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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深入徽学研究前沿,展现当前徽州文书研究新成果
☆旨在通过徽州文书之研究,深入了解传统时代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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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围绕“徽州文书与中国史研究”之主题,共收录论文20篇。论文涉及文书整理研究以及基于文书的社会、经济、文化研究。
來源:香港大書城megBookStore,http://www.megbook.com.hk 《徽州文书与中国史研究》始终以“见识新史料,交流新见解,讨论新问题”为宗旨,其出版旨在激励相关学者在以徽州文书为基本史料的同时,不只是着眼于徽州地方史,而能透过徽州研究,深入了解传统时代的中国社会,立足于徽州区域研究提供的丰富内涵,深化对整体中国的认识,解释中国的大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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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振忠,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兼任安徽大学讲席教授,教育 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徽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历史地理、明清以来中国史、域外文献与东亚海域史研究。1996年起,学术专著先后入选“三联·哈佛燕京学术丛书”、首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中华当代学术著作辑要”,个人自选集被分别收入“六零学人文集”“名家专题精讲丛书”和“当代徽学名家学术文库”等。2023—2024年出版有《山系人文:民间文献与历史地理探研》等“王振忠著作集”八种,主编《徽州民间珍稀文献集成》30册。1998年起在《读书》月刊开设“日出而作”专栏,并有学术随笔《斜晖脉脉水悠悠》《山里山外》《从黄山白岳到东亚海域》等结集出版。
刘道胜,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院长,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徽学的教学和研究。著有《明清徽州宗族文书研究》《徽州方志研究》《徽州契约》《徽州文书稀俗字词例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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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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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洪武休宁卑字鱼鳞图册考辨 ◎栾成显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资料室藏徽州鱼鳞图册考述 ◎马春阳 梁琼
明代徽州民间赋役合同的形成与流行 ◎黄忠鑫
明代白契的法律效力问题
——以徽州文书为中心的考察 ◎黄青松 梁仁志
明末清初徽商家族里长户役的承充
——以休宁县王正芳户为例 ◎周婧楠
明清徽商资本组织的转化 ◎王裕明
明清时期徽州境内的社会治安管控
——基于组织机构设置与运作视域的考察 ◎陈瑞
正统之外:明清时期徽州堪舆师群体初探 ◎董乾坤 王大宁
明清以来徽州村落景观书写和题咏探析 ◎张小坡 胡奭颉
清初徽州基层行政与官绅关系 ◎刘道胜
日常与非常:康熙《上溪源志》所见15至17世纪的徽州社会 ◎王振忠
徽州的大族修谱与非族冒宗
——从乾隆《官源洪氏总谱》的纂修谈起 ◎郑小春 陶良琴
现存《善和乡志》的相互关系考 ◎刘猛
上海思恭堂与晚清徽州茶商 ◎章毅 凌周飞
富饶之家:衢州徽商家族环山汪氏家族研究 ◎叶舟
民国徽州社会的婚姻冲突:以妻子出逃现象为中心 ◎李甜 王靖
儒家孝文化与传统时期公益事业之兴盛:以徽州地区为例 ◎梁诸英
传统民间合会运作实态述论 ◎王玉坤
裕皖官钱局与近代安徽金融发展刍议 ◎左海军 郁丹
