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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1. 极力避免蜻蜓点水式的流水账叙述,对生活于现代的我们来说是一部提升法律素养的力作。
2. 以从古代到现代尤其是近代以后的法思想家为中心,深入浅出地解说其法律思想。
3. 解说法思想内容的同时,详细阐述产生这种法思想的时代背景及其对该法思想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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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以近代之后世界各国思想家、法学家为中心,对从古希腊到全球化时代的思想家、法学家进行全景式评介、通俗化解说的法思想通史。 在内容上,本书以西洋法思想史为主,兼及东亚的法律文化与伊斯兰法,力图接近所谓“全球历史”这种法思想史的未来姿态。在结构上,摒弃同类著作中常见的对思想家、法学家进行目录式堆砌的模式,以法思想产生的时间为基本行文顺序,同时展现思想家、法学家所处时代的社会状况及其对前时代的问题和思想的继承关系两条主线,聚焦两条主线的交点,并明示超越时代的研究与问题意识的连续性或者相关性,对近3000年来的法思想的产生、传承和时代影响作了清晰、详尽的梳理。 全书以思想家法学家的著作原文作为写作依据,同时充分参考吸收欧洲与日本既有的研究文献,学术视野宏大,理念先进,论述简明精当,深入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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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中山龙一,1987年毕业于京都大学法学部,1991年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博士课程中途退学,现为大阪大学法学研究科教授,主要著作有《二十世纪的法律思想》(岩波书店2000年版)。
浅野有纪,1991年毕业于京都大学法学部,1994年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硕士课程修了,现为同志社大学司法研究科教授,主要著作有《法律多元主义——交错之国家法与非国家法》(弘文堂2018年版)。
松岛裕一,2002年毕业于大阪大学法学部,2010年大阪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博士课程修满学分,现为摄南大学法学部副教授,主要论文有《法律思想史中的有权解释概念的一个断面》[载《摄南法学》53号(2017年)]。
近藤圭介,2006年毕业于京都大学法学部,2011年京都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博士课程修了,现为京都大学法学研究科副教授,主要论文有《全球化的公共空间的法哲学》[载《論究ジュリスト》23号(2017年)]。
译者王昭武,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日语系,2001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刘明祥教授攻读刑法学,2003年4月至2009年3月留学日本同志社大学,师从大谷实教授,先后获得同志社大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译著有:《中国刑法学の新展開》(陈兴良著,日本成文堂2020年版)、《日本刑法各论(第7版)》(西田典之著、桥爪隆补订,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刑法各论讲义(第4版)》(松宫孝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刑法总论重要问题》(松原芳博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日本刑法总论(第2版)》(西田典之著,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刑法各论(第2版)》(山口厚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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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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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从古代到中世纪
章 古希腊的法律思想
一、神话的世界观中的法律的部分
二、智者与苏格拉底
三、柏拉图的法律思想
四、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第二章从古罗马到中世纪
一、罗马的兴衰与罗马法学
二、自然法思想的展开:斯多葛派与基督教
三、《查士丁尼法典》的制定及其复活
四、托马斯·阿奎那的法律思想
第二部分 近代法思想的摇篮
第三章 自然法理论的新展开
一、近代的前兆
二、自然法·万民法·正义战争论
三、自然法·自然权·社会契约论
第四章 启蒙的法律思想
一、德国的启蒙的法律思想
二、苏格兰的启蒙的法律思想
三、法国的启蒙的法律思想
第三部分 近代法思想的展开
