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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为依据,融合了信托、基金等资管行业合规管理的监管标准、通行逻辑与实践,梳理形成理财公司合规管理的实务操作依据。在理财公司规范运行、稳健发展之际,本书对提升理财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加强机构规范化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本书重在体现通用性和规范性,将散见在各个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特定模块进行归集和整理,通过探寻立法意图、资管法律理论与行业实践,形成具有逻辑性、体系性的研究成果及实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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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邮理财),主要从事发行公募理财产品、发行私募理财产品、理财顾问和咨询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公司于2019年12月获批成立。成立以来,中邮理财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号召,坚持高标定位,全面落实规范第一、转型为本的总基调,实现了转型攻坚、回归本源、筑牢基础、优化结构的良好效果,呈现出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新局面。中邮理财致力于建设成为以客户为中心,审慎稳健、专业开放、创新领先、价值卓越的一流银行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及产品多次荣获“银行理财公司金牛创新奖”“银行理财产品金牛奖”等50余项重要奖项。
立足新发展阶段,中邮理财将坚守“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发展本源,不断深入践行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在迎接新机遇、新挑战中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提高居民收入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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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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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境外资管行业的起源与发展001
一、资管行业的起源 // 001
二、资管行业的全球化、多元化发展 // 005
第二章 国内资管行业发展历程及主要资管子行业法律体系分析009
一、国内资管行业发展历程 // 009
二、资管行业法律体系梳理与分析 // 011
第三章 理财行业“三维”法律体系模型的构建分析044
一、理财行业基本法律研究的逻辑基础——金融与法的视角 // 045
二、理财行业法律合规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 045
三、构建理财行业“三维”法律体系分析模型 // 047
第四章 公司治理053
第一节 理财公司设立、变更与终止 // 053
第二节 公司治理的主体与职责 // 058
一、理财公司股东 // 058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 // 062
三、首席合规官 // 066
第三节 从业人员行为管理 // 067
一、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 067
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 068
第五章 理财公司产品的合规管理071
第一节 理财产品分类 // 071
一、按照募集方式不同划分 // 071
二、按照运作方式不同划分 // 072
三、按照投资性质不同划分 // 072
第二节 理财产品发行的合规管理 // 073
第三节 理财产品销售的合规管理 // 075
一、销售机构的基本合规管理 // 076
二、销售文件要求 // 083
三、销售人员及行为管理 // 088
四、代销的合规管理 // 093
第四节 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和管理 // 099
第六章 理财公司投资的合规管理101
第一节 理财产品资产投资的合规管理 // 101
一、理财产品资产投资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 101
二、理财产品资产投资的基本合规管理 // 111
三、理财投资近年处罚案例 // 126
第二节 自有资金投资的合规管理 // 129
第七章 投资者权益保护132
第一节 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内控机制要求 // 132
第二节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 138
一、合理划分理财产品风险等级 // 138
二、合理划分投资者风险承受等级 // 139
三、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 141
四、私募产品的合格投资者确认 // 143
第三节 投资者个人信息保护 // 144
第四节 客户服务及投诉处理 // 147
第五节 投资者的其他权利 // 155
第八章 信息披露161
第一节 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 161
第二节 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 // 162
一、披露要求 // 162
二、公募理财产品披露内容 // 178
三、私募理财产品披露内容 // 181
四、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 // 182
第三节 信息披露的基本渠道 // 184
第九章 关联交易186
第一节 关联方管理 // 187
一、认定标准 // 187
二、信息报告相关监管要求 // 193
第二节 关联交易管理 // 193
一、认定标准 // 194
二、主要类型及计算方法 // 196
三、内部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程序 // 197
四、禁止性规定 // 200
第三节 内部交易 // 202
一、认定标准 // 202
二、监管原则 // 203
第四节 产品间交易 // 203
第十章 估值核算206
第一节 总体要求 // 208
第二节 会计核算 // 211
第三节 估值管理 // 217
一、估值基本方法 // 217
二、金融工具常见估值方法 // 219
第四节 托管规定 // 221
第十一章 数据管理与数据安全224
第一节 金融数据治理能力建设的法律框架 // 224
第二节 数据管理的基本内容 // 226
第三节 数据安全的基本内容 // 231
第十二章 反洗钱、反恐怖融资243
第一节 反洗钱工作基本要求 // 244
第二节 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 // 249
第三节 可疑交易管理 // 270
第四节 客户洗钱风险评估 // 287
第五节 业务洗钱风险评估 // 293
第六节 机构洗钱风险自评估 // 298
第七节 反洗钱系统管理需求 // 314
第八节 反洗钱报告要求 // 316
后 记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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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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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资管行业快速转型,资管行业回归资产管理本质,按照“功能监管”“统一监管”的思路,资产管理行业开启了从顶层设计到各细分资管领域的规则重构进程,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催生的理财公司应势而生。新格局下理财行业洁净起步、正本清源,逐步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业务本源,走出了独具特色的普惠金融转型道路。2018年9月26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公布实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配套实施细则,用于规范银行理财业务的运作管理。2018年12月2日,原银保监会颁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颁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理财公司陆续走向前台。2022年8月,原银保监会发布施行《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理财公司建立全面、制衡、匹配和审慎的内控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2022年11月,原银保监会就《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界定了包含理财公司在内的监管对象和范围,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2022年12月,原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与消费者诚实守信义务,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监管部门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并重的监管体系。2022年以来,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方兴未艾,《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发布,政府与银行监管机构全力支持个人养老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业务蓬勃发展,配套系统建设也逐步落地。