朱柏庐《治家格言》在徽州的传播及其对社会治理的作用 ◎翟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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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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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王振忠
第七届“徽州文书与中国史研究”学术研讨会,于2023年9月23—24日在安徽黄山市召开。此次会议由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和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联合举办。会议共收到学术论文33篇,涉及“徽学”研究的诸多方面。
一
徽州遗存有目前所知国内为数最多的契约文书,其特点是历时长久、类型多样、内容丰富,为国内其他任何区域的民间历史文献所难以比拟。再加上徽州有着极为良好的“史料环境”,这使得我们立足于徽州文献,从诸多侧面深入诠释大历史成为可能。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形成的“徽学”,其核心是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可以说,没有社会经济史,也就没有“徽学”。其中,赋役制度与社会应对是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中最为重要的核心问题之一,这历来也是我们“徽州文书与中国史研究”系列研讨会关注的焦点。
在“徽学”研究中,鱼鳞图册、黄册研究一向备受关注。在此次会议上,栾成显(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提交的《洪武休宁卑字鱼鳞图册考辨》一文指出:“梁方仲先生为中央研究院购置、题有‘宣德七年壬子岁中秋对志’的鱼鳞册残卷,不是宣德年攒造的鱼鳞册,而是洪武经理鱼鳞册;所属地点非祁门县,而是休宁县;鱼鳞字号非‘毕’字,而是‘卑’字,该册实为明洪武徽州府休宁县三十三都九保卑字鱼鳞册。其与1950年代初整理的梁方仲先生为中研院购置的文书目录所题一致。”关于此一鱼鳞图册,因与休宁著名文人吴子玉相关,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庋藏的茗洲吴氏文书之重要组成部分,故颇为重要。该文通过细致考证,纠正了以往的一些错误看法,这是徽州文书整理与研究方面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其中关涉明代及其以前制度史上的不少问题,对于茗洲吴氏文书的进一步收集、考证与研究,也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伊藤正彦(日本熊本大学)利用徽州族谱、丈量保簿和黄册底籍等,探讨了明末万历年间休宁县二十七都五图所属有力宗族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总户—子户”制的形成时期以及里甲制直到明末仍能持续运行并发挥作用的主要原因加以探讨。关于这一问题,黄忠鑫(暨南大学)亦涉及相关的研究,他细致勾勒了明初以降甲首户的演变过程,探讨了官府如何调整里甲结构观念,消除里长和甲首的身份差别,先后实施并户和增图等办法,最终演化出“总户—子户”之结构和新的运作方式。
明朝户籍分为军、民、匠、灶等各色人户,对此,阿风(清华大学)提交的长篇摘要,收集与军户有关的土地买卖契约、赋役合同、户口册和诉讼文书等,对军户承替、军役分担和军产处理等相关问题展开分析。与此相关的研究,是王浩(安徽大学)利用徽州文书珍籍《新安蠹状》,探讨了明代后期卫所与地方官府的关系,他认为: 在具体的制度运作中,徽州府几已成为凌驾于新安卫之上的行政管理机构,这一点,与其他区域的情况不尽相同。
此外,黄青松、梁仁志(安徽师范大学)考察了明代白契的法律效力问题,指出:“白契是契约文书的一种,但并不受到官方保护,其在国家法律层面是被明文禁止的。缺乏国家法律支撑的白契却在民间绵续不断,于是便产生了其具有何种效力的问题。”围绕着此一问题的探讨,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法律与地方实践的互动。
二
