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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距今一千年前的大宋熙宁年间,是个繁盛又充满变革的时代。断案如神的包拯于六年前过世,却仍频频被百姓提起。繁华的开封府依然热闹熙攘,旱灾、饥荒等危机却在悄悄潜伏。为了改变现状,轰轰烈烈的王安石变法如同一颗石子打破了平静的水面,激起阵阵涟漪。
《大宋悬疑录》系列小说以熙宁年间为背景,每一部都由数桩谜案连缀而成。作者避开古代科技的局限性,改从宋代的社会环境入手,设计出刻满时代痕迹的耀眼诡计。既有大旱之年灵异恐怖的旱魃案,又有牵动开封命脉的貔貅夺粮案、包拯还魂案等诡异案件。重重骇人听闻的奇案背后,则是熙宁年间一位普通人所经历的人间是非。而每一桩谜案的破解,都将成为时代拼图中的一块。重重“不可能案件”,拼凑出一幅一千年前的可能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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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貔貅,有嘴无肛,纳食四方之财而不泄,历来被视为招财进宝的镇宅瑞兽。然而,貔貅刑,却是大宋熙宁年间一种悄然流行的可怕瘟疫。
诡异的是,这种瘟疫只感染富商权贵,令他们闻风丧胆,又有口难言。而传染的源头,是一件珍贵的墨玉貔貅——不论抛弃,还是毁坏,竟都会完好无损地回到感染者的身边,宛若鬼魅,如影随形……
司天监神探云济受命探查这场古怪离奇的瑞兽之罚。不想,这只是一场策划多年的好戏的开场,手眼通天的布局者正隐身幕后,等待着一众入局者:盛世巨商、朝廷重臣、王公贵族、皇亲国戚,以及高高在上的大宋天子。
云济经历九死一生,破解戏园旱魃案、百福楼义卖案、书坊纵火案、国子监图书错版案、真假雪柳案、密室窃宝案、上元节人头灯案、貔貅夺粮案、盐钞案、宗女失踪案,十桩奇案,拨开迷雾,却赫然发现,貔貅刑的真相或许是一场无解的天罚,而所有人正一步一步登上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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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记无忌,紫焰品牌作家,生于西北,定居西安。追求大胆洒脱、无所忌惮的写作风格,所以取名无忌。其文时如淑女绣花,细腻长情,时如北风扫雪,锋利割人。擅于象征、隐喻、讽刺,常说前世是一个说书人,立志以破案的方式,记录前世,转述今人,常有警世之言。
曾先后获得第六届、第七届温世仁武侠小说大奖,第二届今古传奇A90征文大赛总冠军。研究宋史多年,《大宋悬疑录》系列是其构思多年的警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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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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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楔子一 / 1
楔子二 / 7
第一章 失踪录 / 11
第二章 书中案 / 28
第三章 酒中局 / 48
第四章 貔貅刑 / 72
第五章 夜半刀 / 97
第六章 假做真 / 121
第七章 彩戏法 / 140
第八章 钓神兽 / 165
第九章 观音土 / 185
第十章 查旧账 / 205
第十一章 飞头颅 / 224
第十二章 五岁朝天 / 236
第十三章 貔貅夺粮 / 251
第十四章 万焰花烛 / 270
