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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囹圄刑警”高川抽丝剥茧,揭开深埋于时光中的黑暗回忆与人性悲剧,当真相浮出水面,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也是这场杀人游戏的目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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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当意识突然恢复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身边还有一具陌生人的尸体。为了自保,他将死者就地掩埋,一个月后死者却在另一个地方被发现,而原本的埋尸之处挖出的却是他前妻现任男友的尸体。
“有人在陷害我!”他意识到了这一点,但这只是噩梦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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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冷小张:
推理作者,编剧。嗜酒,但不如命,微醺时写作,喝大了断片儿。平时白羊座,工作处女座,理工男思维。
已出版推理小说《我之敌》《九宫猎局》《霜冻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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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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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第一部分 饮血而醉
第一章 狱中的回忆
第二章 自白(一)
第三章 案发前的案件
第四章 日记(一)
第五章 高川的故事
第六章 两具尸体
第七章 自白(二)
第八章 第三号被害者
第九章 日记(二)
第十章 停车场不可能犯罪事件
第十一章 日记(三)
第二部分 混沌杀机
第十二章 新的线索
第十三章 另一场审判
第十四章 尸体再消失
第十五章 新的可疑目标
第十六章 奇怪的肢解与数字留言
第十七章 卫生间斩首事件
第十八章 混乱的动机
第三部分 终极审判
第十九章 墓碑前的十字架
第二十章 高川的第一次推理
第二十一章 石然的回忆
第二十二章 墓碑前的犯人
第二十三章 两年前——“饮血而醉”杀人事件
第二十四章 凶手的微博
第二十五章 高川的第二次推理
第二十六章 第三层动机
第二十七章 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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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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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自白(一)
01 _
2014年9月5日,星期五。确切地说此时已是6日了。
上个月还发誓戒酒呢,可现在还是老样子。后来听王昭和袁睿他们说,我是凌晨12点半离开酒吧和他们分手的。
我张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在地面冰冷的刺激下,意识突然恢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是哪儿?周围漆黑一片,不过还是能够借助暗淡的月光看到周围的大树。这里好像是一片树林,我怎么会到这里来的?我不记得了。
我感到浑身肌肉酸痛,右臂肘部关节处火辣辣的刺痛让我更加清醒,我用手摸了一把,好像是擦破了皮,但血已经凝固了。脸上也很疼,我用手指轻轻触碰,才意识到我的左边脸颊肿得很厉害。难道我之前跟人打架了?
我忍着身体的疼痛,艰难地用双手支撑起身体坐了起来,晃了晃沉重的脑袋,视力开始有所恢复。我环视四周,借着月光看见我背对着的方向,不远处有一栋二层小楼,楼里没有灯光透出。我摸摸口袋,手机还在,掏出来点亮屏幕看了一眼时间,日期已从5日跳到了6日,现在是凌晨2点。
我伸手摸了摸身体左侧,摸到了我的包。哟,这次没丢,我庆幸着。