徽商与徽州区域社会研究也是此次会议关注的重点。王裕明(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提交了《明清徽商资本组织的转化》一文,他以徽州文书为基本史料,通过对徽商资本组织转化类型的考察,揭示其转化的特点和目的,进而阐述了明清商业资本组织转化的普遍性和历史意义。他指出: 资本组织转化是明清商业经营中的普遍现象,“人员变故、资本不足和经营不善是资本组织转化的主要原因,资本组织转化是徽商应对经营危机的措施之一,增资增效为资本组织转化的目的所在”。与资本组合研究有点相关的还有民间的“打会”。对此,王玉坤(安徽工业大学)撰有《传统民间合会运作实态述论》一文,作者广泛收集司法案卷、家用账簿及日记书信等“过程性文件”,从邀会、转会和收会三大环节,探讨了民间合会的运作实态,揭示其内在于传统社会的机理。
利用账簿探讨徽商相关问题是近年来民间历史文献与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趋势。王裕明在会议上报告了另一篇论文《徽商账簿归户考——以〈雍正—乾隆收支账簿〉等为例》,他利用家谱和文书资料,考证了数册商业账簿簿主的身份,进而将这些账簿归户,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商业账簿之学术价值。博士生武倩(安徽大学)在导师张小坡的指导下,通过对歙县芳坑江氏茶商账簿的分析,探讨了清末上海茶栈之经销实态。而《家庭教育投入与徽州儒商家庭的形成——基于休宁典商吴文奎家族史料研究》一文也是利用账册的细致分析,作者孙丽、王世华(安徽师范大学)探讨了教育资金之投入和分配及其资本化管理,细致展现了明代中后期一个儒商家庭的形成过程。
徽商之崛起,对于侨寓地和徽州本土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浙西的金华、衢州和严州三府,与皖南的徽州毗邻,新安江一水东下即可到达;在传统时代,两地之交流极为频繁,但迄至今日,我们对徽商在这一带的活动了解还相当不够。有鉴于此,叶舟(上海社会科学院)通过爬梳《环山汪氏宗谱》及相关资料,对徽州汪氏在衢州地区的商业活动及宗族生活作了介绍,以扎实的史料,生动展示了徽商由侨寓到土著化的具体过程。
明代中叶以后徽商的崛起,将大批利润源源不断地输回桑梓故里,引起了黄山白岳之间的诸多变化。例如,村落景观之嬗变,就是其中颇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张小坡(安徽大学)《明清以来徽州村落景观书写和题咏探析》一文,就利用丰富的史料,探讨了传统社会村落景观之书写,以及从中体现出的徽州民众在聚落选址、空间布局上所蕴含的诸多观念与文化内涵。黄雨晨(复旦大学)以光绪年间抄本《英坑风景录》为中心,考察了歙县南乡一个村落的历史脉络与景观特征,论文指出: 此一乡土史料记录有大量微观地名,体现了徽州地名用词与命名方式之丰富与多样,反映出徽州山村独特的贸易方式与景观特征。同时,作为一种地域书写与文学表达,该书体现了底层知识分子对地方文化景观加以整理、编排和升华的过程。借由此一微观视角,可以进一步理解徽州宗族社会之建构过程与村落景观的基本特征。
有关村落社会的研究,还有不少相关的探讨。刘道胜(安徽师范大学)《移居、置产、户籍: 宋明间祁门赤桥方氏与乡里社会》一文,通过对现存祁门赤桥方氏各类相关文书的精读,探讨了宋明时代一个大姓与区域社会的关系。我本人的《日常与非常: 康熙〈上溪源志〉所见15至17世纪的徽州社会》则通过对婺源上溪源程氏家族文书的研读,考察明代中后期至清代前期的徽州社会,指出: 日常生活的基本逻辑和对异常(乃至非常)事件之社会应对,是村落社会史研究需要着力揭示的一体两面,在这方面,需要通过更多具体而微的文书个案加以展现。具体到作为原始杂抄或史料长编的《上溪源志》,书中提供了有明一代及清朝前期的生动资料,成为我们了解明清时代婺东北区域基层社会历史的珍贵史料。
《上溪源志》属于尚未编成的村落志,该书与两种《新安上溪源程氏乡局记》,反映了村落志编纂的动态过程。类似的过程亦见于祁门《善和乡志》之编纂。在这方面,刘猛(安徽大学)提交的《现存〈善和乡志〉的相互关系考》一文,即聚焦于此。他细致比勘了康熙、光绪年间的几个文本,明确了各个部分的采择取舍,由此看出: 《善和乡志》之编纂成书与流传,是历代程氏族人共同努力的结果。
除了村乡志书之外,族谱当然也是重要的研究对象。郑小春(安徽师范大学)以乾隆《官源洪氏总谱》之纂修为例,探讨了徽州的大族修谱与非族冒宗,涉及通谱和相关的诉讼官司,他指出: 通谱是一种特殊谱种,有着十分全面和强大的联宗功能,通过纂修通谱,可将各地宗支联系起来,以巩固同宗共祖的血缘认同。而在另一方面,徽州的一些族姓运用各种手段,通过嫁接大族世系以重塑身份,进而在地方上寻求正统性身份认同。这种非族冒宗现象相当普遍,也是“徽学”研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与此相关的研究,还有宋杰(淮南师范学院)提交的报告《明清徽州宗族秩序的构建与村际竞争——以祁东吴氏为中心》。
三
前面提到,徽州文书的一大特点是类型多样,涉及面广,在黄山白岳之间,汗牛充栋的民间历史文献中不是只有契约文书,而是包含了各种类型的资料。正是因为类型多样的史料存世,所以“徽学”研究也广涉慈善救灾、社会治理、大众教育、堪舆风水等诸多侧面。
