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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岁月像烈酒,虽然辣口,却无比炽热,哪怕消失很久,依然回味绵长。那就是我们都曾拥有的青春。
无论是挑剔桀骜的老罗罗永浩,还是绝顶聪明的老罗罗振宇,都情怀爆棚,且对文字作品拥有极高的鉴赏力和要求,这本书能够首度获得二罗的联袂推荐,强烈体现了本书的好口碑,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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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岁月像烈酒,虽然辣口,却无比炽热,哪怕消失很久,依然回味绵长。那就是我们都曾拥有的青春。这本书讲述了不同人在青春岁月里的故事,故事大多充满了无畏、痴心、死磕与迷茫。让我们终于明白,青春就是不知疲倦地奔跑,当你怀揣着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一切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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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作者
★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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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有一种岁月像烈酒,虽然辣口,却无比炽热,哪怕消失很久,依然回味绵长。那就是我们都曾拥有的青春。
傻气、痴心,这是青春麦小姐一直喜欢着一个男孩,总幻想着通过手术可以变成他喜欢的样子。
无畏、执拗,这也是青春胖子嗜酒如命,酷爱写诗,二两的杯子装白酒总是一口闷,突然有一天说戒酒戒,说不写就不写,因为他爱上了一位女孩。
奋不顾身、死磕与迷茫,这还是青春大帅最近一个月每天半瓶伏特加,室友的女朋友来了,他要把自己灌醉。
其实值得回忆的青春都是一杯烈酒,而你我就是那喝酒的人。
《你是那些年岁里最烈的酒》,一本和青春岁月有关的书,里面有青葱岁月里的苦涩暗恋,有刚刚走进社会时一贫如洗的辛酸往事,有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并与世界握手言和。故事里的人有的你并不熟悉,却能感同身受,有的就在你身边,甚至,有的人其实就是你。
让故事中的人物与你相遇,帮你找到看得见的光和牢固的岸。等千帆过尽,宿醉醒酒后终于明白:青春就是当你怀揣它时,它一文不值。只有将它耗尽后,一切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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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蔡江舟,游戏策划、可能最会写文章的程序员。微信、人人网当红作家。著有原创公众号为你写一个故事,其贴的标签是嬉笑怒骂、快意人生。文字有强烈对比感,写胖子,写尽痴情;写瘦子,写到娇小可人;写回忆写自私写戾气写屌丝。从平凡处切入,却如暴风雨般收场。告诉我们这世界上令人伤感的,大多与时光有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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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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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你是那些年岁里最烈的酒
醉一把也是好汉
迎着陆家嘴行走,每个人都光芒万丈
菜不辣,饭免费
一个人很牛吗
贫寒是凛冽的酒
你是那些年里最烈的酒
Part2爱情是什么?
喜欢是海啸,爱是海
青春里一场又一场的恋爱
要想娶我就得先长20斤肉
三重作(zuō)
模拟男朋友
夏天里的姑娘和冬天里的先生
我们的生活像一只颠簸漂流的船
热豆腐一般温暖的男人
夏翀的最后一次
傻到可爱
Part3和世界握手言和
人和人之间为什么难以相互理解
人长大了,总要和世界和解
父母的强盗逻辑
天长地久是种病
自由的天使
等他一个拥抱
父亲的最后一次
我长大了想做科学家
Part4我们这个时代
何必在山雀的地盘里故作英姿
在中国做男人是什么体验?