第十五章 犯案元凶 / 289
第十六章 福道门徒 / 307
第十七章 无根之城 / 323
第十八章 我不成圣 / 349
第十九章 照妖宝镜 / 377
第二十章 今夕何夕 / 398
第二十一章 如山铁证 / 421
第二十二章 新桃旧符 / 438
尾声一 / 468
尾声二 / 472
后记 大宋的人间烟火 / 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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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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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的历史长河,于上古传说的泉眼中发源,在三皇五帝的雨露浇灌下汇涓成溪;流过孤寂神秘的夏商,于东周鼓荡起百家争鸣的离散涛声;至秦骤然一统成急促湍流,澎湃中怒流出蓬勃两汉;又裂成魏蜀吴三道飞瀑,迸溅无数刀光剑影,却齐齐沉入晋的深渊,被南北朝的两岸连山劈砍得曲曲折折;崎岖跋涉了不知多远,隋的波澜慨然,才汹涌成唐的瑰丽壮阔……
在嘶哑了五代十国的浊浪后,终于流淌出一段风正潮平的慵懒岁月,每一叶船帆里都卷着儒雅的酒气书香,每一道涛声里皆酿满温热的人间烟火。
这就是宋。
从《水浒传》《三侠五义》到《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从《杨家将》《包青天》到《少年包青天》《大宋提刑官》,我是在这些文学、影视作品的熏陶下长大的,很难不对宋朝产生兴趣。
后来我接触了不少历史书籍,尤其是吴钩老师的说宋系列,让我发觉历史上的宋朝和文学作品中的宋朝有很大差异。我发自内心地尊敬和感谢这些宋史研究者,他们的著作和研究成果让我的寻宋之旅变得平坦了许多。这段历史是诸位宋史专家耕作和收获的田野,而我是个玩心极重的顽童,无法像他们一样专注于田野里一茬茬的麦穗,我的注意力总被突然蹦出的兔子或蚂蚱吸引,以至于没收获多少正儿八经的麦子,但得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体验。
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前世是一名说书人,像拾荒者一样穿行在历史夹缝里。在无人注意的历史角落,总会碰到让我感到稀奇的人和事。我很珍惜这样的相逢,并执着于把它们编成故事,讲给别人听。
宋,是一个可敬而又可惜的朝代。
可敬之处,在于它是中国最重经济文化的王朝,商业繁荣,文化昌盛,甚至有了十分健全的福利制度,比后世的明清两朝更接近于近现代的社会风貌。
例如,宵禁制度。中国早在周朝前就有了宵禁,对夜间出行的人实行严厉的处罚,这本身就代表了对百姓自由的禁锢。而到了宋朝,随着商业繁荣,这种束缚有了明显的放松。
先是宋太宗时期仿照武则天时的旧例,解除上元节宵禁,到宋仁宗时进一步放开,明定开放宵禁的时间放宽到冬至日起,而其他时段的宵禁也一度废弛,使得东京城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座真正意义上的“不夜城”。
与此同时,坊和市的束缚被打破。东京城的坊墙被拆除,市场也不再限制开放时间和地点,取而代之的是街巷的繁荣,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其城市化率也胜过明清。
宋朝的城市化发展体现在诸多方面,本文中提及的“潜火队”“望火楼”,就是宋朝消防设施的缩影。而猫狗等宠物在宋朝也极为流行,给宠物制作、穿戴衣物,更是司空见惯。餐饮方面,东京七十二家正店不仅有官方认证,其菜品和服务更堪称古代“五星级”级别。几乎每一家正店都有招牌名酒,且把广告打得全国知名。
我觉得正是宋朝的城市化进程和自由开放的程度,让《三侠五义》《天龙八部》等武侠故事有了立足的土壤。如果一到晚上就开始宵禁,一座座坊、市成为封闭的堡垒,市井之地又怎能连成一整片江湖?再跳脱的侠客,在一片死水里也闯不出精彩的传说。
