体格魁梧的中年男人,两眼紧盯着我,似乎就在等着我走到他跟前。男人的站姿很“威严”,气场很足。我的第一反应是,他大概是警察。果然,我过完斑马线,刚一“上岸”,守在道口的男人立刻迎上前来,半伸开手臂,像是要拦我。我停下脚步,不知道“警察先生”打算问我什么话。男人开口了,声音很浑厚,吐字很清晰,语速很慢: 他的教会要在圣诞节当晚举办一场慈善晚会。我也可以来。我哈哈笑了,笑得有点过于开怀,不是因为我想嘲笑男人的“乐善好施”,而是因为这个反转实在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笑过之后,我摇摇头,谢过男人,径直走开了。就在这时,牧师声如洪钟地在我身后又补了一句:“晚餐是免费的!”
第三件事情发生在大学附近的郊区。我出了门,赶着去学校上下午的课程。穿过一个街区公园的时候,一个小男孩拦住我,问我有没有看见他的妈妈。我当然没有。可这正中小男孩的下怀。他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对我说:“不,你看见了。”我诧异地瞪大眼睛,上下打量起这个小男孩来。男孩年纪在七八岁左右,看上去很“老道”;我们所在的公园宁静祥和,不时有附近的居民路过,男孩怎么看也不像是在求助的样子。看到我脸上的诧异,男孩的气势更足了,提高嗓门又重复了一遍:“你看见了。你们这些人,从来都只会说没看见!”
这三件事的共同点,除了都让我感到很不愉快之外,就在于对方都对我做出了错误的假定,完全无视我真实的想法与意愿。这种错误的假定,与其说是歧视,不如说是傲慢。而这也是古尔纳在本书中给出的一个题眼。那位公交车司机在告诫我要体贴他人的时候,当然是在假定我不懂体贴。他不了解——或者说是没兴趣了解——我仅仅是没有看到身后有一位坐轮椅的老人;就算我看到了,初来乍到的我也不一定知道当地这条关于礼让的不成文规则。第二件事中的牧师先生多半没有听说过“不食嗟来之食”的典故。但就算没有,他也应该能本能地察觉到,他那种姿态与语调,多半是会让人感到不适的。可他依然这样做了,因为他错误地假定,对于有些人来说,一顿免费的圣诞节晚餐比自尊更重要,而我就是这样的人。对此他十分笃定。第三件事情中的小男孩是最有意思的。他用一个孩子的把戏做铺垫,诚实地说出了很多成年人从来不会说出口的心里话。我有没有看见他的妈妈,我怎么说不重要,他的认定才重要。而他的认定是不会错的,因为——“我们这些人”就是这样的。
如果要我给傲慢下个定义的话,那我会说,傲慢就是错误地高估自己,看低他人。更确切地说,是把他人与自己因为处境不同而产生的落差,误当成是人与人之间的高下之别,当成是自己高人一等的明证。我在这里并不是想说,这种傲慢是欧洲裔的外国人(借用古尔纳的话)所特有的。不,这原本就是人性中固有的一部分,是不分国别、肤色与种群的。在任何人类社会中,落差都无处不在,傲慢也就无处不在。我们其实根本无需走出国门,就能体会到这一点。我想,任何有生活经历的读者,都会明白我的所指,也就无需我再举例赘述了。只是,一个“异乡人”,对于这种傲慢的刺痛或许格外敏感吧。
本书主人公阿巴斯的人生悲剧,始于他人的傲慢所带来的创伤,这甚至要先于他的“移民”“难民”身份。此后的一生中,他都活在这种傲慢的阴影之下,小心翼翼,如临大敌,守口如瓶,时刻提防着羞辱,提防着轻蔑,直到一切为时已晚。他的女儿汉娜(安娜),虽然一心要摆脱父母的桎梏,却一度与父亲殊途同归。“我不怕任何人,任何事。”他们在心中对自己说,把自己的人生变成了一场战斗,反击着一个看不见的敌人;而在此过程中,他们也失去了自己的人生,无论这场战斗是输是赢。通常,人们会把这种不幸的心理状态称作自卑情结,但我想换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阿巴斯们之所以如此,根源恰恰在于他们过分在意那些毫不在意他们的人,一心想要向那些人证明,自己值得尊重。可这种证明既无必要,也无意义,因为傲慢者所关注的只有自我,他们并没有兴趣去真正了解那些为他们所轻蔑的人。我想,阿巴斯们应该对自己说的,不是“我不怕任何人” ,而是我不欠任何人任何解释。我要将我的全部人生,投入到追寻我个人的幸福与价值之中,一分钟都不能浪费在那些无意平视我的人身上。