歧视有理,偏见无罪
致反智主义者们
戾气别那么重
没有什么是真正稳定的
如果我和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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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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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海啸,爱是海
他就快疯了。
她也是。
1.暗恋是风
自从喜欢上他了以后,麦小姐就没有正常过。
她读他的每一条朋友圈,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比马丁路德翻译《圣经》时还要虔诚。
甚至问遍了自己的男闺蜜他这样发究竟是什么意思,再细细规划应该怎么引起他的注意。
比如说他心情不好想喝酒,麦小姐立马跑去便利店给他买了瓶伏特加偷偷放他宿舍楼下。
比如说他心情不好是因为在网店做销售业绩不好,她和她的朋友帮硬生生让那家小网店的业绩比往常提高了30%,这让他一度觉得自己是个商业奇才,差点放弃学业出去创业。
比如说他篮球比赛腿抽筋不能上场,麦小姐立马打电话叫朋友过来给他拉腿,一直到他重新上场比赛为止。
唰,三分进了。
全系的人为他欢呼,麦小姐在人群里跟着一起鼓掌,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
她的朋友和她开玩笑说如果你是个男人,那一定是天底下对女朋友最好最浪漫的男人。
麦小姐心酸地点了点头,笑着说:啊哈哈那你们都是我女人了。来,叫老公。
心里想的却是:哪有这样的
我越是逃离
却越是靠近你
我越是背过脸
却越是看见你
我是一座孤岛
处在相思之水中
四面八方
隔绝我通向你
一千零一面镜子
转映着你的容颜
我从你开始
我在你结束
有那么整整几十天,麦小姐的心情都是这样。
这种情绪下的人烦躁、易怒,容易走神却又始终无法放松,几乎没办法学习工作。如果恰逢下雨,那身体里的激素会让我们更为烦躁,这种烦躁只有通过一次又一次地付出、牺牲和表达喜欢才能缓解,可每一次的付出都会让下一次的烦躁来得更为猛烈。
她就快疯了。
麦小姐开始更加细致地看他的朋友圈,一遍一遍地分析究竟有什么是他喜欢的,然后买了,匿名寄给他。月饼、肉、打火机。有一天他说想看雪,她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下雪的水晶球给他。
她怕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
她在只有自己看得到的文字里无数次地告白,在深夜确定他睡了以后开放给他看的权限,然后同样在一瞬间后删掉。和不认识的人一次一次说着自己对他的喜欢,深夜给远方的、过去的朋友打电话。本来不信星座却把所有有关他们俩的星座研究个遍。
之后冬天的一个晚上,麦小姐突然忍受不了宿舍压抑的气氛,一个人走到楼下无所事事。那天不是很冷,麦小姐鬼使神差地打开他的微信,鬼使神差地发现他今天不开心,像往常一样,她很自然地和他聊了起来。
他说他最近总是莫名其妙收到一些东西,每天想这人是谁想破了头,跑去问门卫大爷,大爷就是不告诉他。
你说我要不要去宿舍楼下蹲着看看是谁送我的啊?他这样问麦小姐。
不知道啊。你要逮到TA了记得告诉我一声谁这么无聊。
是挺无聊的。感觉我被研究透了一样,有点害怕。
哦
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他说他学业不好看不到未来,说他懂的那些东西似乎在打工的时候都用不上,一直说到他睡着时,已经快深夜了。麦小姐不准备打扰宿管阿姨回寝室,她想就在这待一夜,离他近一点,真的很安心。
坐在台阶上一点点翻和他的聊天记录,他打篮球时偷拍的照片,大一全系一起联欢时候的视频,那可能是她开始喜欢他以后最安心的几个小时。
那段时间应该快到线性代数考试,而她一直想有个好成绩保研,以后留在这座城市。
但喜欢他的这段时间里,学业、未来,仿佛都变成了一团空气,模糊而无关紧要起来。
天快亮了。
麦小姐终于还是表白了。
一开始还只是发了个其实我很喜欢你然后就关机,后来又觉得不够于是小心翼翼加上几句话,加上一个例子,加上点儿过去的回忆,一些衷心的告白。
我喜欢你四个字打开了麦小姐对他感情的所有阀门。那些巨大的被压抑的情感就像是海啸一样喷薄而出。那些原来默默做过的,不肯说不敢说的此刻统统化为文字,转成电波,传到那栋宿舍4楼他那放在床头的手机里。
你还记得那天你说你要喝酒吗,我就晚上换了衣服跑了好几家便利店才找到一瓶伏特加。我看到你室友说你拿回去了。
她忍不住说起了为他做的一件事,两件事
还有那个我说我朋友送我我不要了的眼药水也是特意给你挑的,最好用的那种。你爱玩游戏,多用用总不会错的。
越来越激动,越来越直白。
每天看到你我都有把我的心情写下来。我还画了好多画,我
我天天都想你。
一条接着一条,撤回了又发,发了又撤回。怕他看到又怕他看不到。
她比任何时候都期待着看到他的回复。她幻想着他醒来看到一大堆信息,感动得不知所以,然后问她怎么回事,下楼来给她一个拥抱。
她觉得这是她应得的。就连一句我也挺喜欢你的或者是我爱你也是她应得的。
然而什么都没有,甚至连本来应该有的早安也没有。她想着可能是他昨天聊天到太晚睡过头了,她想着可能她回去睡一觉就好了。她把手机关了,又忍不住打开,看了看时间又忍不住关了,然后又打开。
在第五次关机后,麦小姐一头栽倒在自己的床上,沉沉睡去,失去意识前她似乎看到一直苦等的微信上出现了正在输入的字样,然后又消失了。
泥牛入海,杳无音讯。让人心慌。
很久之前有一个叫爱德华墨菲的人提出了所谓的墨菲定理,这个定理说的是无论坏事发生的可能性多么小,它都一定会发生。而如果要麦小姐说,那应该是无论坏的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多么小,现实总会比你料想到的最坏的情况还要坏得多。
本来麦小姐觉得最多不就是被拒绝吗,拒绝了她还有继续追求的机会,却万万没有想到一直很有风度、有信息必回的他会选择冷处理。
我为你做了这么多,你甚至都不准备回我一句吗?