梁诸英(安庆师范大学)的《康乾时期徽州地区官府应对灾荒之弊》一文指出: 清代灾害治理体系中存在着官方上下级之间信息传递不畅、胥吏漠视灾民疾苦、救灾资金不足等问题,若以徽州为例,从区域性视角审视官方灾荒应对的弊端,则有助于我们全面认识康乾时期的官方荒政。在社会治理方面,鉴于以往对明清地方社会治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保甲体系治安监控职能之探讨,陈瑞(安徽大学)将巡检司、卫所、绿营、乡约、团练和巡警局等组织或机构也纳入讨论范围,从组织机构设置与运作的视角,对明清徽州地方社会治安管控作了多侧面的研究,在他看来: 上述组织或机构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基于运作之便利、效率或成本等方面的考虑,相互之间有时存在着协同配合和资源借用、整合的情形,这些组织或机构在管控地方社会治安、稳定地方社会秩序、致力地方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传统时代,徽州民间存在着大量堪舆师。对此,董乾坤、王大宁(安徽大学)提交的《正统之外: 明清时期徽州堪舆师群体初探》一文,聚焦于堪舆师的来源身份、技术传承,堪舆家族之形成,以及堪舆师的社会活动和影响等,指出:“堪舆师来源身份多元,儒生基本操持着堪舆行业,监生、庠生等低级知识分子为中坚,医师、命理师兼学风水术的社会现象在徽州也不罕见。堪舆师的技术获得途径包括家传、自学、游艺。堪舆书籍为从事风水提供便捷道路,代际相传则造就了颇具特色的堪舆家族。作为民间知识群体,堪舆师通过风水知识的社会性应用结交官府、士人,构造风水景观,扩展自身乃至家族的文化竞争力,进一步助推风水在徽州社会的兴盛。”与董乾坤等从整体上的概述不同,李甜(安徽大学)则通过讨论皖南地区的异姓合葬现象,希望进一步丰富对风水观念的认知。他指出:“坟产股份制搭建灵活的交易机制,以‘众筹’方式克服产权的碎化,从而保证风水的完整性。围绕坟产交易、分享而展开的跨族合作,在宗族、会社之外构建新的关系网络。官府、族长、中人参与的纠纷协商机制,化解风水观念中的独占性思维,有利于区域社会保持相对稳定。民众灵活的经济思维缓和了风水独占性与可分享性之间的对立,这也是儒家意识形态与民间风水观念相调和的基础。”
四
“徽州文书与中国史研究”学术研讨会一向以“见识新史料,交流新见解,讨论新问题”为其主要宗旨。在这方面,马春阳等(江西师范大学)对江西师范大学庋藏的徽州鱼鳞图册作了细致考述,丰富了我们对徽州文书,特别是鱼鳞图册收藏的认识。据此得以了解,江西师大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资料室藏有徽州鱼鳞图册45册,经考证并重新题名后确认为32种。其中涉及一府六县中的歙县、休宁、婺源、祁门和绩溪,其攒造时间为龙凤时期1种、明万历朝7种、清代共23种以及待考1种。这批鱼鳞图册种类多、时间跨度长、分布地域广,不仅对于明清经济史研究颇有助益,而且对徽州学术史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除了这篇文章的重点介绍之外,其他不少论文也征引了一些新的档案史料。尤其重要的是,与会学者对一些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诠释。例如,邹怡(复旦大学)《祁红盛名的前与后: 安徽至德茶业发展史(757—1936)》一文,梳理了祁红创制之前与之后的至德茶业历史,指出: 至德位于长江与皖南山地西南余脉相接之处,市场需求循长江传入至德,故祁红首制于至德尧渡,再传入皖南山地深处的祁门,以地理区位、产业基础等角度视之,均有其合理性。此文从开阔的学术视野,讨论了皖南茶业发展史上的一些重要节点。论文所涉并不仅仅局限于徽州内部,还结合晋商之相关研究,调动各方史料,并利用历史地理新技术,从诸多侧面加以梳理、讨论,基本厘清了聚讼纷纭的陈案。
与茶业相关的研究,还有章毅、凌周飞(上海交通大学)的《上海思恭堂与晚清徽州茶商》。该文指出: 徽宁思恭堂在光宣时代进入了发展高峰,它的社会功能更加多元,也更深入地参与了上海早期城市化进程。思恭堂通过房产和金融投资获利丰厚,以至于在宣统时期的收入结构中,原先最主要的“茶捐”反而显得微不足道,取而代之的则是各项资产收益。这一现象预示着,新兴都会的早期现代化发展促进了内地茶乡的繁荣,也给传统商人带来了新的挑战。思恭堂设立之本意固然是为羁旅商贾提供寄柩运棺等慈善服务,但它同时也是旅沪徽商重要的聚集之地,兼具早期商会的功能。
此外,左海军、郁丹(安徽大学)的《裕皖官钱局与近代安徽金融发展刍议》,对近代安徽第一家具有现代银行性质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作了探讨,此文虽然不是针对徽州一地,但却有关安徽省全局性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有助于理解近代徽州的社会经济。
五