我在本文最想刻画的,是宋朝福利制度的萌芽时期。
神宗时期东京城外有九厢十四坊,而本文中的“安济坊”乃是杜撰,非官方设置。历史上的安济坊、慈幼局(慈幼院),本都是宋朝的慈善机构。本文中由医馆发展而成的“安济坊”,属于民间自发组织的慈善机构,是后世安济坊的前身。
宋时的福利制度覆盖了方方面面。第一是鼓励生育,抚养幼童,凡孤儿或者父母生了孩子弃养的,有官办慈幼局照料;第二是医疗保障,若无钱看病,或者孤老无依,则有安济坊治疗收养;第三是公墓义冢,若亡故后无人收尸,又或是逃难的灾民倒毙于异乡,则有漏泽园可以安葬。
然而健全的福利制度也带来了巨大的财政负担,极大地损耗了变法取得的经济成果,加上许多地方流于形式,最终令一个封建王朝负重累累、国力大损。但不论如何,宋朝早在近千年前,已经面临过“福利社会”的一些难题。
徽宗和蔡京大力推行福利制度,也许有沽名钓誉的成分,但我相信在福利制度的萌芽期,总有那么一批年轻人,满怀赤忱之心,以他人的苦难为自己的伤痛,以他人的安稳为自己的责任,进而将慈善救济当作终生事业,亲力亲为,去实践那一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除了社会制度的先进,还有人的个性宣扬。
我经常因为喜欢某个历史人物,就痴迷于去查询和他相关的各种资料。比如新旧两党的旗帜人物王安石和司马光,对他们好奇的初级阶段,是根据他们在不同时期所做的事和所说的话,去构建他们在我心中的形象。后来发现这两位大佬对宋朝的影响从北宋持续到南宋,他们的历史形象也随着新旧两党在朝中地位的变化而变化。从古至今有太多人评论他们,大多评论者都自称说的是公道话,他们的倾向性却十分明显。如果能够建一个粉丝群,把这两位大佬的历代狂热粉和黑粉都拉进来,场面一定会比世界杯决赛还要热闹。
我自己也会把个人好恶有意无意地带入文字,但我并不讳言这一点。作为一名功底浅薄的历史爱好者,我自知无力评述这两人在政治上的对错,但不论他们执政时的功过如何,从私德和才华来讲,两人无疑绽放出了耀眼的光辉,足以照耀千古。
宋朝对人的尊重,尤其是对文人的尊重足以让现代人刮目相看。郑侠在大旱之年上《流民图》,用自己的头颅为注,要求罢免王安石,这在当时也是前无古人的大事件。以郑侠的私人身份而言,是“背刺”了自己的老师;作为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名义上的元凶”,郑侠所遭到的报复,也仅仅是被贬英州十二年——如此“温和”的政治报复,放在其他朝代几乎难以想象,在宋朝却比比皆是。
当然,宋朝也有许多可惜、可悲之处。
除了军事上的羸弱,宋对于反叛和起义也表现出了明显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两宋发生农民起义次数之多可谓空前绝后,一方面在于宋朝贫富差距大,士族阶级对庶民阶级的剥削十分严重,这才有许多人被“逼上梁山”;另一方面在于宋对于起义的态度较为软弱,“招安”成为官府应对匪患的常见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造反的纵容。
此外,宋朝其他犯罪行为也极为猖狂,人口拐卖更是司空见惯。连宗王的女儿和枢密副使的儿子都有被拐的记录,可见人贩何等猖獗。
本文“郡主失踪案”改编自一则历史传闻,宋代洪迈编撰的《夷坚志》记载了一则逸事:宣和六年上元节,一名宗王家的族姬真珠在宣德门前被人拐走,直到第二年三月,有都人春游时,在郊外发现一顶破轿,真珠在轿中哭泣。原来真珠被拐走后,先遭痛打,被关在密室里养了月余的伤,又遭奸污,并被卖给一家富户为妾。那富户后来得知了她的身份,生怕官府追究,趁晚上将她弃于郊野,她这才侥幸保住了性命。
这宗骇人听闻的拐卖案在明朝凌濛初的《二刻拍案惊奇》中也有描述,见于卷之五《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中,其情节和《夷坚志》基本相同,不过故事发生的时间被放在了神宗朝。
