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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刑事裁判文书写作技能方法全指南
从格式规范到说理艺术的实务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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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主要介绍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刑事判决书及二审、再审刑事裁定书的写作方法。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从结构上看,包括首 部、事实、理由及尾部等四个部分,其中首 部和尾部均有较为固定的格式,按格式写作即可,而事实和理由部分则需要结合案情进行写作,可谓千案千面,也是本书的重点内容。全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章主要介绍刑事裁判文书事实部分的写作,包括控辩主张及理由、审理查明事实和证据部分。第二章主要介绍了刑事裁判文书理由部分的写作,分为说理的对象(说什么理)、说理的资源(用什么说理)、说理的方法(如何说理)三个方面。第三章主要介绍了七种刑事裁判文书样式及其格式性内容的写作方法。在介绍裁判文书事实部分及理由部分的写作方法时,针对不同问题,本书引用了235个示例,其中大多数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评选公布的“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第1-5届文书,部分取自于热点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希望通过对这些裁判文书的学习和借鉴,发现优秀裁判文书的写作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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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蔡智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河南省法院系统首届审判业务专家,先后在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7年,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先后在《中国刑事法杂志》《人民司法》《中国应用法学》《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报》《刑事审判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等载体发表法学调研及案例分析文章30余篇。已出版专著《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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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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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刑事裁判文书事实部分的写作
第一节 控辩主张及理由部分的写作
一、控辩意见部分的写作要求
(一)控辩双方争议意见写作应当达到的标准
(二)控辩双方争议意见应当重点表述的内容
二、如何实现诉辩双方意见的恰当写作
第二节 审理查明事实的写作
一、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写作
(一)全面叙述案件事实
(二)重视细节事实的叙述
(三)多项犯罪事实要恰当排序和归纳
(四)重视自首和立功事实的叙述
(五)单位犯罪中需着重叙述的事实
(六)涉案财产事实不能忽视
二、二审刑事裁判文书的事实部分写作
(一)对原判在文字表述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的修正
(二)对原判多起犯罪事实重新进行梳理排序
(三)补充叙述原判遗漏的重要情节
(四)对原判表述不准确的关键事实进行重述
(五)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的应做重点查明
(六)原判对自首或立功事实没有查清的应予查明
第三节 证据部分的写作
一、证据列举的顺序
(一)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等普通犯罪案件
(二)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三)违法生产、销售类犯罪或走私类犯罪等组织性较强的犯罪案件
(四)职务犯罪类案件
(五)控辩双方对事实经过争议较大的案件
二、证据内容的引述
(一)根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大小区别对待
(二)根据证据的具体证明方向和证明力来引述证据
(三)引述证据内容时不能忽略证据的附随信息
(四)根据案件事实争议大小确定证据内容的繁简
三、证据认证
(一)证据认证的写作要点
(二)证据合法性的分析论证
(三)证据客观性的分析论证
(四)证据证明力的分析论证
(五)诉讼参与人申请调取新证据的回应
第二章 刑事裁判文书理由部分的写作
第一节 说理要说什么
一、对控辩双方意见的评判
二、对判决结果的理由说明
三、说理对象的选择
第二节 用什么说理
一、运用法律说理
(一)说理引用法律的范围
(二)说理引用法律的方向
(三)引用法律要适度
(四)对抽象的法律语言要作出解释
二、运用政策说理
三、运用道德规范和生活经验说理
四、运用法学理论说理
第三节 如何说理
一、对于事实认定争议的说理
(一)运用证据规则进行说理
(二)运用正反论证方式加强说理
(三)突出关键证据进行说理
(四)运用经验法则说理
(五)夹叙夹议式说理
(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事实说理
二、对于法律适用争议的说理
(一)关于指控罪名或一审认定罪名的争议
(二)关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和作用的争议
(三)关于被告人是否犯罪未遂或者犯罪中止的争议
(四)关于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的争议
(五)关于被告人是否构成立功的争议
(六)关于正当防卫方面的争议
(七)关于酌定量刑情节的争议
(八)关于被告人犯罪情节轻重的争议
(九)关于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或者一审判决量刑轻重的争议
(十)关于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的争议
(十一)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对原判决刑事部分的意见
三、对于判决具体理由的说理
(一)定罪及罪名认定
(二)犯罪严重程度的评价
(三)共同犯罪及共犯身份、作用大小的评价
(四)自首、立功情节的适用
(五)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对量刑的影响
(六)是否适用缓刑的考虑
第四节 说理中的几个技术性问题
一、裁判说理的布局
(一)一审刑事判决书
(二)二审裁判文书
二、说理的语言
(一)简练易懂,说理紧凑而又充分
(二)用语中性,理性、克制表达情感
(三)态度明确,法律适用不能模棱两可
(四)设置“路标”,方便读者跟进论证思路
三、法律条款的引用
(一)一审案件刑事判决书
(二)二审案件刑事裁判文书
(三)刑事附带民事裁判文书
(四)宣告无罪的刑事判决书
(五)再审案件刑事裁判文书
第三章 常用刑事裁判文书样式及写作说明
第一节 个人犯罪案件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文书样式
二、样式说明
(一)样式用途
(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特殊性
(三)首 部各项
(四)事实和证据
(五)判决理由
(六)判决结果
(七)尾部
(八)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的裁判文书
第二节 单位犯罪案件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文书样式
二、样式说明
(一)样式用途
(二)首 部各项
(三)事实证据
(四)裁判理由
(五)判决结果
(六)其他需注意问题
第三节 二审案件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一、文书样式
二、样式说明
(一)样式用途
(二)首 部各项
(三)事实和理由部分
(四)判决结果
(五)特殊案件裁判文书的效力表述
(六)仅就刑事或民事部分上诉的样式变化
(七)一审判处死刑(死缓)的二审案件裁判文书样式选择
(八)其他注意事项
第四节 再审案件刑事判决书
一、再审按一审程序审理的判决书样式
二、再审按一审程序审理的判决书样式说明