1、一天
一天,远在麻烦开始之前,他一句话都没有跟人说就悄悄溜走了,从此一去不回。后来,又有一天,在过去了整整四十三年之后,在一座英国小镇上,他刚一迈进自家大门,就倒地不起了。那天出事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刚刚下班回到家;可一切本来就已经太晚了。他不管不顾,听之任之太久了,而除了自己,他没有别人可怪。
他早就预感到了要出事,预感到了自己要垮。这不是自打他记事起就徘徊在他身边的那种对毁灭的恐惧,而是另一种预感,仿佛某个处心积虑又肌肉发达的东西不慌不忙地向他压来。这不是突如其来的一击,更像是一头野兽缓缓地扭头看向他,认出了他,随即伸出肢爪来要将他扼杀。就在虚弱感掏空了他身体的同时,他的思维依旧清晰;清晰如斯的头脑里,冒出的却是荒唐的想法:这一定就是饥寒至死,或是被压在一块巨石下面窒息而死的感受吧。哪怕他此时心急如焚,这样的类比还是让他眉头一皱:瞧见情节剧疲劳的后果如何了吧?
下班的时候他就觉得疲惫,是那种偶尔会在一天结束的时候莫名其妙找上门来的疲惫,近几年来尤为频繁,每当这时他就只想坐下来,什么也不干,直等到那精疲力竭的感觉消退,或是等到有双强有力的臂膀过来将他抱起,带他回家。如今他老了,至少也是快老了。这样的愿望就像是一段记忆,仿佛他记得很久以前有人这样做过——将他抱起,带他回家。但他认为那并不是记忆。他人越老,心头的愿望有时就越幼稚。他活得越久,他的童年就离他越近,越来越不像是对他人生活的遥远幻想了。
在公交车上,他努力想找出那疲劳感的根源。这么多年了,他还在这么干,努力想把事情搞明白,寻找种种解释,藉此减轻那种恐惧感:生活还会让怎样的事情发生呢?每天结束的时候,他都要回顾一遍自己走过的路,直到他找对了那种种不幸的正确组合——正是这些不幸让他在一天终了时如此虚弱——仿佛这样的认知(如果这算得上认知的话)真能缓解他的痛苦。衰老,首先登场的很可能就是它了,长期损耗,无可替换的磨损件。或者是早上紧赶慢赶着去上班,其实他迟到个几分钟,没有人会在意,也没有人会犯愁,而这样子又急又累地赶一路有时会让他一整天都喘不过气来,烧心地痛。或者是他在员工厨房里给自己泡的那杯有问题的茶,让他的肚子里面汩汩冒泡,预示着腹泻的到来。他们把一罐牛奶放在外面一整天,没盖盖子,就放在那里一面吃灰,一面饱吸他们来来去去时带进来的腐气。他真不该碰那牛奶的,可他抵挡不住啜上一口茶的诱惑。或者,他纯粹就是劳累过度又没掌握技巧,去又推又搬那些他根本就不该碰的东西。又或者,他可能是心痛了吧。他从来都不知道心痛何时会来,从何而来,要待多久。
可就在他坐上公交车的时候,他知道自己身上出了点不同寻常的事情——那是一种越来越强的无助感,让他不由自主地呻吟起来,他身上的血肉一面发热,一面萎缩,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陌生的空虚感。一切发生得慢条斯理:他的呼吸节奏变了,他开始战栗,出汗,眼看着自己垂头弓背,蜷成一团自暴自弃的人类形态,对此他再熟悉不过了——那是一具等待痛苦、等待解体的人体。他冷眼旁观着自我,他的胸腔、髋关节和脊柱的分解让他有一点惊慌失措,仿佛肉体和精神正在彼此分离。他感觉到膀胱传来一阵剧痛,意识到他的呼吸变得急促又慌乱。你在干什么?犯病了吗?别发神经了,深呼吸,深呼吸,他对自己说。