本文也沿用《二刻拍案惊奇》的说法,将时间放在神宗朝,并将真珠设定为安定郡王之女。但根据《二刻拍案惊奇》中的文字描述,基本可以判断是取材于《夷坚志》,发生时间在徽宗朝的可能性也更大。因为《二刻拍案惊奇》中将真珠称为“真珠姬”。宋朝是从徽宗朝开始,公主改称“帝姬”,郡主改称“宗姬”,宗室女改称“族姬”。如果故事发生于神宗朝,真珠不会被称为“真珠姬”。
按照宋朝爵位制度,亲王、郡王家的女儿一般只能被封为县主,本文中真珠为郡主,是为了提高其身份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并对应《夷坚志》中的“真珠族姬”,可以视为特例。
《襄敏公元宵失子,十三郎五岁朝天》中还讲了神宗时另一桩拐卖案。主人公是枢密副使王韶家的十三郎王寀,元宵节夜里家人带他去看花灯,却不慎被贼人掳走。结果,他不仅借宦官之手成功自救,还面见当朝天子,并留下线索抓住贼人。
“十三郎五岁朝天”取材于南宋《桯史》中的“南陔脱帽”。《桯史》是岳飞之孙岳珂所作的朝野见闻杂记,而“南陔”是王寀的号。本文也参考了这段史料逸闻,并将“十三郎五岁朝天”事件放到了熙宁七年。《桯史》对该事件发生的时间描述不详,仅说是“神宗朝”。若按照其他史料,则这段典故的发生时间有矛盾之处——王寀出生于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他五岁时为元丰六年(公元1083年),其父亲王韶于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被贬出东京,且于元丰四年(公元1081年)去世。如果王寀生年记载正确的话,“十三郎五岁朝天”的故事根本不可能发生。
按照另一种说法,若王寀的生年是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到熙宁三年之间,则“十三郎五岁朝天”就很可能真实发生过,而发生时间只能是熙宁七年到熙宁九年(公元1074-1076年)之间,这段时间王韶在东京任职。
这个案子震撼到我的,除了宋朝人贩子的猖狂,还有宋朝神童的聪慧。这样的奇事真的是五岁的孩子干得出来的?
《大宋悬疑录》系列刚动笔的时候,我家的小皮猴还在妈妈肚子里,如今《貔貅刑》出版在即,小皮猴已经五岁,和当年的王寀一样大,带他外出游玩时,我得用一大半精力防着他自己跑丢,并给他配备了防丢定位神器。
我把“十三郎五岁朝天”的故事讲给小皮猴听,他的听后感是:“如果我被人拐走了,就把定位器粘在人贩子身上,带警察叔叔去抓他。”我问他:“被人贩子抓走了你怎么跑出来?”他对此十分疑惑:“人贩子看娃比爸爸还厉害吗?”我被他问得哭笑不得,毕竟是我千叮万嘱告诫他不能乱跑,否则很容易跑丢。很显然,他对自己在大人的看管下跑丢的本事十分自信。
这让我愈发觉得“十三郎五岁朝天”不够真实,倒不是我不信世上有如此聪慧的神童,而是我不信世上能有如此从容不迫的父亲。我和家人带孩子外出时,一刻都不敢让他脱离自己的视线,我家小皮猴仅有的两次跑丢的经历,都是在自家小区内玩闹时发生的,立马就惹得全家出动,十分钟内把他寻了回来。我根本不敢想象如果他是在某个人山人海的景区跑丢的,作为父亲会着急成什么样子。然而在《桯史》中却记载:“襄敏(王韶谥号)讶其反之亟,问知其为南陔也,曰:‘他子当遂访,若吾十三,必能自归。’怡然不复求。”
我认为这不是一个父亲会有的反应,即便王韶是经历了大风大浪的帅臣,即便他知道自己的儿子聪明神异,也不可能在丢了儿子后如此镇定。我只能将这段描述,当作《桯史》为了体现王韶运筹帷幄的大将风度而做的文学加工,并在本文中,把王韶得知儿子丢失而没有报官的行为,解释为他深思熟虑后所行的权宜之计,在他人面前强装镇定,私下却派人在全城搜寻。
本文中的“雪柳烧伤案”亦有原型。宋朝的社会制度相比前朝有很大进步,奴婢已经不被当作牲畜一样对待,但其人权还是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
关于买卖奴婢妾侍的纠纷,《宋史·王安礼传》中讲述过这么一段故事:
