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俘虏危机:大英帝国崛起的背面(1600~1850)
》
售價:HK$
130.9
《
家庭心理健康指南:孩子一生幸福的基石
》
售價:HK$
65.8
《
舍勒的心灵(中国现象学文库·现象学原典译丛)
》
售價:HK$
79.2
《
租税转嫁与归宿
》
售價:HK$
107.8
《
保险原理与实务(第五版)(普通高等学校应用型教材·金融)
》
售價:HK$
49.5
《
十三邀Ⅱ:行动即答案(全五册)
》
售價:HK$
316.8
《
家族财富传承:实务案例与解决方案
》
售價:HK$
97.9
《
恶女的告白:时隔十年,《绝叫》作者叶真中显再写“恶女”的复仇与重生
》
售價:HK$
60.5
編輯推薦:
本书不仅对科技成果转化制度进行考察和制度明晰,还提出我们需要更多更优质的科技成果。
內容簡介:
本书主要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理论问题、本质问题结合我国当前的科技成果转化状况进行剖析,展示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法规政策及其内在的运转机制和效果,并尽可能地结合相关案例分析我国当前面临的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困难解决方案。以此回应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制度政策完善需求,更好地服务科技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贡献智慧。
關於作者:
周贺微,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讲师,北京知识产权院研究人员,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科技法。曾出版专著《知识产权法政治学研究》《著作权法激励理论研究》,合著《知识产权法:案例·规则·法理》,在《现代法学》(CSSCI)、《学海》(CSSCI)、《新闻界》(CSSCI)(该论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编辑之友》(CSSCI)、《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知识产权》(CSSCI扩展版)、《改革与战略》《Baku State University Law Review》等国内外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20余篇,参编多部知识产权有关著作。主持2022年度中国科协科技智库青年人才计划项目“科技立法中知识产权的定位及其制度衔接研究”,校级课题“知识产权综合治理及其法律规制研究”“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差异化研究”等科研项目多项,参与知识产权法相关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两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两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一项。担任北京市科技法学会理事、北京农智地理标志研究院理事等社会学术职务。
目錄 :
序(冯晓青)
目录
绪论
一、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的缘起及本书目标
二、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与创新、不足
第一章 起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概述
第一节 科技成果转化基本认识
一、科技成果转化的始祖:技术转移
二、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
三、科技成果转化与相关术语混用的考察
第二节 科技成果转化目的:为何要成果转化
一、没有科技成果转化,世界会怎样
二、科技成果转化对世界发展的价值
第三节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历史视角:由知识产权到科技成果转化
一、强国政策: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互动
二、阶段划分: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发展
第二章 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立法解读
第一节 中国科技转化法规政策中的激励制度
一、国家层面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立法
二、地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立法
第二节 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立法特色
一、政策与规定双轨之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体系逐步完善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规范政策的行业差异
三、全面性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式
第三节 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立法的问题
一、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立法特性不足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制度依托比较有限
三、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对象的问题
第三章 实践: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落实问题
第一节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规定落实困难
一、落实前提: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的缘由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落实困难原因剖析
第二节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缺失与失衡
一、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缺乏理论逻辑的定性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主体对象有失偏颇
三、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行为对象不全面
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效果问题:质量与数量
第三节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方式平衡与欠缺
一、科技成果转化方式的几种平衡
二、特殊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方式的差异化不足
三、科技成果转化关系的激励有待系统推进
第四节 科技成果转化与国家安全问题
第四章 归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中的政府与市场
第一节 创新领域对政府角色的偏见
一、创新领域对政府角色的偏见核心体现
二、偏见带来的损害
第二节 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中的能动性
一、科技成果转化中政府角色与市场角色的关系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中政府的能动性实施
第三节 政府与市场的动态边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中的有为政府
一、主要角色: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掌舵与扬帆
二、如何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中的府际之争
第五章 进路: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未来
第一节 激励目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时代使命
一、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目的:实用主义与人类发展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反映还是塑造创新秩序
三、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目的:跨国技术转移
第二节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差异化方案
