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关于法律本质的书,也是关于人类繁盛生活的性质和条件的书。我认为这两个话题是密不可分的。法律最好被理解为一种旨在标记社会行为之界限的人造物。但首先,法律存在的理由,以及法律的功能被成功实现或失败的方式,都只有在关于人类价值以及社会制度的规范性背景之中才能被理解。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是一系列指引人们去追求人类完满的公共准则,而不是自上而下地强加给人们的规范。任何一种充分的关于法律的描述性理论,都必须与这种更广义上的观点相符合。
本书的封面描绘出了法律的图景。让-弗雷德里克·巴齐耶(Jean-Frédéric Bazille)在这幅名为《艾格莫尔特的女王之门》(Porte de la Reine at Aigues-Mortes,绘于1867年)的画作中呈现了形形色色的人在中世纪城墙的阴影下从事日常工作的景象。然而,尽管这面高墙看起来如此可怖,但它仍然保持着一种可穿透性,就像那一缕从门洞中漫出的阳光。这种可穿透性并没有削弱这面城墙作为边界标志的功能,反而加强了这种功能。因为它使得城墙边界真正地融入了当地居民的生活之中,而没有成为对他们的个人生活计划和集体生活计划的阻碍。此外,虽然这面城墙以其巨大的尺寸占据着这幅画的主要区域,但是处于最显著的吸引眼球的区域的却是那些平民们。我们可以这么说,真正的法律并不在它那里,而是存在于我们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