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了动静:我不知道说什么。
你喜欢我吗?麦小姐颤抖着发道。
呃不喜欢吧!
可是为什么呢?
麦小姐曾经看过一部话剧,是孟京辉的《寻欢作乐》。剧里面有一对男女。因为女的不愿意,28岁的男主和女主谈了3年没有性生活。3年后女主说我不爱你了我要和你分手。
她还记得那时候男主在圆形的舞台上一圈又一圈地跑着,一声一声地大声念道:说不爱就不爱了啊?可是为什么呢?
说不爱就不爱了啊?可是为什么呢?
而女主则趴在一旁,背对着他,一言不发。
可是为什么呢?
没有谁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是真的想知道为什么,他们只是不甘心。
麦小姐也是。
所以在他一句一句直白露骨地解释为什么,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的时候,她感到非常愤怒。
难道他不知道我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吗?难道我都配不上他的一句只把你当妹妹吗?难道我都不值得他同情一下吗?
暴怒下,她把一切有的没的一股脑全说了出去。
你知道吗?你去打工的那家店是我动员了多少姐妹才帮你把业绩拉起来的吗?你们那家店卖的都是些什么?
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会什么?你不就是长得还不错吗?
你好。你很好。
对面回过来一个:我不需要。
再想回信息时,发现她已经被删了。
再也看不到他的朋友圈了。
麦小姐呆住了。
2.爱是海
在看到他的那条说只是手滑马上加回来的短信时,麦小姐满脸苦笑。一个人躺在床上发呆,脑海里闪过的全是有关他的事情。
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呢?
大概是那次出去一起吃东西吧。
那天下着小雨,麦小姐把伞借给忘了带伞的他,两人共用一把。经过一个已经记不清是什么的建筑时,他转过身来和她说话,那张侧脸在昏暗的灯光下像是被刀削过一样,麦小姐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一万颗太阳。
为什么他这么可爱呢?
因为他帅啊,侧脸帅,正脸也不赖。打篮球好看,平时幽默搞笑,就连朋友圈发的都很有趣啊!
如果不帅,她也不知道会不会这样狂热地喜欢他。
什么时候最喜欢他?
大概是上一次经过他打工的烧烤店吧。
他看到麦小姐走过来,老远就对着她笑,然后说:铁板鱿鱼对吧,已经帮你烤好啦。然后和她一起吃烧烤。
老板过来问他是不是女朋友,他笑着说:我哪配得上她哟!
怎么让喜欢的人也喜欢我?
无解。
其实麦小姐知道,男生喜不喜欢你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一个正常男生如果喜欢你,他就一定会来找你,会约你出去玩,会旁敲侧击你对他的印象。如果这些都没有,那男生真的就是对你没有兴趣。
麦小姐还知道,男生的这种不喜欢是没办法改变的,是刻在骨子里的。
那就给他自由吧,麦小姐这样想着,回了很真诚地说真的很想和她做朋友的他一条短信。
好,做朋友。
3.人是孤岛
后来的日子里麦小姐当然也有过旁敲侧击,有过那些深夜里忍不住向他表白又笑着说是开玩笑的日子。但时间长了渐渐地也就放下了,后来两个人成了很好的饭友和电影搭子。
一直到她自己被不喜欢的人追求,看到那人傻傻的付出,才意识到那段时间她做的事情,对他来说可能真的只是一种困扰。
偶尔她也会想,如果当时她瘦一点,漂亮一点,矜持一点,是不是他真的会对自己感兴趣,那又是另一种生活吧!
在清理电脑时,她看到当时自己为他写的长文。
长文的结尾是:
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一种手术可以让我变成你喜欢的样子就好了。这世界上如果有一种药可以控制自己不喜欢你就好了。
麦小姐笑了笑,在最后加了一句:
喜欢是海啸,爱是海。
可人,是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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