凌晨时分,即使现在才是9月上旬,还未到白露节气,但一阵凉风吹过,也使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周围茂密的大树树枝随风摇曳发出“沙沙”的声音,在这一刻我的心毫无来由地一惊,一种莫名其妙的强烈的恐惧感向我袭来,使我浑身颤抖起来。真奇怪,我向来不怕黑,也常常走夜路,为什么此刻会如此害怕呢?不过很快我就意识到了这种恐惧感的来源,我感到在我身边的某一处,有一双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我,那视线仿佛可以穿透我的身体,直刺我的心脏,可我并没有感受到除了我和树木之外还有其他生命的气息。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右边……是纯棉的布料?软绵绵的……再摸索,好像是纽扣,一颗,两颗……也许是潜意识对我的精神进行了保护,我只是用手摸索着,并不敢往旁边看。我继续摸索着,我摸到了……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的心脏疯狂地跳动起来,呼吸也随之困难起来。
原来刚才有双眼睛正死死盯着我的感觉是真的。在手机屏幕的照明下,首先刺激到我视觉的是他那一双暴出的眼球,确实是在盯着我。然后映入眼帘的才是整张扭曲狰狞的面孔,他的嘴巴微微张开,舌尖耷拉在下嘴唇上,我猜他一定是在往外吐气的时候断气的。他脖子上的两枚红得发紫的指印,清晰地显示出他的死因。
因为酒精的缘故,我大脑的反应还很慢,我开始逐渐意识到,我的身边有一个已经死亡的男人,他是被掐死的——这是他的死因,凶器当然就是凶手的双手,力量主要来自双手的大拇指。然后再想想,一场凶杀案的主要组成部分,现在已经有了一具尸体,死因已知,凶器已知,未知的还差两样——凶手和杀人动机。
这一次不再需要什么醒酒茶,当我意识到凶手就是我自己的时候,我瞬间清醒了,是完全地清醒,就好像两个小时以前我根本滴酒未沾。我倒吸了一口气,这绝对是我这辈子见到的最恐怖的景象,有生以来我从未如此害怕过。迟到了的本能对惊吓的条件反射突然袭来,我的双脚猛地发力,半蹲着往后倒退了几步跌坐在地上,与那具恐怖的尸体保持安全距离,尽管我并不认为他会突然站起来。深不见底的恐惧使我感到窒息,我用手捂住胸口,大口喘着粗气。当我的心跳逐渐恢复平稳的时候,我的理智和冷静竟然出奇地越过恐惧,占据了上风。
他是什么人?我确信自己根本就不认识他,那么我为什么要杀他?我很努力地回忆着,越想头越痛,费了好大的劲,只找到了离开酒吧之前的些许记忆——我们在劲爆的电子舞曲和五颜六色的激光灯光的包围下,大口大口地喝着威士忌,一开始还兑绿茶,后来喝得太嗨了,我开始直接喝不加饮料的纯酒。我们把桌上的酒喝光后就走了,我记起了我摇摇晃晃走出酒吧大门的样子,我拾到了一些零星的记忆——陪我借酒消愁的同事袁睿和上司王昭他们好像和以往一样,说要送我,我好像也和以往一样,很粗暴地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说我自己一个人能行,然后我就一个人走了……我的记忆到此处为止。
既然无法回忆杀人过程,那么就只能靠简单推理了。我的脸颊疼痛且肿得老高,这应该是被人用拳头重击造成的。我的T恤皱皱巴巴的,手肘还蹭破了皮,这可能是在与人扭打的时候摔倒在地造成的。跟我打架的,一定就是我身边这个已经死了的人。至于我们为什么打架,我是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总之,一定是我打得红了眼,失去了理智,在把他按倒在地,骑在他身上的时候,为了不让他挣脱而使出全身的力气掐他的脖子,他越是用力想挣脱,我就越使劲,不知道掐了多久后,酒劲开始涌上脑袋,我便倒在他的旁边睡着了。
我很惊讶自己竟然能够在一具尸体旁边如此冷静地进行思考,我与他瞪着我的双目对视了一眼,我的右手好像并没有接收到大脑的明确指令就做出了动作,我试图用手掌使他的眼睛闭上。我回忆着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场景,用手掌在他的眼皮上轻轻拂过——原来电视里都是骗人的。我又增加了力度,也许是因为他的眼球过度暴出,我试了几次,都无法使他的眼皮闭合。我有些恼怒,我想我一定是被吓傻了,竟然对着尸体脱口而出道:“你他妈看什么看?”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是颤抖的。
我点燃一支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思索着下面我该怎么办。烟吸完后,我做了一个决定,不管接下来我将做什么,反正就是不能自首。我才30岁,尽管我已经离婚了,可我还有一个从小患有严重自闭症、生活无法自理的哥哥,我进监狱了谁来照顾他——尽管我最近打他的次数又增多了,可他毕竟是我的亲哥哥啊……对,我绝不能自首!
我用手机上的导航软件查看我所在的位置,发现这片树林并不大,西边有一条铁路,铁路再往西是一个奶牛场,而反方向往东一直走,出了树林就是一条大路,那条路是去我家所在小区的必经之路——啊,不,那里已经不再是我的家了,我和妻子协议离婚的时候,我自愿把房子给了她,我是净身出户,呵呵!好了,就此打住吧,现在可不是愤怒的时候。可是话说回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呢?只有一个原因,我喝醉了,想念雨彤和我们以前的家了。我一定是醉醺醺地顺着那条路走着,因为某件事与面前这个人发生了争执,或许当时已经动起手了,然后不知道是我追他还是他追我,我们彼此追打着,进入了这片树林。他可能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喝醉了酒的人,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失去理智的打斗中,他的运气差了一点。我在心里如此想着。
