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制定 中国发挥引领作用
2018年2月,全球瞩目的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在北京召开,吸引了世界海关组织118个成员国负责人、28个国际组织和机构负责人,以及中外跨境电商知名企业代表。
跨境电商不仅让中国的商品热销全球,也让世界各地的商品走进了中国寻常百姓家,足不出户“买全球、卖全球”已变为现实。跨境电商创造了贸易新模式,引领了消费新趋势,培育了发展新动能,为世界贸易复苏、全球经济升级贡献了中国力量。
中国在跨境电商发展的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和制度规定,基本满足了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需求,得到了世界海关组织等国际机构的认可和肯定。首届海关跨境电商大会,不仅为世界各国海关组织、跨境电商企业搭建起分享经验、交流合作的平台,讨论以“创新、包容、审慎、协同”的方式推动跨境电商的可持续发展,还就中国海关参与制定的《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以下简称《标准框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形成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监管的基本原则。这一规则将是世界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与服务的首个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国在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制定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
注:《标准框架》于2018年6月经世界海关组织审议发布,旨在为跨境电商建构一个综合、全面、高效、透明的监管体系,促进监管标准在国与国之间实现标准化、体系化和统一化。该框架从八个方面为跨境电商订立了标准,包括数据处理与风险管理、程序的便利化与简捷化、公平而高效的税收征管制度、安全性与可靠性、合作关系、公众意识推广与能力建设、标准与分析方法和变革技术的运用。
资料来源:顾阳.为跨境电商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方案.《经济日报》,2018年2月9日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含义
跨境电商B2B通常需要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例如阿里巴巴国际站信用保障交易合同,是买卖双方在线签署、包含出口贸易条款(含品名、数量、价格等交易信息)和保障条款等内容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按照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英文简称 CISG)(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是指卖方为了取得货款而把货物的所有权移交给买方的一种双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Bilateral Contract)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互相享有权利、负有义务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的卖方负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给买方的义务,同时享有请求买方支付价款的权利;买方负有向卖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同时享有请求卖方交付出卖物归其所有的权利。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的方式,是合同当事人内在意思的外在表现形式。根据《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上述形式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都是合同的法定形式,其中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形式,即以数据电文签订的合同是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当事人通常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跨境电商B2B通常订立的是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商务合同。
电子商务合同
电子商务合同是从事商务活动的当事人以电子方式订立或履行的合同。与传统合同相比,电子商务合也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要件,在形式上发生较大变化,具有以下特征:合同的要约、承诺与订立计算机网络化;合同的交易主体虚拟化;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电子化;合同生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差异化。
跨境电商B2B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与传统贸易基本一致,但合同签订过程存在一定差别,并非面对面签订合同,而是通常由合同一方发送电子订单(也称为合同“要约”),待另一方确认后,电子商务合同成立。