此次会议还有几位博士后、博士生参加(前面有的已经提及),提交的论文涉及地图、茶叶贸易、赋役制度、迎神赛会和妇女生活等。其中,陶良琴(安徽师范大学)聚焦于《民国歙县节妇汪宝瑜往来书信》,研究了大家闺秀的守节生活,她认为:“民国时期,徽州闺秀汪宝瑜在夫亡后选择守节,这一选择是‘国家旌表制度的提倡’‘徽州社会氛围的舆论控制’‘书香门第的家风熏陶’‘闺秀对儒家道德理想的追求’四个层面共同促成的结果。”朱慧敏(安徽大学)收集各类史料,分析了清代徽州商编路程图的编绘及其史料价值。周婧楠(复旦大学)以休宁二十七都五图四甲王正芳户为例,研究明末清初徽商家族里长户役承充的相关问题。汪奔(安徽师范大学)以歙县瞻淇王祖会簿为中心,探讨了近代徽州迎神赛会与乡村经济社会实态。此外,他还与康健(安徽师范大学)合作,撰写了《慎终追远: 清至民国时期徽州民间金银袋簿的祭祖功能与“族谱化”趋势》一文,也提出了一些独特的观点。这些,都是在认真阅读文献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问题并试图解决,反映了徽学研究良好的学术传统。
此外,黄山当地的文史学者也提交了四篇论文,分别为: 黄山市地方志办公室翟屯建的《朱柏庐〈治家格言〉在徽州的传播及其对社会治理的作用》,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陈琪的《徽州新发现的石刻刻工辑录》,姚文孙的《从徽博馆藏数份徽州文书管窥清代基层社会治理》,以及黄晶的《安徽中国徽州文化博物馆部分馆藏徽州文书病害调查及用纸原料研究》。其中,翟屯建的论文认为: 徽州是程朱理学的发源地,朱柏庐《治家格言》作为道德教育启蒙教材,非常适合在儒风独茂的徽州传播。陈琪指出: 由于历史资料缺乏,徽州历史上一直少有涉及徽州石刻刻工的内容。而他在过去20多年的田野调查中新发现了1500多通碑刻,并在考察黄山、齐云山摩崖石刻等处时,辑录了标有刻工姓名的碑刻98通,从中发现石刻刻工姓名计104人。通过对新发现的石刻刻工之辑录,他分析了徽州刻工的年代与区域分布状况。
当然,此次会议涉及徽学研究的诸多方面,但也留下了一些问题。以我个人为例,此前,我在阅读《畏斋日记》等文献时,时常看到“家头”与“小头”的记载,隐隐约约感觉这或许与徽州的佃仆组织有关。此次研究《上溪源志》,也看到相关的记载,遂结合《雨坛总账》中提及的“小甲”,作出一个初步的推论——“小甲”是图甲体制下对佃仆的特殊编制,而“小甲”之头目即“小头”,“家头”则是佃仆之户头。这关涉佃仆制度中以往未曾涉及的内容,但因资料不足,能否成为定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检证,今后,只有发掘更多的文献方能予以证实或证伪。类似的问题,只能寄希望于未来新史料的发掘及探讨。
注: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此次参会的部分论文未收入本论文集。另外,有几位学者替换了相关论文。譬如,收入本文集、由刘道胜撰写的《清初徽州基层行政与官绅关系》一文,原是第六届“徽州文书与中国史研究”研讨会的论文,文中利用《康熙间婺源县士民具禀汇抄》,翔实呈现了婺源县官府与地方绅衿之间的激烈矛盾,指出: 此类矛盾既是晚明以来士风在清初的延续,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清初徽州生员群体在参与地方事务中的境遇和实态。与此文相同,李甜、王靖合作的《民国徽州社会的婚姻冲突: 以妻子出逃现象为中心》也是上届会议的参会论文。该文通过对101个案例的分析指出: 在徽州民众的婚姻生活中,妻子出逃这一极端行为之相对普遍性,为理解民国时期徽州基层社会的两性关系、家庭权利格局、生活观念变迁提供了丰富的历史信息。文章讨论了女性在婚姻冲突中的能动性,以及娘家
对女儿婚姻的干预程度和利益动机,从而推测在民国时期徽州地区的家庭结构中,夫妇轴已有取代父子轴成为新的家庭主轴之趋势。黄忠鑫《明代徽州民间赋役合同的形成与流行》一文指出:“合同文书反映了徽州民间社会应对赋役的具体策略。在合作应役以及家户规模扩大的条件下,记录多方协商、承担赋役任务的合同文书逐渐产生并流行。合同中的原则性条款还转化为宗族规约。而明初应役集体独立订立合同、自我约束的条件尚不具备,主要由手握大权的粮长、里长负责基层赋役运作。随着官府不时需索愈加频繁,里甲职能增加和公产管理之需求等多方面因素推动了里甲集体签订合同之趋势。”梁诸英提交的《儒家孝文化与传统时期公益事业之兴盛: 以徽州地区为例》一文认为: 南宋以来,徽州便被誉为“程朱阙里”,儒家思想贯穿在徽州文化的各个方面,徽商也以“贾而好儒”著称。徽州地区具有浓郁的儒家孝文化的传统,在重视父母家训、父母之命以及继承父母未竟之志、善承先志等儒家孝文化因素的影响下,明清徽州公益事业得以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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