宗室令騑以数十万钱买妾,久而斥归之,诉府督元直。安礼视妾,既火败其面矣,即奏言:妾之所以直数十万者,以姿首也,今炙败之,则不复可鬻,此与炮烙之刑何异。请勿理其直而加厚谴,以为戒。诏从之,仍夺令騑俸。
王安礼是王安石的弟弟,他在权知开封府任上时,曾碰上这样一桩荒唐案子:一名宗室花费数十万钱买了个妾,后来又把妾赶回去,并且向官府上诉,要求追回买妾的花费。王安礼见妾侍的脸被火灼伤,就上奏说,这名妾侍之所以值数十万,就是因为姿色出众,现在被烫伤毁容,无法再卖,跟炮烙有什么区别?不仅不能答应其非分要求,还应该严加惩戒。皇帝听从了他的上奏,并夺了该宗室的俸禄。这桩案子也反映出当时奴婢的“商品属性”或者“财产属性”。
这位宗室葛朗台式的作为让人啼笑皆非,但从侧面也说明宋朝已经有了类似三包的交易保障条例,但这名宗室的诉求,就算是当今奉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各大电商平台都接受不了。我之所以把它写进《貔貅刑》,并非为了凸显这位身份高贵的宗室所做的荒唐事,而是为了那位被烫伤的姬妾。
这桩案子原告是买房,被告是卖方,官府断案的基本准绳是商品价值在退货期收到损毁……本案从头至尾,事事都和那美姬相关,又事事都和她无关。所以我忍不住会想,这名受人摆布的美姬,在整个事件中经历了怎样的苦痛和挣扎?她是否有心中所爱的人?她是否也是别人求而不得的白月光?
我终究是同情这位女子的,不忍放任她在命运中沉沦,给了她在绝境中反戈一击的机会(她破釜沉舟的反击,也可能出于我的强行干涉)。《貔貅刑》中另外一名婢女飞荷的命运,才是我顺其自然的结果——她的死亡虽有人在意,却无人负责。
宋仁宗年间,宰相陈执中家中一个月连死三名婢女,立马受到殿中侍御史赵抃的弹劾:“凡一月之内,残忍事发者三名,前后幽冤,闻固不少。”仁宗久拖不决,还为陈执中遮掩,引起众多官员的强烈抗议,要求严查此案。后证人供述三名婢女是陈执中的宠妾打死的,但陈执中为保住爱妾,自己承担罪名:“执中自以婢不恪,笞之死,非嬖妾杀之。”因为当时奴婢犯错,主人惩罚奴婢致死,是不会被问重罪的。而这桩案子最终的处理结果是陈执中被罢相,贬为“镇海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亳州”。
由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宋朝对文臣,特别是对宰执级别的重臣十分优待,三条人命也只是贬官而已,陈执中丧失了中枢的地位和权力,但名义身份还是“同平章事”。本文中寿光侯府婢女飞荷被杀案,对于身为皇亲国戚的高家来说,只能算一桩麻烦事,高家以“中邪”之说搪塞父母官,又用释放被拐婢女为条件做交易,应该比较符合当时豪门打死奴婢的处理方式。
就我个人而言,创作历史悬疑小说的过程,就像在字里行间插入一根竹管,一头洞穿时空,伸向千年之前,并用一桩桩案件打通一道道竹节,另一头供读者去窥视那个古老的年代。可惜,受限于作者的笔力和史学功底,读者从竹管中窥得的斑点,不足以呈现出真实的历史。
每一个朝代,皆如一束绽放于千百年前的烟火,它的余烬簌簌落下,化作故纸堆里一篇篇零散的文字。我捧着这些余烬来搭建新的故事,不是妄图复现千百年前它盛放时的瑰丽和绚烂,而是想点燃心中浓烈的表达欲,烧出一堆小小篝火,让靠近的人都感受到人间烟火的温热。
北宋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正值春夏之交,碧空中骄阳似火,不见一片白云。
东京城内,大相国寺南面不远的一座院子里,一群稚童正在嬉闹玩耍,时而追鸡逐狗,时而翻墙跃瓦。其中一名男童着绛紫长襦,面上扑着厚粉,唇上涂着口脂,在群童中尤为扎眼。玩闹间,突然一个素衣白衫的孩童一脚踩空,从假山上坠下来,“扑通”一声,掉进假山边装满水的大瓮里。
顽童们一阵惊呼,想要上前救人,然而那大瓮高达七尺,盛满水后重逾千斤,想推推不动,想捞够不着。顽童们面面相觑,知道闯了大祸,慌乱中也不知是谁带的头,一个个脚底抹油,作鸟兽状散去,只剩那名紫襦男童留在原地。他本也神色惶急,却紧握小小的拳头,强自镇定心神,见墙角有几块大石,急忙快步跑过去,吃力地搬起一块,蹒跚着脚步,往大瓮那边走去。
“好!”