我找了一棵位置最合适的大树——我站在树前,面对北面不远处的那栋二层小楼,此处距离小楼大约不到一百米远。我平举右臂,像瞄准似的,确定这棵树正对着那栋小楼的第二列窗户。然后我拖动他的尸体,让尸体背对着那栋小楼靠坐在树下。我在东面的天空中寻找到一颗最亮的星星,以这颗星星为基准,尽量保持直线往东匀速慢跑,跑的同时在心中默数步数,我跑了107步,终于上了大路。
凌晨2点50分,马路上除我之外一个人都没有。我仔细观察四周,这里没有交通监控摄像头。但并不能因此就庆幸我运气好,因为这只是我现在跑出来的位置。我不知道我们当时是从哪里进入树林的,那里有没有摄像头就更不知道了。
根据手机导航软件显示,此地离我与哥哥租住的出租屋还有6公里。我找了几块比较平的大石块,放在路边摞在一起,以此作为标志。
我做出这一系列动作的目的,原本是想跑回家去把车开过来,把尸体运走,那我就必须在此处做好记号。但运到哪里、怎么处理,这些我都还没想好,总之就是不能把他留在这里。可是我转念一想,这条马路上的一排排路灯会让我暴露,我无法保证此时绝对不会有人路过。而且,以前我每天上下班开车从这条路经过,我知道前方大约3公里处有个监控摄像头。凌晨3点左右一名男子在马路上狂奔,跑回家后又把车开了出来,如此奇怪可疑的行径,无疑是在向警方宣告——快点把视线放在我身上,我有重大嫌疑。况且,靠双脚跑6公里就我的体能来说实在够呛,也许等我跑回去时天都要亮了。
对,我不能这么做。我转身往回跑,在心中默数步数,跑了107步,可能是我跑歪了,没找到尸体。幸好我之前比对过二层小楼的位置,最终那具丑陋的尸体还是被我找到了。
尽管我相信那栋小楼里现在没有人,但我还是踮着脚悄悄地潜进了院子——院子的大铁门是锁上的,我是翻铁栅栏进去的,还好这里没有养狗。我不想潜进楼里,我也没有撬锁的本事,看来只能在院子里寻找了。我需要一件可以挖坑的工具。我看不出这栋小楼是做什么用的,角落里散落着一些碎瓷片,还有几块较为完整的,可以看出是花瓶的形状。经过我的粗略观察,院子的地面和小楼的窗户都很干净,所以这里应该并非废弃之地。原本我的要求很低,只要能找到一件称手的适合挖坑的工具就行了,但我的运气实在太好了,竟然在院子的墙角找到了一样挖坑专用工具——铁锹。
我扛着铁锹返回陈尸的树下,花了半个小时才把坑挖好,累得我满头大汗,浑身肌肉撕裂般地疼痛。我用手擦拭脸上的汗水,无意中碰到了被打得肿起的位置,又是一阵钻心的疼痛,我情不自禁地对着尸体恶狠狠地小声骂道:“叫你他妈的打我脸!”
在把尸体丢进坑中之前,我从他的身上搜出了钱包,钱包里有他的证件,他叫余磊,1983年生,比我大一岁。我把他的钱包装进了自己的裤子口袋,然后将他拖到坑边,接着一脚把他踹了下去。可是这个坑的直径挖得不够大,他笔直的身躯无法完全进入坑中,于是我动手将他的身体摆成了蜷曲状,那姿势就像是在母体内刚孕育成形的胎儿一样。
看着他蜷缩在坑里的样子,我的脑海里闪现出一个词——安详。生命由无机物演化而成,人从黑暗、温暖而平静的子宫而来,无论在世间如何辗转挣扎,过得或好或坏,最终都会回到原点,返回无机状态,也就是死亡。
我一锹一锹地把土往坑里填,用了二十分钟,终于把坑填平了。我踩踏着坑面,尽量让此处显得自然,因为环境太过昏暗,手机屏幕的亮度也有限,我无法确定当有人白天路过此地时能否发现蹊跷,我打算记住这个位置,等白天再来看看。看到自己的手机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一个失误,他的手机呢?我想我不应该将他的手机留在他身上,但我实在没有力气再把土给挖开了。
我返回小楼的院子,将铁锹放回原处,然后翻出院子,跑出昏黑一片的树林,来到了路灯照射下的马路上。眼前的环境从黑暗突然变成光明,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从地狱返回到了人间,但这并不能让我松口气。路灯灯光照得我头晕目眩,我双手撑着膝盖,弯着腰喘着粗气,刚才埋尸的一幕幕在我脑中闪现,尤其是那张扭曲狰狞的面孔,以及面孔上那一对暴出的眼球。我努力压制着已经翻江倒海的胃,但还是没能忍住,终于跪在路边,“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吐到不能再吐的时候,我恢复了清醒——等等,难道我之前的所作所为,是在不清醒的状态下完成的吗?不,那时也是清醒的。可我究竟干了些什么,我把一个被我亲手杀掉的陌生人给埋了,天哪!这真的是我干的事情吗?事后,我给自己埋尸时的精神状态做出了一个总结——平静的癫狂。这是一个矛盾的词语,也许只有我自己才能理解那是一种怎样的精神状态。
我起身拍拍裤子上的灰尘,往我的出租屋方向走去。我想我的目光是呆滞的,我的双腿依靠本能走动着,双臂机械地摆动,如行尸走肉一般。在往家走的途中,我总感觉身后有人在跟着我。我的胸口感到一阵阵窒息,好像全身上下的毛孔都已被恐惧塞满。我低着头往前走,不敢停步,更不敢回头看,我默数着心跳以分散注意力,但这并不能驱散我心中的恐惧。我的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我要赶紧回家。
我知道这不是在梦境里,我知道自己尚身处人间,可我已经感受不到道路两旁树木散发出的清新气息,也闻不到花香,现在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周围的空气中弥漫着的,只有腐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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