(一)样式用途
(二)首 部各项
(三)理由部分
(四)裁判结果
三、再审按二审程序审理的判决书样式
四、再审按二审程序审理的判决书样式说明
(一)样式用途
(二)首 部各项
(三)事实与理由部分
(四)关于判决效力的表述
第五节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文书样式
二、样式说明
(一)决定对被告人不执行死刑
(二)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死刑
第六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判决书样式
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判决书的样式说明
(一)样式用途
(二)首 部各项
(三)事实证据
(四)裁判理由
(五)未成年人名誉保护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判决书样式
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判决书的样式说明
第七节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
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样式
二、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并判决的样式说明
(一)样式用途
(二)首 部各项
(三)尾部
三、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分开判决用的民事判决书样式
四、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裁判文书样式
五、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裁判文书的样式说明
(一)样式用途
(二)首 部各项
(三)事实部分
第四章 裁判文书相关规范
法院刑事裁判文书技术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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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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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对特定事件宣示法律决定并证明该决定合法、公正的法律文件。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的主要任务有二:一是向被告人等当事人宣告判决结果;二是向社会宣告法律的执行情况。在这个意义上,一份合格的裁判文书应当达到两个目标:既能向当事人充分说明判决的依据和道理,努力促使当事人接受裁判结果,服判息诉,也能向社会说明法律如何调整社会关系,法院如何执行法律、传递法治的精神、展示公正的实现,让人民群众理解、认同判决,并更加直观地理解法律的意义。“判决书既是法院对特定个案裁判活动的书面记载,也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其价值不在于高深的理论,而在于蕴含其中的能为人们感受到的裁判规则和基本道理。”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既是公文写作,要符合统一的格式与体例,但同时也是法律规则、法治理念和具体案情相结合的产物,更是法官个人思维模式、写作习惯和具体案情相结合的产物,因此,裁判文书不能千篇一律,不应限制为统一的风格。裁判文书的制作过程,综合体现了法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养、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述等能力。
1999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对一审、二审、再审的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的体例、格式和制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2001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若干问题的解答》,针对裁判文书制作中的一些具体格式处理问题作出了解答。刑事裁判文书从结构上讲,分为首 部、事实、理由、裁判结果和尾部五个部分。其中首 部主要是介绍审理法院名称和案号,公诉机关、被告人、其他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事实部分主要包括控辩双方的意见及理由,经审理查明的事实,据以定案的证据等;理由部分主要包括对控辩意见的分析评判,判决的具体理由及法律依据;裁判结果主要介绍案件裁判结论;尾部主要是当事人诉讼权利介绍,合议庭成员介绍,裁判形成时间等。其中首 部、裁判结果和尾部这三个部分都有固定格式遵循,唯有事实部分和理由部分需要文书制作者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写作,可谓案各不同,千案千面,这也是本书重点关注的内容。
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针对案件复杂程度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不同,分别设置了速裁程序、简易程序、认罪认罚案件的普通程序及不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等不同的审理程序安排。其中,对于控辩双方就指控犯罪事实、指控罪名甚至量刑建议达成“合意”的案件,法庭调查环节和法庭辩论环节都有不同程度的简化安排,在裁判文书的制作中,当然也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相应体现出“繁简分流”,一般不需要对证据审查判断、事实认定依据和法律适用情况做详细的阐释说明,不需要对裁判理由进行细致的论证,裁判文书就可以非常简单;而对于控辩双方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裁判文书必须对控辩双方争议的问题给予明确回应,必须详细阐释裁判定罪量刑的具体理由,以彰显法院裁判的正当性和权威性,裁判文书的写作就必须复杂一些。2018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从证据采信说理、事实认定说理、法律适用说理、自由裁量权说理等方面阐释了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方式、方法,并明确了释法说理应遵循的技术规范、法律引用、裁判辅助论据、表达方式、语言规范。2021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了法官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方法、重点案件等。这些都是我们在实践中制作裁判文书的基本遵循。
“法律决定的说服力和可接受性取决于证成的质量,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大小前提是否明确以及论证过程是否有效。”实现裁判文书的宣示和证成功能,主要载体在于认定事实部分和裁判理由部分的写作。一份高质量的刑事裁判文书,应当具有严谨的事实认定、精准的证据表述、准确的法律适用、有力的裁判说理、规范的形式表达。受个人思维和写作习惯、案件数量的压力、案件自身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裁判文书还是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或者事实表述不全面、不准确、错误,或者引用证据不全、不准、不成体系,或者说理过于简单、不充分、针对性不强,或者适用法律的逻辑不恰甚至错误等。有些裁判文书受到当事人的诟病或反复申诉,有些裁判文书甚至引发社会舆论炒作。司法责任制改革赋予法官自主裁判的权力,但“自由裁量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责任。法官不能因为自己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就随便作出判决,这是司法专横的表现”。裁判文书作为案件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集中展示,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重要约束,即通过裁判文书的规范性、公开性来约束法官规范、合理地行使对案件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裁判文书的制作应当引起我们每一位法官的重视,在办案压力较大的情况下,通过繁简分流的方式区别对待,尽可能地提高文书质量,减少错误或者瑕疵,提升裁判过程及其结论的社会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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