院子另一侧,忽然有人大声喝彩,继而叫好声响成一片。
原来这院子只有半围,有围墙的一边是布置好的戏台,那帮“顽童”正在戏台上演戏;另一边搭着个凉棚,棚下摆着数张桌椅,已经坐满了看客。这家戏班子最近推出“童子戏”,演戏的都是半大孩童,演的都是家喻户晓的散段杂剧,不用冗长的唱腔,没有繁复的戏步,反倒风靡了小半个东京城。
拐角处那桌坐着个五十多岁的儒士,头戴软脚幞头,灰发微露,一双杏核眼,两撇八字胡,颌下长须未经梳理,微微翘起,仪表略显邋遢。他旁边坐着个锦衣华袍的年轻人,约莫三十出头,鼻翼丰挺,双眉如飞,一派丰神俊朗。另有两个侍从,一个极胖,一个极瘦,护卫在二人身侧。
华服年轻人“哈哈”一笑:“爹,这演的不是司马十二丈①砸瓮吗?”
邋遢儒士点点头:“君实名满天下,虽然远在西京,但不论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没忘了他。”
年轻人满脸不服气:“司马十二丈的文章的确写得妙笔生花,处理实务却是一塌糊涂。照我看,他最好还是乖乖在地窖里编纂《通鉴》②,少在政事上指手画脚……”
邋遢儒士双眸瞪了过来,年轻人顿时不敢多说,暗自撇了撇嘴,转头继续看戏。
戏台上,紫襦男童走到瓮边,举起石头往大瓮上砸去,发出“当”的一声巨响。
台下的凉棚里,捧场的托儿抢先喝彩,一个“好”字刚叫出口,便先哑了一半——原来那口大瓮竟没有破。
紫襦男童脸色一僵,重新捡起石头,再次往大瓮上砸去,又是“当”的一声,大瓮却还是没破。
男童急得泪水直流,扑满粉的小脸上留下两道显眼的泪痕。他第三次捡石砸瓮,这次用了吃奶的劲,一声巨响过后,看客们都傻了眼。
——大瓮依旧完好无损,石头却裂成了两半!
席间一片哗然,邋遢儒士一拍桌子:“快快救人!那孩子还在瓮里呢!”
一时间,凉棚下惊叫四起,乱成一团。戏班班主急忙站了出来,伸手拦住众人:“莫急!莫急!俺家戏班的娃子个个都是水猫子,尤其是掉进瓮里的兔崽子,论挽涛弄浪的功夫,汴河里的绿头鸭都得拜他当祖师爷爷!禁军演习水战的金明池,打小就被他当成澡盆子,区区水瓮比尿壶也大不了几分,又算得了甚?洗脚搓泥都尚嫌不够宽敞哩!”
在班主的安抚下,嘈杂人声渐渐止息,有个怪声却响了起来。班主转头一看,那大瓮中的水竟然不煮而沸!水汽蒸腾,从瓮口冒出,仿佛异兽喷吐的云气。还有一股恶臭随之涌出,渐渐弥散到整个院子里。
见到这等怪事,凉棚里的众人面面相觑,脸上都露出了惧意。
“鱼蛋!鱼蛋!”班主顿时急了眼,连害怕都顾不上,转身向大瓮冲去。可他刚刚碰到大瓮,就像被针扎了一样,“啊”的一声惨叫,立马缩回了手,翻过来一看,手掌上的皮肉竟被烫得焦了!
砸瓮的男童手足无措,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声大哭。
看客们纷纷跑出凉棚,胆小的夺路而逃,胆大的则捡石头砸瓮,却根本砸不破。那华服公子听声音不对,惊呼道:“班主,你这瓮怎么是铁制的?”