理财公司依靠承接母行理财产品、合资理财公司依托中外方股东优势,成为资管市场新势力,与公募基金、保险资管、券商资管等成熟资管机构共同竞争居民财富管理业务。整体来看,理财公司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理财公司陆续成立,数量较为平稳。进入2022年,理财公司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机构数量平稳增长。截至2022年年底,共有31家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其中30家获批开业,银行及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合计余额27.65万亿元,较年初下降4.41%。其中,理财公司产品余额22.24万亿元。未来,监管对于新设理财公司的态度或将趋于谨慎,中小银行或将很难拿到理财子公司牌照。
第二,理财产品整体规模仍居首位。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共有260家银行机构和29家理财公司累计新发理财产品2.94万只,同比增加1.42万只;累计募集资金89.62万亿元(含开放式理财产品在2022年开放周期内的累计申购金额)。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共有278家银行机构和29家理财公司有存续的理财产品,共存续产品3.47万只,同比下降4.41%;存续余额27.65万亿元,同比下降4.66%,这一数据仅高于公募基金规模1万亿元(截至2022年年底,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合计达26.68万亿元)。2022年是《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过渡期结束后实施的元年,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面临着不小的压力:
一是产品转型压力和新产品市场接受度压力。综合来看,2022年银行理财的产品募集数量与存续数量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这也是转型阵痛期的体现。
二是净值型产品比例大幅增加。随着老产品的持续压降和新产品的不断发行,产品结构净值化转型进程显著。截至2022年年底,净值型理财产品余额26.40万亿元,占比95.47%,较去年同期增加2.52个百分点;非净值型产品余额仅为1.25万亿元。银行理财全面净值化大幕已经拉开,理财市场面临全新变化,同时出现新的难题。例如,估值方法调整之后,使用摊余成本法面临严格限制,理财产品净值波动随之加大;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监管要求收紧,银行理财亟待寻找新的发力点。
三是理财产品更加多元化,产品体系更加完善。理财产品不再是“类存款”的代名词。国有及股份制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产品体系较为完整,主要有固收类产品、“固收 ”产品、混合类产品、权益类产品。
四是投资者力量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发布以来,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门槛大幅降低,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投资者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年底,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数量为9671万个,较年初增长18.96%。其中,个人投资者新增1508.09万人;机构投资者新增33.28万个。截至2022年年底,个人理财投资者数量为9575.32万人,占比99.01%;机构投资者数量为95.95万个,仅占比0.99%。机构投资者增加给理财市场带来长期稳定资金,有利于理财资金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投资者理财需求不断增加,银行理财产品种类亦随之不断丰富,期限结构日趋多样,机构体系更加完善,覆盖投资者数量持续增长,努力为投资者实现更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截至2022年年末,存续银行理财产品3.47万只,全年为投资者创造收益8800亿元。其中,银行机构累计为投资者创造收益3602亿元;理财公司累计为投资者创造收益5198亿元,同比增长1.45倍。2022年各月度,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为2.09%。
进入大资管时代,理财公司与以公募基金等为代表的其他资管机构,既有合作,又存在相互竞争。相较于公募基金公司,理财公司有其自身的优势。一是理财公司的投资范围更广。理财公司不仅可以投资标准化投资标的,也可以将非标纳入投资范围,更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绝对收益。二是理财公司拥有更为强大的客户基础。理财公司的客户基础是庞大的个人投资者,而理财公司以“固收 ”产品为主导逐步延伸出的综合产品体系也非常符合个人投资的投资偏好,因此无论是客户基础还是产品体系,都决定了理财公司拥有强大的客户基础。三是理财公司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可以满足高净值客户背后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投融资一体化的全金融服务。
目前,理财公司处于“洁净起步”的关键时期,亟须构建与自身业务规模、特点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为依法合规和稳健运行提供坚实保障,进而推动理财行业高质量发展。对比公募基金等资管机构,理财公司在治理结构、投研能力和监管体系方面目前尚存在不足。因此,理财公司作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资管机构,有必要尽快构筑全面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增强法治观念和合规意识,更好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和信义义务,推动理财公司行稳致远。
本书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为根本遵循,融合了银行、基金等资管行业合规管理的监管标准、通行逻辑与最佳实践,梳理形成理财公司合规管理的实务操作依据。因此,在理财公司规范运行、稳健发展之际,本书对提升理财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加强机构规范化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本书重在体现通用性和规范性,将散见在各个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特定模块进行归集和整理,通过探寻立法者意图、资管法律理论与行业实践,形成具有逻辑性、体系性的研究成果。
本书共分为十二章:第一章、第二章梳理了境外和境内资管行业发展历程,及境内主要资管行业法律监管体系。第三章基于金融与法的视角以及理财行业法律合规面临的新挑战,提出和完善了以民商法、资管法、监管法为“经纬”,理财业务主体、理财资金、产品投资监管规则为“经纬”的理财行业“三横三纵”的法律合规体系。第四章从公司治理的意义出发阐述了理财公司设立、变更与终止、公司治理的主体与职责、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第五章和第六章分别介绍了理财公司产品与投资的合规管理要点。第七章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核心,阐释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客户投诉处理及其他权利。第八章介绍了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等。第九章既立足监管规则又结合实践,详细介绍了关联交易与内部交易的管理方法。第十章在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的大背景下介绍了理财产品会计核算、估值的基本要求。第十一章为金融科技时代数据管理与数据安全的相关要求。第十二章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开展的体系化要求。
本书的编写得到赵廉慧教授的专业指导,除课题组成员外,感谢中国银行业协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对本书的大力支持,感谢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本书的宝贵指导,感谢蔡乙萍、白冬、陈胜、王清等行业专家对本书提出的修改建议。因涉及法律和监管规则较多,本书可能存在疏漏,请使用者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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