第五章 德国的观念论与历史法学
一、康德的法律思想
二、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
三、萨维尼与历史法学
第六章 近代英国的法律思想
一、边沁的功利主义与立法思想
二、密尔与自由的哲学
三、奥斯丁的分析法学与梅因的历史法学
第七章 美国建国
一、美国法的起始
二、法学院的成立与案例教学法
第四部分 从近代法到现代法
第八章 德国法学的展开
一、潘德克顿法学与德国民法典的编纂
二、耶林与对概念法学的批判
三、从自由法运动到利益法学
四、德国的公法实证主义的产生
第九章 从革命到两次世界大战
一、马克思主义与俄国革命
二、霍姆斯法官与现实主义法学
三、魏玛时期的法律思想
第五部分 现代法律思想
第十章 “二战”之后的法律理论
一、拉德布鲁赫·再生自然法论·人权
二、哈特与现代分析法学
三、富勒与程序学派
第十一章 现代法律理论的展开
一、德沃金的“作为解释的法”
二、“法律与经济学”
三、批判法学
四、女性主义法学
五、“二战”后的德国的法律思想
第十二章 现代正义理论的展开
一、罗尔斯的正义论
二、自由意志主义
三、共同体主义与多文化主义
四、罗尔斯之后的平等主义自由主义
结语:全球化中的法律思想
附录一 西方思想家与法学家人名之中日文对照表
附录二 西方著作之中日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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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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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本书是法律思想史的教科书。首先想到的读者主要是正在法学部与法科大学院就读的学生。当然,也希望能对正在从事法律与政治的相关工作者,以及想从法律思想的视角回顾历史者有所助益。
本书没有将记述对象限于某个特定的时代,而是尝试写一本“通史”,记述对象包括自古希腊、古罗马直至21世纪的现在的法律思想的漫长历史。不过,关于这一点,还是有必要稍微作些解释。
首先,就面临“如何处理法律思想的漫长历史”的问题。在历史学的世界,不是采取以政治史为模型的短跨度的历史叙述,而一直是提倡诸如物质的生产与流通的历史、人们的嗜好与感情的历史等,即所谓“长期持续”的历史。就围绕法律的思想而言,以有关“正义”与“公平”的人们一般的理解与感觉为对象,这种尝试也许是可行的。但是,本书没有采取这种方式,仍然沿袭了思想史的一般写作方式,基本上按照时代顺序选取思想家与法学家,并对他们所倡导的思想与观念进行解释。
但是,这种记述方式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将各个思想家与法学家们的思想彼此分割之后,再像把米粉团子串在竹签上一样,按照时代顺序罗列他们的思想,就有陷入单调乏味的平铺直叙之虞。为此,本书特别注意了下面几点。
思想家与法学家作为所谓“时代之子”,是在他/她生活的时代中思考问题。与此同时,他/她作为以思想与学问为研究对象的专家,还需要接受从自己之前的时代所承继下来的研究与问题意识,一边与之“格斗”,另一边“编织”出自己的思想。换言之,一面是按照既往的研究与问题意识持续下来的走向,另一面是自己所处的时代与社会的实际状况。可以说,在这两者的交集点,会产生新的思想与学问。为此,本书在介绍各个思想家与法学家之际,不仅介绍其主张的思想与研究的内容,还尽可能地对产生这种思想与研究的时代背景与社会状况进行介绍,同时也尽量明示超越时代的研究与问题意识的连续性或者相关性。本书为此进行了各种尝试。
其次,另一点需要向读者解释的是,尽管本书以《法思想史》作为书名,但本书的记述对象几乎是“西洋”的法律思想,可以说,实质上就是一部“西洋法律思想史”。这样做的理由在于,自明治维新以来,日本的法律系统继受或者移植的正是西洋法;并且,将西洋法作为“学问”来对待的“法学”也处于西洋诸学的压倒性影响之下。但是,正如在“结语”部分些许涉及的那样,随着经济与信息的全球化,现在正处于法律与文化相互融合、渗透的时代。作为对法律思想史的通史性质的记述,虽然现在能做的还很有限,但在“专栏”中专门谈及东亚的法律文化与伊斯兰法,也正是意识到,也许会接近所谓“全球历史(global history)”这种法律思想史的未来姿态。
另外,本书的写作不仅参阅了原著及其日译本,还借助了迄今在国内外出版的大量概论性书籍与研究文献。如果没有这些先行成果,想必本书是难以完成的。这些书籍大多列在参考文献中,但限于篇幅,对于外国的研究文献则只能抱憾割爱,不再一一列举。
本书的策划可以追溯至2000年前后。蒙恩师田中成明教授的推荐,有斐阁编辑部的奥村邦男先生向作为本书撰稿人之一的中山龙一发出了邀请。但是,因中山的迟延,策划迟迟未能往前推进,责任编辑也由奥村邦男先生换成了一村大辅先生。此后,也得到了田中先生的建议,浅野有纪、松岛裕一、近藤圭介这几位值得信赖的学者加入其中,终于在2015年前后正式开始了本书的写作。另外,还拜托大阪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博士课程的宫田贤二君与山本展彰君帮忙制作事项索引,以及通读全文,核对相关用语。
奥村邦男先生一直在期待本书的出版发行;直至终出版,一村大辅先生一直都在耐心守候,并从各个方面热心关照。后,想借此机会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山龙一
代表其他撰稿人记于2019年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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