班主哭丧着脸:“怎会这样?俺家的瓮是陶土烧制,啥时候变成了铁家伙?”
众人又试图将瓮推倒,但瓮体烫如火炭,触碰不得,只得用厚布和土块垫着手,七八个人一起推,竟依旧推不动。眼见瓮中水很快熬干,水汽也不再往外冒,瓮里的孩子只怕早被煮熟了。恐惧笼罩了整个院落,众人环顾相望,一个个噤若寒蝉。
邋遢儒士面色沉重:“去把孩子捞出来。”
他身边的两个侍卫应了一声,待那铁瓮变凉,瘦侍卫踩在胖侍卫肩膀上,探身钻进铁瓮里,捞出一具干瘪的小小尸体来。那尸身蜷缩成一团,上身衣衫已在瓮中脱落,皮肤变成了青紫色,摸起来如干柴一般。
班主上前一把抱住尸体,哭得撕心裂肺:“俺的鱼蛋啊!你死得好惨!俺的……啊!”
他怀里的童尸忽然一动,蜷缩的身体舒展开来,露出一张青紫色的脸。脸颊干瘪无肉,七窍溢血,双唇间戳出两根獠牙,全然不似生前模样。
就在此时,童尸的双目突然睁开,直勾勾盯着班主,眼眸竟是血红色,十分阴森可怖,张口大喊:“吧!吧!”
“啊!”班主吓得亡魂大冒,将怀里的童尸抛了出去,手舞足蹈地连甩带抖,恨不能将双手都甩丢出去。
童尸尚未落地,就在半空一折,忽然纵身跃起,跳上一丈多高的假山;再一跃,又跳上两丈之外的槐树;第三次跃起,身子像没有重量一样,飘飘荡荡飞过围墙,如同鬼魅般消失不见。
只听“咔嚓”一声响,被童尸踩过的槐树枝丫竟凭空折断,落在了地上。槐树上挂着的一盏盏小灯笼,也突然齐齐熄灭。紧接着,满树的叶子居然干枯变黄,纷纷扬扬飘落下来。片刻之间,原先郁郁葱葱的老槐,只剩下光秃秃的枯枝和树干。
班主失魂落魄地跌坐在地,虽有烈日当头,仍觉坠入冰窟,浑身发冷。
看客们也都惊惧不安。慌乱中,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头摔倒在地,他颤颤巍巍爬起身,惊慌道:“是旱魃!那是旱魃!”
老头儿言之凿凿,看客们将信将疑,七嘴八舌议论起来。
华服公子和邋遢儒士默不作声地对视了一眼。据传,旱魃是轩辕黄帝请来的神女,曾大败蚩尤手下的风伯雨师,所到之处,定会发生大旱。先秦时,旱魃尚且是位青衣神女,不知为何到了东汉,旱魃在民间就成了死婴变幻的小鬼。大宋开国以来,很多地方仍有“打旱魃”的习俗。
瘦侍卫钻进大瓮查看了一番,回来对邋遢儒士小声道:“相公,那铁瓮里没有机关,下面也没有暗道。瓮底沉积着干巴巴的水垢,也不知瓮里的水是怎么沸腾起来的。只是……那瓮里刻着一行字。”
“什么字?”
“熙宁二年九月初四,江宁府造。”
邋遢儒士眉头微蹙,他身旁的华服公子道:“爹,您知江宁府时就在酝酿青苗法。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受参知政事后,开始制定法例条令,当年九月初四,政事堂派遣提举官四十余人,将青苗法颁布天下……”他说到这里,面色变得极为古怪。
邋遢儒士双眉紧皱,久久不语。
两日后,大宋皇宫,垂拱殿内。
常朝已经结束,皇帝赵顼把宰相王安石单独留了下来:“王卿,前日东京城里发生了件新鲜事,你可曾听说?”
“东京城每日都有新鲜事,不知官家说的是哪一件?”
赵顼冲内侍招了招手:“石伴伴,把那首儿歌唱来给王卿听一听。”
边上奉茶的太监走上前来,先向王安石躬身行礼,然后学着小儿的口吻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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