他下了公交车,步入二月的空气中——那是寒流突降的一天,他身体虚弱,浑身发抖,遵照自己的指令做着深呼吸。他没穿够衣服。他身边的其他人都穿着厚重的羊毛外套,戴着手套,围着围巾,仿佛他们凭着实践经验,早就知道这天到底有多冷,而他,尽管在这里生活了这么多年,却还是不知道。又或者,不同于他,他们也许听了电视和收音机上的天气预报,然后兴高采烈地拿出了他们专为这样的用场才压在衣橱里面的厚衣物。他身上还穿着那件他一穿就是大半年的外套,足以抵挡雨水和寒意,而在天气暖和的时候又不至于太热。他从来都说服不了自己为不同的场合和季节囤积一橱的衣服鞋子。这是一种勤俭节约的习惯,于他而言已不再必要,可他就是改不了。衣服只要穿着舒服,他就喜欢一直穿,直到穿破为止;他还喜欢想象,假使他能看见自己从远处走来,那他仅凭身上的衣服,就能一眼认出自己来。而在那个寒冷的二月傍晚,他为自己的节俭,或者是抠门,或者是苦行——管它是什么呢——付出了代价。也许,那其实是他心中的不安,是一个与周遭环境依然格格不入的外乡人的心态,总是轻装出行,这样等到他需要告别这里的时候,就可以将外套一把甩开。他以为就是这么回事,天太冷了。他穿得不够,出于他个人的愚蠢理由,而这场严寒让他抑制不住地打起了冷战,由内而外地瑟瑟发抖,让他觉得自己的身子骨眼看就要散架了。他站在公交站台上,不知所措,听着自己的呻吟,明白自己的意识开始恍惚,就好像他打了片刻的小盹儿,刚刚醒过来似的。他强迫自己动起来,可他的胳膊和双腿却像是没了骨头,他的呼吸声像是短促、沉重的叹息。他的双脚像是灌满了铅,失去了知觉,冻僵的血肉裂开道道缝隙,针扎般的痛。也许他应该坐下来,等待这一阵发作过去。可是不行,那样一来他就得坐在人行道上,被人当成是流浪汉,他也有可能就再也站不起来了。他强迫自己往前走,艰难地迈开步伐,一步接着一步。此刻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赶回家,赶在他的气力耗尽之前,赶在他倒毙旷野之前,他的尸体会在原地就被撕成碎片,散落各处。从公交车站回家的路他通常要走七分钟,约摸五百步。他有时候会数,借此淹没脑海里乱哄哄的声音。可那天傍晚,这段路一定走了不止七分钟。他感觉似乎走了不止七分钟。他甚至都不能确定他还有没有力气支撑下去。他好像从一些人的身边走过,有时候他会打个趔趄,不得不得找面墙,倚上几分钟或是几秒钟。他已经完全分不清楚了。他的牙齿在打颤,等到他终于摸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已经一身大汗了;他一打开门,就坐在了门厅里,任由燥热和眩晕将他压倒。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什么事情也想不起来了。
他的名字叫阿巴斯;尽管他自己没有察觉,但他进门的动静其实很响。他的妻子玛丽亚姆听到他在摸索钥匙,接着又听到他砰的一声把门关上,而换作平时他都是悄无声息地溜进门的。有时候,玛丽亚姆甚至都不知道他回家了,直到他站在她的面前,一脸微笑,因为他又逮到她了。这就是他爱开的一个玩笑,总爱吓她一跳,而她又总是被他吓着,因为她没有听见他进门。那天傍晚,钥匙插进门的声响惊动了玛丽亚姆,对于他的归来她感受到了片刻很是平淡的喜悦;紧接着,大门砰的一声响,她听到了他的呻吟。她出屋来到门厅,就看见他坐在地板上,挨着门口,两腿在面前摊开。他的脸被汗水打湿了,他的呼吸困难,气喘吁吁,他的双眼迷茫地一会儿睁开,一会儿阖上。
玛丽亚姆在他的身边跪下,叫着他的名字:“噢,不,阿巴斯,阿巴斯,你这是怎么啦?噢,不。”她把他那只滚烫潮湿的手放进自己的手心。她刚一触到他,他的眼睛就闭上了。他张着嘴,费力地喘着气,她看到他的裤管内侧已经湿了。“我来叫救护车。”她说。她感觉到他的手轻轻地握紧了自己的手,过了片刻他呻吟着说了句:不要。接着他又低语道:让我休息。她身子后仰,跪坐在脚后跟上,他的无助让她惊恐万分又不知所措。他的身体在一阵剧烈的疼痛与恶心中起伏着,她又叫了一遍他的名字,握紧了他的手。又过了一小会儿,她开始感觉到他的躁动在平复。“你做了什么?”她柔声问道,喃喃地问着自己,喃喃地问着他,“你对自己做了什么?”