一、科技成果本身差异带来的激励差异化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主体对象的差异化格局
三、激励衡量:科技成果转化结果的差异化
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式的改进
五、科技成果转化的地区差异化:举国体制与地方差异
第三节 配套激励:人才培养和组织机构完善
一、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与培育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组织视角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协同与合作的激励
第四节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规制
一、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监管
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违法责任追究
三、审慎包容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规制原则
四、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评估,促进激励效果的实现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內容試閱 :
本书探究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中央和地方立法、政策概况,提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不足所在,并结合相关理论和现实需求提出有关解决方案,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本书内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第一,本书专门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中的政府角色作了深入探究,指出政府可作为空间。在创新领域,完全依靠市场和完全依靠政府均非良策,动态调整政府与市场在创新中的作用及协调机制,将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如本书中探讨的,对于实践中订单式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尝试,政府的作用就非常关键,因为政府参与能够促进资源的整合,对激励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信任机制可产生积极效果。此外,大量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官产学研在科技成果转化阶段的深入,亟待政府来推动有关主体之间在合作、利益分配等方面有关方案的达成。然而,由此也需要意识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中政府获得一定的“回报”激励是不应当被避免且可以尝试探索有关机制达成的。政府作为创新生态的贡献者,如何在特定的时间有序退出,以便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过渡到市场主导,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
第二,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立法方面,本书做了深入的审视。通过对科技成果转化目的的理解,本书作者认为科技成果转化是一种选择,在当下发展阶段是一项重要的选择。国家和地方层面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都有不同层次的立法,而这些立法对当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而言仍然有待完善,包括立法应当契合行业发展特点和地方发展优势等,都是比较接地气的提法。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需要置于创新环境来考虑,实现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十分重要。因此,就立法层面而言,不仅要考虑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规范对科技成果转化效果的激励,还要考虑创新秩序的维护以及如何实现有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
第三,在立法及政策规范指引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之后,如何在实践中发挥作用,仍需要诸多配套措施。作者在本书中指出,实践中对已有的规定在落实中仍然面临有关单位具体管理制度的限制,程序的烦琐也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规定落地。这些确实是实践中可能会产生的障碍,如何破解这些障碍是关键。一方面,要在各科技成果有关管理单位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规定,避免设置各种内部规定阻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落实;另一方面,要尽快解决科技成果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冲突问题,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提供充分支持。对于后者而言,实践中的探索可以为其提供参考,将科技成果作为特殊国有资产进行单列管理,能够避免实践中因为过于担忧国有资产流失而对科技成果转化及有关激励望而却步的现象。此外,具体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落实中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有关利益分配,如团队内部如何分配才能够充分起到激励作用,这进一步影响着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落实的效果。
第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组织的优化,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效果的关键一环。从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角度而言,我国需要从两个方面发力: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独立的机构。如作者所言,当前我国各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组织形式,多缺乏独立的决策权和自主权,各种事项受制于单位的管理及其他部门的牵制,在激励力度上也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我国目前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培育方面有了一定的措施,但是在专业的高水平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方面仍然有相当大的缺口。在实践中,有些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甚至是其他岗位的工作人员兼任的,这往往形成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发生的因素。可喜的是,这种情况在逐渐改进中。高校教育体系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影响较大,当前有些高校已经开始注重有关方面人才的培养,如开设相关学位教育或者在教育体系中优化有关教学课程。当然,为进一步满足实践中对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特别是高水平专业人才的需求,有关培养机制应当得到进一步优化,推动高等院校教育管理在人才供给上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涉及资源的调配,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创新生态的一环,必须构建激励有关的诚信机制。在实践中,有关科技成果转化不诚信、伪造科技成果转化等不良行为,有必要得到严格规制。由此,对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监管机制应当有所完善。本书对此也作了探究,并提出要兼顾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的监管与审慎包容,识别相关行为性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发挥作用,树立良好的创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