她觉察到他努力想要站起身来,于是将他的胳膊架在自己的肩上,帮助他挣扎着爬上楼梯。不等他们走到卧室,他就又开始浑身战栗了;玛丽亚姆承受住他的体重,硬是架着他走完了上床的最后几步路。她匆匆脱去他的衣物,擦了一把他身上沾染秽物的部位,再给他盖好被子。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先给他宽衣擦身,再给他盖被子。也许这只是一种敬重身体发肤的本能吧,一种多余的、她从来没有多想过的礼仪。忙完这些后,她在他的身边躺下,卧在被单上面,而他则在一旁一面发抖,一面呻吟,一面出声地啜泣,嘴里一遍又一遍地念叨着,不要,不要。等到阿巴斯终于不再战栗,也不再啜泣,甚至像是睡着了的时候,玛丽亚姆便回到楼下,拨了诊所的紧急电话。大夫在接到她电话后的几分钟内就现身了,完全出乎她的意料。那位大夫是玛丽亚姆从未在诊所里见过的一个年轻女人。她脚步匆匆地进了屋,面带微笑,态度友善,仿佛这里并没有出什么特别吓人的事情。她跟着玛丽亚姆上了楼,瞥了一眼阿巴斯,然后环顾四周,想要找一个地方搁手提包。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深思熟虑的,好像是在告诉玛丽亚姆不要恐慌,而既然大夫已经来了,她也确实感觉自己镇定了不少。大夫给阿巴斯做了检查,测了他的脉搏,用听诊器听了他的呼吸,量了他的血压,拿灯照了他的眼睛,又取了他的尿样,往里面放了一张石蕊试纸。接着她又问他问题,问他出了什么事,有的问题重复了好几遍,直到他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她的声音与举止中透着的不是担心,而是礼貌与关怀;她在和玛丽亚姆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办的时候,甚至还抽空和玛丽亚姆相顾一笑,她的牙齿闪亮洁白,她深色的金发在卧室的灯光下泛着光。他们是怎么学会这一套的?玛丽亚姆不禁疑惑。他们是怎么学会如此从容淡定地处理受伤的人体的?就好像她面对的是一台坏掉的收音机似的。
大夫叫来了一辆救护车,等到了医院他们告诉玛丽亚姆,阿巴斯犯的是糖尿病急重症,还没有达到昏迷的程度,但也够严重的了。他们告诉他,这是迟发性糖尿病,出现在步入衰老的人群身上。通常这病是可以治疗的,可他不知道自己得了病,之前也没有接受过任何治疗,因此发展成了急重症。现在要完全说清楚会有什么样的后遗症还为时尚早。他的家族有糖尿病史吗?他的父母、叔伯和阿姨有得病的吗?阿巴斯说他不知道。第二天,专科医师在给他做检查的时候说,糖尿病不会危及生命,但从他的运动反应[1]来看,他的大脑可能受到了某种损伤。没必要如临大敌的。他有可能还可以恢复部分丧失的功能,也有可能恢复不了。时间会给出答案的。他还得了轻度中风。常规检查可以明确他的身体情况和对应疗法,但在此期间他得再留院观察一日,如果没有出现进一步的状况,那他就可以回家了。医师给他开了一份长长的禁忌清单,让他服药,又叮嘱他要请病假,别去上班。这年他六十三岁,而事情还远不止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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